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印尼建国五原则是哪些
印度尼西亚是实行共和体制的单一制国家。宪法规定,国家主权掌握在人民手中,并全部由人民协商会议行使。
印度尼西亚立国的基础为印度尼西亚的建国五项原则(又称“建国五基”),即潘查希拉。为建立国家基本制度的依据。印尼的国徽是神话中的鹰,鹰的胸前挂着一个盾牌,盾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代表五个原则,每一原则以一个物件为标志;以五角星象征信仰上帝,以榕树象征民族主义,以野牛象征民主,以铁链象征人道主义,以棉花和谷穗象征社会公平。
建国五项原则最初是1945年6月1日苏加诺在“独立筹备委员会”会议上发表演说时提出来的。按照苏加诺的解释,要将印尼建设成为一个“天下为公”的国家,必须实行五项基本原则,即建国的五个基础。第一个原则是“民族主义”。这个民族主义不是狭义的某一个民族的民族,而是指印尼是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第二个原则是“国际主义”。所谓国际主义并不是不承认民族主义,不承认民族国家存在的世界注意,这种国际主义是建立在民族主义基础上的。第三个原则是“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协商和会议来保障伊斯兰教徒的权利;第四个原则是“共同繁荣”。独立的印度尼西亚不应再有贫困,全体人民过着吃饱穿暖的幸福生活应当得到保证。这就要求不仅应该有政治上的平等,而且在经济上也必须实行平等。第五个原则是“信仰神道”。不仅隐匿人民有信仰,而且每个印尼人民应该信仰各自的神道,全体人民必须以具有教养的方式来信仰,不含宗教偏见,使印度尼西亚成为一个信仰神道的国家。苏加诺将这五项原则归结为一项核心原则,称为“互助合作”。
印度尼西亚实行的是总统制,同其它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的总统制一样,印尼总统制也具有总统权力较大的特色。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最高行政首脑和武装部队最高司令。总统由人民协商会议选出,总统及其领导下的内阁只对人民协商会议负责而不对国会负责,国会无权推翻总统。内阁成员均由总统任免,协助总统工作,最高评议是总统的咨询机构,其职责是为总统提供咨询意见,回答总统的询问,对总统无任何约束力。
根据宪法,印尼的国家机构包括:人民协商会议、总统、国家部门、国会、最高评议院、最高法院及司法机关、地方政府。
B. 有谁知道印尼国家的历史
全称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印度尼西亚一词源出于希腊文的Indo(印度)和 Nusus(各岛),意为印度各岛。印度古籍称之为“努珊塔拉” (Nusantara)或德威安塔拉(Dwipantara),意为大洋之间的岛屿。至今仍有人称印尼为“努珊塔拉”。印度人、中国人和阿拉伯人的古代文献中,有时也泛称印度尼西亚群岛为爪哇;欧洲 旅行家和探险家则称群岛为大爪哇和小爪哇;当地人称爪哇、苏门答腊和婆罗洲的居民为爪哇人,称东边的小群岛为小爪哇。荷兰人入侵群岛后,印尼被称为荷属东印度或东印度。19世纪中叶,西欧学者最先将“印尼”用为地理名称。20世纪初,随着民族运动的发展,民族主义者开始考虑政治用语。初期使用“东印度”,1922年印尼留荷学生在荷兰成立“印尼协会”,“印尼”首次成为政治用语。1928年“青年誓言”宣布“印尼”为民族和国家的名称之后,“印尼”便被广泛使用。1945年正式定为国名。
印尼共和国位于亚洲东南部,北接马来西亚,南与澳大利亚毗邻,东西两面分别濒临太平洋和印度洋,地处东西交通要冲,占据重要战略地位。印尼是由1.3万多个大小岛屿组成,素有“千岛之国”称号,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由于这些岛屿星罗棋布,分散在海洋上,故又有“海洋之国”称号。面积 1904569平方公里。人口1.6亿(1985)。有100多个民族。爪哇人占47%,巽他人占14%,马都拉人占 7%。通用印尼语。大多数居民信奉伊斯兰教。首都雅加达。
