㈠ 印尼女子婚前性行为遭鞭刑,男子不用鞭刑吗
婚前同居,似乎很多人不以为然,可未婚便与人发生性关系的危害,却会影响到自己一生的幸福!而且,当与多人发生关系时,也会危害到自己的健康。
其实,性这个话题,从来都是很少谈到的,父母一般不会与子女谈这个问题,孩子在学校,也不太可能真正了知这个问题,大多是从一些网络、书刊上学到,但这类书籍影视,里面往往有很多渲染,诱发、刺激人的情欲、性欲,因此,反而不能真正懂如何处理好两性关系,彼此尊重爱护。
试想,同居究竟有何意义?当彼此合适的话,可以一起孝养父母,一起组建家庭,便可以直接成家,成家后,以夫妻关系来行夫妇之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未婚之前,彼此之间,说白了,就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没有婚约,没有家庭,只是喜欢了就在一起住,有了欲望,就在一起发生关系,有了孩子,就打胎,没了感情,就分手!接着,再去找另一个觉得可以在一起的人,还没两下子,又开始同居,又再去做那些本不该做的事。
当然,人一生如何走,是自己一脚一脚踏出去的,没有人会去绑住你的脚,最后,踏入深渊,也是自己一脚踩进去的,也没有人会推自己进去。
有些女生,在与男友同居一次后,堕胎,分手,哭得死去活来,不知道止步,仍然与第二个男友、第三个男友同居,再怀孕,再堕胎,不知道爱护自己,也不知道爱护孩子,当与多个异性发生关系之后,到了结婚之时,自己的丈夫,真的会好好爱护自己吗?
有的男生说,并不认同这反对婚前同居的观点,试想这同居对谁有帮助?对父母有帮助吗?对自己有帮助吗?对女友有帮助吗?
没有一点帮助!
还未结婚就与人同居,父母会怎么看?嘴上没说,心里会不会不舒服?特别是女孩子的父母,爱得像宝贝一样,不少女生与人同居,都是背着父母的,你能大声地跟父母说,我还没有结婚,就与人同居了,你的父母会觉得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吗?
另外,对自己有帮助吗?只怕是情欲、性欲的满足吧?
再者,对女友真有帮助吗?你能保证娶她?会给她一辈子的幸福吗?真的很难说,感情一来,像熊熊烈火,止都止不住,感情一旦逝去,连你自己都把握不住,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感觉就是没感觉,觉得在一起很枯燥,或觉得她的脾气没有原来的好,想要分手,却又跟人家发生过关系,听过一些朋友,与女友有了关系,可是,又不想与她结婚,觉得她与妈妈合不来,总要吵架,或者觉得她的性格很差劲,又或者,遇到更好的女孩子。然后自己想想,现在什么时代了,发生关系有什么,现在谁还在乎这个,合不来还是分手吧,痛苦一辈子也不好,于是,决定分手!这是负责任的想法吗?不能保证给人家一生幸福,何必把人家拖下水?
在还没有娶人家过门前,的确不应该这样随意去占有别人的身体,因为,不是每一个男人都像你一样,可以接受妻子的不贞!
而如果爱她的话,为什么就不能等到结婚以后?让她更有保障?
有的人,觉得女友要,自己就给,想去满足女友的情欲,生怕自己不能满足她,她就要舍弃自己,背叛自己,离开自己,这是什么样的思维观念?两个人,就用性来调和,没有信任吗?没有思想上的爱护与关怀吗?
如果是这样的女友,我想不要也罢,不能满足性欲就舍你而去,这样,能陪你多久?就没有道义、恩义吗?
想的东西,一直限制在这情情爱爱上,跳不出这思想空间,到大学,不是想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将来早点出来,可以照顾父母,扛起家庭重担,就想找一个女朋友,没有女朋友,就觉得没面子,自己的脸面就是一个女朋友?有的人,甚至可以用爸妈辛苦赚来的钱,去讨好女朋友,那些钱,可都是一滴滴血一滴滴汗水换来的,就这么不值得珍惜吗?
人潮涌动,朝向的方向,未必就是正确的,不分清是非黑白,只是随波逐流,却不知道,自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全部的责任!
给对方保留贞操的机会,让她有幸福的生活,也是在积自己的阴德,这仁厚之心,是本有的善良之心,也会感来好的结果。
随意放任自己的欲望,不知节制,非礼同居,又因此堕胎,伤生伤命,对家不能令父母安心,在外又不懂爱惜自己,吵架,分手,甚至自杀,有什么意义?
