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有什么特点
种姓制度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这些聚落种姓最后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
由于该体系中的不平等与近代西方兴起的民主制度与人权思想大相径庭,因此常被批评为反现代化的落后制度,甚至被视为妨碍印度社会进步的毒瘤。
1947年印度脱离殖民体系独立后,种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废除,各种种姓分类与歧视被视为非法,然而在实际社会运作与生活上,其仍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
十九世纪后部分西方学者提出,在历史上古老的印度人种衰亡之后,新起的高加索人种雅利安人的一部分入侵者们经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陆续涌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带,征服了南部印度的住民达罗毗荼人;经过几个世纪的武力扩张,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个北印度。
在尼泊尔,婆罗门做了一件不寻常的事情:授予当地人较高种姓,大部分土邦国王(maharaja)也成了刹帝利。当地主体民族卡斯人没固定信仰,所以婆罗门经常授予整个村落的人以高种姓。在尼泊尔种姓较少而且高种姓较多。
㈡ 为何历史上印度频繁遭到入侵,而我国却几乎没有
回望印度历史,基本上是一部被外族入侵的历史,从雅利安人入侵开始,波斯人、马其顿人、大月氏、突厥、阿拉伯人、帖木儿蒙古人、葡萄牙人、英国人等都曾入侵过印度,据不完全的统计,印度历史上有三十多次被外族征服的记录。相比于中国,印度则实在令人惊叹,况且即便被入侵,中国能将他们同化。
其实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不外乎下面几个:
1.地理位置
众所周知,中国位于亚洲东部,面向世界上最大的大洋——太平洋,背靠亚洲广袤的荒漠腹地,背面是人烟稀少且冬季寒冷的大草原,南面也是也是与海洋相连,西南方向不是广袤危险的热带雨林就是高耸入云的高大山脉,世界屋脊青藏高原,几乎是与世隔绝,试问有谁愿意冒着还在路上就失去生命的危险来入侵一个未知的地方?而印度虽然是半岛,且北靠青藏高原,但别忘了它西北角的缺口,而且离西亚欧洲都比较近,西亚中亚欧洲人到达印度附近后可以说长驱直入,而且印度的特殊地理位置,新航路开辟时殖民者从欧洲来到达亚洲的第一站就能到印度,入侵它是必然的是。
印度种姓制度
4.其他原因
中国自身的强大,从秦朝的大一统开始中国国力就一直很强,西方也认识到差距;另外西方入侵中国必须跨过中国北方游牧民族,北方的游牧民族也非常的强大,从匈奴到突厥再到蒙古帝国,哪个都是向西扩张。而且受到我国的文化影响,游牧民族在战术还是武器,在古代的时候都要比西方强大。而印度周边不具有这样的条件。
㈢ 古代印度把人分哪几个等级
印度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特指“印度种姓制度”,属于对社会群体的宗教划分,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
婆罗门(Brahmin):代表神庙的宗教官员、祭司,
刹帝利(Kshatriya):代表帝王将相、王室贵族,
吠舍(Vaishya):代表平民、农民、商人、手工业者,
首陀罗(Sudra):代表奴隶。
此外,还有比首陀罗更低,不入流的“贱民”(Un-touchable),如最低层的达立特人(Dalits),成份是打仗的战俘,以及不遵守种姓制度而结合的人。根据统计,贱民约占了全印度人口的15%,他们不能拥有土地,饮食器皿必须与其他人分开,还要替社会层级较高的印度家庭清理秽物。
种姓是随着西元前2000年雅利安人进入南亚时开始出现的。最初雅利安人用“雅利安瓦尔纳”和“达萨瓦尔纳”来区分雅利安人和当地的土着。后来才逐渐有了四个种姓。
种姓的划分,很像对社会群体的职业划分,只是种姓的划分是按出生而定,自进入这个社会就没法改变自己的种姓。
维护种姓制度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摩奴法典规定,婆罗门是人世的主宰,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役,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
据“梨俱吠陀”中〈原人讼〉描述: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种姓之间界限森严,互相不能通婚,交往之间不能共食、并坐。
高种姓与低种姓人发生冲突,低种姓人如果用身体某部位对较高种姓人造成伤害,必须斩断对人造成伤害的身体部位。地位低微的低种姓辱骂高种姓,轻者课以重罚,重者处以酷刑。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陀罗,仅用牲畜抵偿。高低种姓之间不能同食起居,禁止种姓之间通婚,高级种姓的人与低级种姓的人特别是与贱民通婚,有可能被处以死刑,民众对此习以为常。
每个种姓内部,有人监督本种姓的人遵守摩奴法典及传统习惯的情况。倘有触犯者,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沦为贱民。
尽管自印度独立以后,废除了种姓制度,印度宪法明文规定不准阶级歧视,但是今天的印度社会仍然保留着种姓制度的残迹,积习难改,种姓制度已经给每一个印度人打上了宗教烙印。种姓层级最高的婆罗门(Brahman)不及人口的4%,却占有七成的司法权及接近半数的国会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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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在古印度的士兵是什么等级