原始公社时期(公元前4万年~前2世纪) 印尼是原始人类发源地之一,19世纪末和20世纪30年代在爪哇岛先后发现“爪哇人”、“瓦甲克人”和“梭罗人”等原始人类化石。公元前4万年起,印尼原始居民进入氏族社会。构成印尼现代居民的祖先古印度尼西亚人(或称澳斯特尼西亚人),是公元前2000多年到公元前2世纪陆续从亚洲大陆东南部迁来的。由于迁移时间的先后和在印尼定居地点的不同,形成不同的风俗习惯和语言。但其共同点是种植稻谷,信仰万物有灵说,崇拜祖先灵魂,实行土地公社的共同耕作,居民通行互助合作的生活方式。
古代社会(公元前2世纪~公元16世纪) 随着原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南海交通与贸易的发达,印度人来往群岛的增多以及印度文化的传入,大约在公元前2世纪下半叶出现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叶调。公元3~7世纪,出现受印度文化影响的奴隶制王国,如西爪哇的达鲁曼、中爪哇的诃陵和东加里曼丹的古泰。印度种姓制度被移植来作为统治人民的社会制度。5世纪佛教开始传入。新兴地主阶级以佛教为武器反对为奴隶主阶级所控制的婆罗门教。经过长达3个世纪左右的斗争,佛教取代婆罗门教的地位。
7世纪中期,苏门答腊和爪哇开始进入封建社会。以苏门答腊巴邻旁(巨港)为中心的室利佛逝王国,迅速发展为海上商业帝国。室利佛逝是当时东南亚佛教中心。7世纪之后,爪哇各独立王国之间、特别是印度教的珊阇耶王国与佛教的夏连特拉王朝(山帝王朝)在争夺中爪哇的霸权。856年夏连特拉最后失败,王子逃往苏门答腊,继承室利佛逝王位。到10世纪,爪哇政治中心从中爪哇转移到东爪哇的布兰塔斯河流域。11世纪起,室利佛逝国势日衰,到13世纪未终于灭亡。
1222年爪哇建立新柯沙里王国。在格尔塔纳加拉统治时期(1268~1292),王朝发展为印尼第二个跨岛的强国。1292年新柯沙里王朝亡。1293年2月,格尔塔纳加拉之婿罗登·韦查耶与中国元军合力,击败复辟势力,次年又赶走元军,建立麻喏巴歇王国,版图包括今印尼国土和马来半岛。13世纪末,伊斯兰教进入印尼后广泛传播,属领王公和爪哇海岸地区长官先后皈依伊斯兰教,建立穆斯林政权,脱离王国。1478年东爪哇封建领主军队攻陷麻喏巴歇首都,王国遂亡。
16世纪末,印尼各主要岛屿兴起较为强大的穆斯林王国。爪哇有马打蓝和万丹,苏门答腊有亚齐,其中以农业为基础的马打蓝最为强盛。17世纪初,马打蓝苏丹阿贡(马斯·朗桑)致力于统一爪哇,征服内陆印度教王国。
荷兰殖民统治时期(16世纪末~1942年) 16世纪西方殖民者纷纷来到东南亚地区。1511年7月1日A.de阿尔布凯克率领葡萄牙舰队侵入印尼。1596年荷兰商人组织第1支殖民先遣队闯入印尼。1602年荷兰政府批准成立具有政府职权的联合东印度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619年公司占领雅加达(改名为巴达维亚)后,就以它为基地,开始了长达350多年的对印尼和亚洲其他国家的殖民掠夺。在公司统治时期(1602~1799),印尼各族人民展开轰轰烈烈的反抗斗争,其中规模较大、历时较长的反抗有杜鲁诺佐约的抗荷武装斗争(1674~1679)、苏拉巴蒂起义、基·托坡领导的万丹人民起义(1750~1755)。印尼人民持续不断的武装斗争延缓了印尼殖民化的进程,加速了公司跨台。1800年荷兰“巴达维亚共和国”接管印尼殖民地。(见彩图)
1806年法国拿破仑一世占领荷兰,继而派H.W.丹德尔斯任印尼总督(1808~1811)。1811年英军攻占印尼,建立短期统治(1811~1816),T.S.莱佛士为副督,推行自由主义政策,实行货币地租制,客观上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1816年荷兰收回印尼的统治权,恢复公司某些剥削制度,从而侵犯封建主和伊斯兰教阿訇的权益。日惹土邦爱国封建主蒂博·尼哥罗领导人民起义(见蒂博·尼哥罗起义)。在苏门答腊也爆发伊玛目·朋佐尔领导的斗争(称比达里运动)。荷兰财政日绌,为搜刮印尼资源,总督J.C.van den博施于1830年实行强迫种植制,规定农民必须把大部分土地和时间用于种植欧洲市场所需要的农作物,并按规定价格卖给殖民政府。强迫种植制给荷兰带来神话般的利润,大大促进荷兰资本主义的发展。由于荷兰本国工业资本的发展和印尼农民不断起义,荷兰被迫废除强迫种植制,从1870年开始在印尼推行土地法和全面占领印尼的新殖民政策。土地法颁布后,以荷兰为首的外国资本大量涌入印尼,争租土地,经营大种植园,兴办各种近代企业。货币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加速村社瓦解和农民分化过程。印尼逐步沦为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爪哇农民运动也出现新特点,19世纪90年代,爪哇爆发规模较大的农民运动──“萨敏运动”。运动的领导人萨敏主张恢复原始共产主义的理想社会。1907年,萨敏等人被流放。荷兰所发动的大规模殖民战争遭到印尼各族人民的英勇反抗,特别是亚齐人民坚持长达30多年的武装斗争(见亚齐战争)。直到1910年荷兰才征服整个印尼。