家庭,是一个人幸福的港湾,我们何尝真正懂得“家”的含义,“家”的重要?这个家,是由两个彼此相爱的人,彼此能同甘共苦的人,走到一起,结合而成,身上负担的,不仅是彼此的幸福,还是上一代与下一代承接的纽带,是需要有责任感的。
随情欲而结合的家,到底稳不稳固?奉子成婚,被逼着走入婚姻,牢不牢固?
彼此若真的相爱的话,就不能因为爱而有耐心,一起等到婚后再行夫妻之礼吗?想必,能守到婚后的,也会更有耐心,一起经营好家庭,好好爱这个家,不轻易让自己有外遇,因为一开始,就没有放任自己的情感、欲望,能坚守男女交往之道,婚后,也更会坚守夫妻之道!
㈡ 如何看待印尼20岁女子因婚前性行为被当众执行鞭刑
每个地方的文化和习俗不一样,不能因为一个地方的习俗,要求所有的女性都那样子,还是就是,女人的地位不应该是这么卑贱低微的。每个人都享有同样的权利。
㈢ 婚前性行为的危害有那些
1.给女方心理带来极大压力
婚前性行为的发生,有时是女方主动提出的,而更多的是男方要求女方迎合或抵御不了,但事前事后心理状态大不相同,它给女方造成的心理压力如恐惧、自卑、冲突等接踵而来。调查发现,有27.3%的人性交后怕怀孕,21.3%的很懊悔,21%的惧怕败坏名誉。在接受人流手术时,怕手术痛苦者48.4%,不敢告诉家长者17.3%,不在乎者13%,手术后怕产生后遗症的62.3%,怕失恋后不易再找对象的20.7%,无所谓者17%。
2.给女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在不想生育的前提下受孕,其补救措施就是人工流产。对婚前性行为者来讲,人流的不良后果有三:一是不能正常地恢复身体的健康状况。有的女青年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做完手术后不休息,立刻去上班、学习,严重影响了健康状况的恢复,甚至导致大出血;二是容易损伤生殖器官,出现意外事故。有的青年不敢去医院人流,找那些江湖医生,在极不科学的条件下施术,使生殖器受到很大损伤,有的甚至送了命,也有的遭到品质恶劣的江湖医生的凌辱,身心均受摧残;三是引起许多并发症。医学研究和临床资料表明,人流对女性可造成:月经量少、闭经、性冷淡、不孕,再次妊娠易导致流产、子宫内膜异位症、生殖器官炎症、前置胎盘,胎盘粘连植入、子宫穿孔、产后大出血、甚至引起宫颈癌等。
3.使恋爱关系出现不利于女方的发展趋势
在未发生婚前性行为时,恋爱双方是相互平等、自由选择的关系,可发生之后情况则有所不同:一是双方吸引力比过去逐渐减弱。原以为两性关系很神秘,现在变得“不过如此”,过去的光彩、魅力显得不夺目,不充满力度了;二是女方再选择机会减少。原来男方十分迁就女方,自女方委身于他之后,便以为“她再也离不开我了”、“非我莫属了”,故对女方开始态度随便、任意支配。反之,女方则因把贞节已交给他了,“已经是他的人了”,可又担心男方改变初衷,唯恐被抛弃,于是对男方一再迁就、容忍,即使发现他有较大缺点,可事已至此,只得将就成婚,贻误了终身大事。调查表明,性交后女方想报复男方的占10.7%,既悔恨又摆脱不掉男方的占21.3%,其缘概出于此;三是使男方对女方的猜疑开始萌生。恩格斯曾讲:“性爱是排他的”,女性如此,男性也不例外,男子总希望女友只信任自己,对自己开放,一旦与之发生关系,便又开始猜疑女方,“她对别人是否也这样?”若女方过去已谈过几个对象,这种疑心就会加重,或导致中止恋爱关系,或婚后生活不和谐。
4.使新婚蒙上阴云
新婚是人生最快乐的事件之一,但婚前有过性行为或新娘子已有孕在身,这样的新婚就会失去应有的欢乐,蒙上一层阴云。从新婚夫妇而言,双言已没有新鲜感,只不过走走形式;周围人也会有议论、看不起,以为“有伤风化”。虽然传统观念中有些东西比较苛刻,但要一下子扭转“国情”、对传统文化进行扬弃并非轻而易举。
5.给婚后生活造成诸多不愉快