士兵都是低种姓的。刹帝利不是士兵,是军官。普通士兵都是低种姓的,努力一下顶多是低级军官,高级军官都混不上,就是打仗时的炮灰,平时的奴隶。
㈤ 古印度种姓制度的定义和重要性是什么
种姓制度古代印度实行严厉的种姓制度,种姓制度主要存在于印度教中,对伊斯兰教和锡克教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在古代印度时期,因为当时印度是奴隶制社会,共有四个阶级,分别是:
婆罗门(主要掌管宗教祭把,充任不同层级的祭司。其中一些人参与政治,享有很大政治权力)
刹帝利(掌握军事和政治大权的等级)
吠舍(平民,从事农业、牧业和商业)
首陀罗(从事农、牧、渔、猎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各职业,其中有人失去生产资料,沦为雇工,甚至沦为奴隶)
这是因为婆罗门教宣传婆罗门种姓至上,说梵天用口造婆罗门,用手造刹帝利,用双腿造吠舍,用双脚造首陀罗,并为他们规定了社会职业,永世不可改变。各族间不可通婚,下一等级的人不允许从事上一等级从事的职业。这种森严的等级制度被视为古印度文明的象征,正如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是古巴比伦文明的象征。婆罗门婆罗门作为第一等级,在社会上有首脑之尊;其他各等级包括国王在内的刹帝利,对婆罗们都应敬重礼让。婆罗门由主管宗教祭祀的氏族贵族组成,日后成为婆罗门教的祭司,也可以经管其他行业,但只动口不动手,即作为业主和管理领导人员。他们不仅垄断宗教文化大权,也参与执政,常作国王的顾问,以占卜、念咒等方术影响国王的行动,甚至随军出征。婆罗门拥有大量土地和奴隶,除这些剥削收入以外,婆罗门正式的补充收入是接受布施,来自国王贵族的布施实际上是统治阶级对战争虏获和国家税收的分配,往往表现为大量的馈赠。婆罗门也是最富有的阶层。刹帝利
刹帝利作为第2等级是由王族和军事行政贵族集团组成,他们被视为社会之臂膀,即统治阶级执掌国家机器的人员。在理论上,婆罗门优于刹帝利,但作为最高统
治者的国王属刹帝利等级,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两个种姓之间的争雄,因此有些文献也出现过刹帝利优于婆罗门的说法,只是较少数而已。这种争夺有时也在思想
文化上表现出来。刹帝利同婆罗门一样,是拥有大量土地和奴隶的统治阶级,甚至更富于婆罗门,因为战争掠夺物和国家收入是由他们直接占有的。吠舍
第3等级吠舍是整个社会的支持者和供养者,意即养活整个社会的工农劳动群众。吠舍原由雅利安人的一般公社成员组成,日后用以包括从事农牧工商各行各业的
平民大众。由于小生产者分化也产生贫富的两极,吠舍中有些少数发家致富之人,甚至从事高利贷活动。在婆罗门和刹帝利统治之下,吠舍已无政治权利可言,只有
交税服役,供养统治者的义务。不过比起第四等级,
他们仍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按婆罗门教的理论,吠舍与刹帝利、婆罗门都属高级种姓,死后投胎可再度为人,因而称再生族。第四等级首陀罗则属非再生族,因此
吠舍可参加婆罗门主持的宗教祭祀和听讲教义,首陀罗则绝对不能。实际上,再生与非再生的界限就是过去雅利安人和被征服的异族人、雅利安公社成员与非公社成
员判然有别的反映。首陀罗
首陀罗为第4等级,指压在社会最底层的劳苦大众。他们最初是由被征服的非雅利安各族组成,后来也包括由于种种原因而被降到这个最卑贱等级的雅利安人。他
们失去了政治、法律和宗教上的一切权利,处于不受保护,冤苦无告的低贱地位。他们从事农牧渔猎,以及种种当时被人视为低贱的职业,其中有少数自食其力的工
匠,但多数沦为佣工和奴仆。作为最低贱的等级,首陀罗的地位和奴隶相差无几,其中也有一些人就是奴隶。种姓制度一旦固定下来,各个等级所从事的职业就不能
任意改变。各个种姓之间原则上禁止通婚。种姓制度的本质是保护上层种姓的特权地位。它通过宗教、法律,社会习俗等种种手段为婆罗门、刹帝利两个统治阶层的瓦尔那披上神圣、高贵的光环,让吠舍、首陀罗供养伺奉他们。由于种姓制度在以后各时代有变本加厉之势,它一直是印度人民沉重的锁链。历史和规则种姓制度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早在原始社会的末期就开始萌芽。后来在阶级分化和奴隶制度形成过程中,原始的社会分工形成等级化和固定化,逐渐形成严格的种姓制度。
种姓是世袭的。几千年来,种姓制度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风俗习惯方面影响很深,种族歧视至今仍未消除,尤其广大农村情况还比较严重。
独立后,印度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来消除种姓歧视。首先是制定了有关法律规定。1948年国会通过了废除种姓制度的议案。后来宪法和各邦法律也都做出相应规定,保护低级种姓利益。政府还在教育、就业、福利等方面对低级种姓者提供大量帮助。
社会的进步,印度的种姓制度也在发生变化。如种姓制度中的内部通婚制受到冲击,如高种姓的女子现在也同低种姓的男子通婚了。人们对职业的看法也有所改变,衡量职业高低不再以宗教思想为基础,而以金钱、权力为基础。在城市里,各种姓人们之间加强了来往与交流。
㈥ 古代印度种姓制度分几个等级
印度的种姓制度将人分为四个不同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即僧侣,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刹帝利即武士、王公、贵族等,为第二种姓,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商人,为第三种姓,从事商业贸易;首陀罗即农民,为第四种姓,地位最低,从事农业和各种体力及手工业劳动等。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姓又派生出许多等级。除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外的人,即“不可接触者”或“贱民”。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绝大部分为农村贫雇农和城市清洁工、苦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