20世纪初由于印尼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荷兰在印尼实行所谓“伦理政策”,推广欧式教育,在印尼开始出现一批新知识分子。印尼妇女运动的先驱者R.A.卡蒂尼(1879~1904)在唤起民族觉醒运动中作出重要贡献。1908年在爪哇成立至善社(又译崇知社)。此后,全国性和地区性的不同性质的民族主义组织相继出现,尤其是印度尼西亚伊斯兰联盟(1912)和“东印度社会民主联盟”(1914)在领导和推动民族解放运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东印度社会民主联盟”中的激进派参加伊联工作,使“伊斯兰联盟”发展为民族统一战线组织。1920年,“东印度社会民主联盟”改名为东印度共产主义联盟。1921年宗教民族主义者禁止成员跨党,共产党人被迫退出伊联中央。此后,在共产党人领导下,工人运动有所发展,农民也纷纷加入党的群众性组织──“人民同盟”。殖民当局采取残酷镇压措施,共产党的许多领导人被流放国外。1926年共产党人领导印度尼西亚民族大起义,但遭血腥镇压。
共产党起义的失败和伊斯兰联盟的衰落,为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夺取民族解放运动的领导权创造了条件。1926年苏加诺在万隆创立研究俱乐部,1927年7月成立印尼民族主义联盟,苏加诺任主席。1928年10月28日,印尼各地青年代表在雅加达召开大会,通过“青年誓言”,强调印尼儿女承认一个民族、一个祖国、一种语言,有力地推动印尼民族的形成。1929年殖民当局逮捕苏加诺等领导人,宣布民族党为非法组织。民族党后分裂为印度尼西亚党和印尼国民教育党(又称新民族党),从事合法活动。地主资产阶级各政党只提出温和的改革要求,脱离群众,致使工农运动失去革命领导,1933年“七省”号军舰起义也很快遭到镇压。苏加诺第2次被捕。30年代后半期,印尼民族主义者的有识之士决定与荷兰合作,共同反对法西斯。由于荷兰政府顽固地拒绝在印尼实行任何政治改革,多数民族主义者轻信日本的宣传,幻想依靠日本人求得民族独立。
日本占领时期(1942~1945) 1942年3月日本军队侵占印尼,荷兰殖民当局投降。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对印尼进行疯狂掠夺和搜刮;同时,为了拉拢有影响的民族主义者作为政治工具,就把苏加诺和哈达从流放地接回。在日本占领期间,多数印尼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基本上采取与日本占领当局合作的立场,同时利用合法身份进行大量民族主义宣传工作。印度尼西亚共产党和一些民族主义抗日派在困难的条件下坚持抗日斗争。从1943年起,艾地等人领导印度尼西亚独立运动党,在爪哇、苏门答腊等地举行起义。随着战局的失利,日本侵略者又玩弄政治阴谋,1945年春,准许印尼筹备独立。6月1日,苏加诺在独立筹备调查会(后改为独立筹备会)上发表有关“建国五项原则”的演说。
印尼独立与印尼共和国(1945~) 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印尼人民发动八月革命(见印度尼西亚八月革命)。8月18日,独立筹备会通过宪法,苏加诺、M.哈达当选为正、副总统。9月确立总统内阁制,11月改行议会内阁制,地主资产阶级夺取了政权。同年9月英军在印尼登陆,荷兰也企图卷土重来。荷兰殖民者在1947年和1948年先后发动两次殖民战争。印尼人民展开英勇的捍卫民族独立的斗争。在帝国主义压力下,印尼资产阶级政府先后被迫签订《林芽椰蒂协定》(1947)和《伦维尔休战协定》(1948),1949年11月,哈达政府与荷兰在海牙签订圆桌会议协定。印尼各族人民反对和抵制保留荷兰特权的联邦制,强烈要求统一。1950年8月15日,苏加诺正式宣布成立统一的印尼共和国。