婚前性行为往往是在提心吊胆、唯恐别人发现的“犯罪感”心理状态下进行的,缺乏良好的怀生活环境,双方不仅难以从中体验到性快感。反而留下了痛苦的性经验,容易造成夫妻某一方的性功能障碍,如性冷淡、阳萎等,导致夫妻性生活不易和谐。婚前性行为没有法律保证,女方因被抛弃而受哑巴吃黄连之苦,就会对男方怀恨在心。婚后将此苦诉诸丈夫,丈夫愤愤不平,就会找“负心汉”讨公平,造成纠纷、违法事故,甚至引火烧身,导致家庭不幸。婚前性行为,目前正呈现着数量愈来愈多、年龄愈来愈小的发展趋势,它已成为世界性普遍关注的社会性问题之一。近十年来,据国内外大范围调查表明,社会对婚前性行为的认可程度,在国外也并非全都允许,比例在60-70%之间,国内虽有所松动,比例也仅达30.5%。
6.永远失去了新婚之夜的甜蜜
新婚之夜是迷人的。男女双方接受了亲友美好的祝福,其一切性行为不但合乎两个人感情发展的需要,遵循个人自然欲望,更被社会认可,并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在那个时候把你和他的灵和肉结合在一起,这是新鲜的、神秘的、永远也值得回忆的。有人说:“这是一个使人兴奋激动而又迷人的时刻”在这样的时刻,一切关于男性和女性的最后一帷轻纱都将被揭开,一切神秘的关于男性和女性的传说都将被证实。唯其秘密,所以我们必须谨慎。以使新婚之夜的记忆永刻在相互心灵的丰碑中。神圣的新婚之夜也会极大地召唤男女双方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他们明白自己在以后生活中的责任和义务,为将来建立一个稳定和谐家庭打下基础,这才是神圣“新婚之夜”最重要的使命。
可是,对于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双方来说,“新婚之夜”已经永远丧失了。“生活在一起”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新鲜感和神秘感了。婚姻对他们来说已经程式化,甚至成了可有可无的鸡肋。
而同居关系则为以后维护女方的正当权益埋下了祸根-----要知道,婚前同居可是你们自愿的,没人拿刀逼迫你,它也不会为社会认可,为法律所保护。如果你将来的正当利益受到了侵害,我们只能对你们报以同情,却无法帮助你们。
要知道,社会和法律认可并保护的是他的合法妻子。那些婚前性行为的男女偷偷摸摸,十分草率地撕去了男女之间的最后一层轻纱,但没有条件让你去仔细品尝爱的甜蜜。他们的性欲匆匆来又匆匆去,除了留给他们一些原始的刺激和沉重的负罪感以外,什么也没有留下。这一切怎么能和那朦胧的,温柔的,蒙着玫瑰色轻纱的新婚之夜相比呢?他们实在是把应该加倍珍惜的东西给浪费了。
7.会引起许多矛盾和纠纷
由于婚前性行为可能造成遗弃,未婚先孕,丢脸,怨恨,报复,暴露马脚,受到惩罚等许多后果,这常常会引起某些意外事故。
㈣ 婚前性行为很危险为什么
1, 婚前性关系容易使男女两人在结婚前分手,有些女孩子为了怕失去心爱的男孩子才勉强献出自己的肉体,结果常常适得其反,萧特博士说:如果她坚持最后一道关防,也许更容易把他挂住。2, 许多男人不愿意娶一个和别人发生过性关系的女孩子,萧特博士说:有些男人一直在尽量大的努力减少总人口中处女的人数,打算到了结婚的时候,他们却不肯要一个旧货。 3, 发生婚前性关系的女孩子,婚姻生活比较不快乐。萧特博士说:婚前的性关系次数越多,婚后的生活越不快乐。 4, 发生婚前性关系的女孩子,离婚率较高。这是前三项的必然结果 5, 在婚前有性行为的女孩子,婚后容易对丈夫不忠,她们红杏出墙的机会是没有的两倍 6, 在婚前发生性关系的 可能会使少女嫁给不合适的人,性能够使你盲目,某些少女也许相信找到真爱,事实上她和男朋友结合在一起的力量是性不是爱 7, 在婚前有性行为的女孩子,婚后性生活比较不满意,因为它们常常怀念以前的性经验,回忆美化往事,她总觉得今天的丈夫比不上她的旧日情人、
所以,各位男男女女们,为了以后不被戴绿帽,为了以后老公更爱你,更为了以后的婚姻幸福,请自重自爱!!!
㈤ 婚前性行为的看法
婚前行为,会给自己和他人的婚姻带来一辈子的伤害。无论男女,请珍惜自己的第一次。不要告诉我这是什么年代了,有些规则是亘古不变的。男生也不要认为睡了一个处觉得占了便宜,因果报应丝毫不爽,你对外界所做的一切伤害都会回到自己身上。现代社会处女情结还是挺重的,不是处女会被嫌弃。正因为大环境如此糟糕,能洁身自好者才显得珍贵。多看看大悲拔苦公益论坛 里的文章,婚前禁欲婚后节欲,这才是真正对自己负责。
㈥ 为什么要婚前性行为
很多年轻朋友都认为婚前性行为没有什不好,他们之所以赞成,主要可以归纳出下列一些理由:1. 只要两人相爱,有了心灵上的沟通与分享,自然也可以有肉体的关系,如此才更能体验到两人的“合为一体”。 2. 时下电影、小说的剧情中,男女相欢,很自然的就有性行为,性行为彷佛成为现代青年谈爱时的“摩登活动”。因此大势所趋,婚前性行为是爱情的潮流趋势,否则反而是古板与落伍。3. 认为婚前性行为是对爱情的肯定,借着婚前的性行为可以巩固两人的爱,男孩借此可以控制女友,同样也有女性会以性来控制男人,要求男人负责到底。 4. 两人相爱时,性行为难以抗拒所以不必抗拒。两人相爱,在花前月下的海誓山盟,难免会有肌肤之亲,尤其年轻人在此时生理壮况更是冲动,婚前性行为在所难免。所以用不着去排斥也无法排斥。5. 婚前性行为,主要的关键只是处女膜的破裂问题,而现在医学发达,了不起可以在必要的时候予以整型,所以用不着太担心。 6. 婚前性行为最令人担心的是怀孕问题,但是现在避孕的工具、技巧,已普遍被应用,就算万一不慎怀孕,也可以用月经规则术处理,所以婚前性行为也不致引起太大的困扰。 这些论点固然大部分属实,而且赞成者众。我们发现婚前性行为会带来莫大的困扰,而且危害了恋爱中的男女关系,兹分析如下: 1. 性不等于爱,爱情本身是一种“过程”,而不是“结果”。当男女交往时,不管有多甜蜜,毕竟也只是一种过程,谁也不能保证两人一定可以结婚。爱情也是一种“感觉”,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实”,而感觉本来就是善变的,也是很容易受环境左右的。而性行为则是一种事实,它不能随着时间而“淡忘”,也不会因为两人已经不相爱了,以前的性行为事实就可以一笔勾消。不管两人相爱与否,发生过的性行为是一个事实。 2. 几乎每个男人都希望太太是处女,仅管大众传播中不知不觉的让人有“婚前性行为是很普遍的,或是摩登、现代”的假象,但是我们也不能疏忽一般男人的心态,以前几年的调查为例,台大男生中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认为男女只要相爱,两人便可以有婚前性行为;但同时也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男生希望自己将来的太太必须是处女。临床的协谈经验也清楚的指出,很多女人在结婚时由于不是处女而引起夫妻间不少冲突的实例。 3. 性会破坏爱,性行为并不是爱情的保证与肯定,相反的性行为会带来爱的恐惧与不安。尤其女孩子,当她与男友发生关系以后,她若不会强烈自责或产生罪恶感,她也难免会有无法抑制的担心,怕男友以后会变心离她而去,所以在日后与男孩的交往当中,她已从以前受宠的角色慢慢变成争宠的角色。反之她若是坚决的拒绝性行为,自然会使唯性是图的男友离她而去,不过倘若她的男友够成熟,则会因为她的坚贞而更爱她、更尊重她。 4. 婚前性行为一般而言可以归纳为四种: 第一种是婚前性行为致使女方怀孕,而由于各种因素两人又不能结婚。这种情形最惨,女孩子所受的伤害与损失最大,未婚妈妈加上她生下来的小孩将是社会沉重的负担,在此不用赘述。 第二种是奉儿女之命结婚的状况。虽然两人终于结为连理,但不到一年孩子便已来临,对夫妇而言是一种很大的考验。 婚姻协谈理论中指出婚姻中有六大危机,其中的三大危机是: 一、新婚夫妇适应危机; 二、夫妻性行为失去新鲜感之危机;三、孩子出生造成夫妇适应不良之危机
㈦ 印尼22岁女子,因婚前性行为,被当众鞭打100下,你怎么看
这是她的自由,这些人没有资格把她当众打100遍,这明显就是一种陋习,我觉得这名女子真的是太可怜了。
㈧ 婚前性行为好不好为什么