共和国成立后,印尼政党林立,主要政党有马斯友美党、伊斯兰教师联合会(1952年退出马斯友美党)、民族党、共产党、平民党、伊斯兰联盟党和社会党。它们基本上组成 3种政治势力。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斗争使国内政局动荡不定,内阁更换频繁。50年代中期,在共产党支持下,先后两次组阁的民族党奉行进步的和反帝反殖的不结盟的内外政策。1955年,29个亚非国家在印尼召开会议,发表着名的万隆十项原则(见万隆会议)。1956年印尼宣布废除圆桌会议协定。在帝国主义策动下,1956~1958年在苏门答腊、苏拉威西等地先后发生军事叛乱。苏加诺为了平衡左右政治势力,掌握政局最高控制权,于1959年宣布恢复1945年宪法,倡导“纳沙贡体系”(民族主义、宗教、共产主义三大思潮合作),对外继续奉行反帝反殖政策。
60年代在国内外基本矛盾激化的情况下,在政治、军事和经济上拥有实力的军人集团势力迅速发展。1965年印度尼西亚“九·三○”事件之后,军人集团控制政局,大规模镇压印尼共产党和清洗异己势力,并逐步剥夺苏加诺总统的职权。1968年苏哈托正式就任总统。此后苏哈托多次连选连任总统。
印度尼西亚历史苏哈托执政期间,对外政策基本上执行亲西方国家路线,但致力于加强区域性合作。对内执行大力引进外资,发展“替代工业”和“面向出口”工业,从1965年至1980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达7%左右,国民经济有所发展,但外国资本和新生的官僚资本控制了国民经济主要部门,经济的发展依赖于世界市场。1976年印尼军队侵入东帝汶,同年7月印尼国会宣布把东帝汶“并入”印尼版图。
C. 水呢给我介绍一下印尼独立战争的详细经过,谢谢
争取民族解放的印尼独立战争
从1945年9月至1949年12月,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人民先后进行了三次较大规模的战争,并最后争得了民族的解放与独立。
第一次战争发生在1945年9月至1946中11月,是印尼反对英荷武装干涉的战争。1945年8月日本投降,印尼人民举行“八月革命”,建立了以苏加诺为总统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9月29日,英国以解除日本武装为名,派遣军队进占印度尼西亚。荷兰政府也以盟军名义从欧洲派兵在雅加达登陆,以恢复它对印尼的殖民统治。印尼共和国军队和人民,面对英、荷军队的入侵,进行了坚决的抵抗,并于11月取得了泗水保卫战的重大胜利。在印尼军民的英勇抵抗面前,英国为集中恢复它对马来亚和缅甸的殖民统治,遂将其占领区交给荷兰。1946年11月15日,荷兰与印尼签订《林牙耶蒂协定》,只承认印尼共和国对爪哇、马都抗和苏门答腊拥有主权,而其余领土,包括婆罗洲、巽他群岛、苏拉威亚和马鲁古群岛等,仍受荷兰控制。
第二次战争发生在1947年7月至1948年11月,是印尼反对荷兰入侵的战争。1947年7月20日,荷兰以印尼共和国拒绝修改《林牙耶蒂协定》为借口,出动陆海空军向其境内的爪哇和苏门答腊岛发动全面进攻。经两周激战,共和国境内除广大乡村外,大部分重要城市、交通干线和沿海深水良港,都被荷军侵占。1948年 1月17日,荷兰与印尼签订《伦维尔协定》。根据这个协定,荷兰控制了东西爪哇大部,中爪哇北部和苏门答腊东部最富庶地带,印尼仅保留了爪哇和苏门答腊两岛上的狭小地区。
第三次战争发生在1948年12月至1949年11月,是印尼共和国再次反对荷兰进攻的战争。1948年12月,荷兰趁印尼内乱之机,调集14.5万军队又一次向印尼共和国境内进攻。12月19日攻占其当时首都日惹,并俘虏了印尼总统苏加诺等政府首脑。印尼军队再次退入山区,坚持游击战争,并在全国建立了游击行政区。1949年 1月,美国开始向印尼渗透,并向荷兰施加压力。1月28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美国关于要求双方停火,荷兰释放印尼领导人并“移交主权”的提案。1949年11月,荷兰与印尼在海牙签订《荷兰—印尼协定》,规定成立由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与荷兰扶植的15个自治邦联合组成印度尼西亚联邦共和国,并建立以荷兰女王为首的“荷兰--印尼联盟”。12月19日,印尼联邦正式成立。27日,在印、荷两国首都阿姆斯特丹和雅加达举行移交主权仪式。印尼联邦参加荷印联邦。至此,荷兰在印度尼西亚 340多年的殖民统治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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