如果双方都年满18岁的话就不属于犯法。 婚前性行为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性科学研究按照性欲满足程度的分类标准,将人类性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核心性性行为,即两性性行为:二是边缘性性行为,如接吻、拥抱、爱抚等;三是类性行为。本文所指的婚前性行为属第一种范畴,它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性交行为。其特点是双方自愿进行,不存在暴力逼迫;没有法律保证,不存在夫妻之间应有的义务和责任;容易产生一些纠纷和严重后果。在我国,婚前性行为是被社会舆论、道德所反对的,是不允许的,“是一种性罪错”。大量资料表明,婚前性行为的主动者多是男性,但其直接受害者却是女性。由于这种行为是男女双方自愿进行的,各自都存在一定的心理动机。为了维护女性的利益,促进婚姻的和谐与社会的文明发展,本文仅就女性的婚前性行为的心理动机与婚前性行为给女性带来的严重后果,作以分析,以其指导女性在恋爱过程中要理智相爱,尽快走出这个爱情误区。 根据近年来大量调查资料分析,女性在婚前性行为的心理动机方面,存在着许多偏激的观念和想法。笔者从性心理学、性社会学的角度将之概括为以下10个误区: 1、追求所谓“新”的恋爱方式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已进入高层次、快节奏、多色彩时期,生活方式在改变,恋爱方式也在变。有些青年错误地认为,九十年代的变爱方式就是动辄发生性关系。有的女青年说:“常规的爱不完整。真正的爱,应该体现出博大。既然爱他,那我什么都可以给他。”“爱就该给被爱者自由,何必等到结婚以后。”“巳经九十年代了,含情脉脉没意思,我要走在历史的前面”等。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到热恋,由边缘性性行为上升到核心性性行为。如痴如醉地拥抱、亲吻、爱抚激发起性生理本能的强烈冲动,使理智巳难以抵御。有一项调查发现,44.67%的女性在半年之内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其中50.33%的人表示愿意,80.33%的人认为这是个人的事。按我国性道德规范,男女恋爱期间的性行为,最亲密的形式也只能是接吻、依偎、爱抚,只有在婚姻关系得到法律保护的条件下,方能发生性交行为。随心所欲的“新潮”行为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 2、崇尚种种性自由观念 近几年来,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涌入及我国性文化的时而泛滥,冲击了有着很深文化积淀的传统性道德。有些青年人盲目崇尚西方的种种性自由观念,想冲破所谓传统性道德观念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有的女青年说:“我们正面临八方大潮冲击,再理智的女性也会感到困惑——”道德的音乐盒巳安抚不信当今一些青年人矛盾痛苦的灵魂与肉体,她们的性观念己和原始本能需要划上了等号。因而,有些女青年认为“即然巳成熟了,那么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生理需要。”有的说:“只要自己爱的快乐就行,”也有的说:“怀孕怕什么,性爱没有罪,”“女人不作一回人流不算一个完整的女人。”在调查中,有32.67%的女性认为“贞操不很重要,”有19.7%的性交后根本无所谓,并说“就那么回事,”等等。观念一变,行为随之而变,当她们的爱情还处于不知道如何理智地去驾驭生活之舟时,就被欲火烧得不攻自破,发生了不该过早发生的性行为,有的与男友周期性地发生关系,有的虽巳预感到两人不可能最终成婚,但那种特殊的关系仍一如既往。扭曲的性观念使扭曲的性行为一发而不可收拾,结下了“不负责任的恶果。”
㈨ 印度不是反对婚前性行为么,为什么他们兄妹
人可以反对罪,但依然是罪的奴隶,继续犯罪
㈩ 印尼法案为何欲对“婚外情”“婚前同居”,进行刑事立法
印尼非常的排斥这些行为,所以进行立法。每个国家都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所以每个国家的法律也是不一样的,每个国家的风俗习惯同样影响着立法。在印尼就把婚外情和婚前同居作为非法的事情进行立法。在印尼婚外情和婚前同居是违反伦理道德的。
法律的规定将会对印尼的民众产生很大的影响,在印尼有很多的穆斯林人口不仅仅是因为穆斯林把这些行为视为禁忌所以印尼对这些行为进行立法是情理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