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印度最高种姓“婆罗门”到底有多高贵有什么特权
中国古代四书之一《中庸》上面讲:“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就是说“仁”它就是人的本性,最直接的人性就是人人都会亲近自己的亲人。“亲亲”是中国古代很重要的一个文化概念,由“亲亲”这个概念,才得出了“尊卑贵贱”的等级观念。印度人没有儒家,也不知道“仁”是什么,但是他们的等级观念却比中国强得多。
所以从这方面讲,古印度早已经灭亡,现在的印度,是一个充斥着迷信与幻想的文化贫民窟。
⑵ 谁能告诉我印度早期的四大等级人种是那些
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
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
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
波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剥削为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
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
各个种姓职业世袭,互不通婚,以保持严格的界限。不同种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贱民,或叫不可接触者,贱民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最受鄙视。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婆罗门僧侣宣扬,把人分为四个种姓完全是神的意志,是天经地义的。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波罗门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说原始巨人普鲁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用双腿制成了吠舍,用双脚制成了首陀罗。婆罗门僧侣还宣扬:凡是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人,来世才能升为较高种姓,否则,即降为较低种姓。因此,对于广大劳动者和奴隶来说,应该逆来顺受,放弃斗争,遵守奴隶主阶级制定的"达磨",即所谓的“法”,以免加重来生的灾难。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奴隶主阶级还制定了许多法律,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相传,摩奴是大神梵天的儿子,为了确定人间各种人在社会上的应有次序,确定婆罗门和其他种姓的义务,便制定了这部法典。其实,这只不过是奴隶主用来欺骗劳动人民的谎言。
摩奴法典首先确认婆罗门是人世间一切的主宰,而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役。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
为了镇压低级种姓吠舍、首陀罗的反抗,摩奴法典还规定了许多残酷的刑罚。比如,低级种姓的人如果用身体的某一部分伤害了高级种姓的人,就必须将那一部分肢体斩断。比如,动手的要斩断手,动脚的要斩断脚。
四个等级在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摩奴法典》规定,刹帝利辱骂了婆罗门,要罚款100帕那(银钱单位)。如果是吠舍骂了,就要罚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罗骂了,就要用滚烫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相反,如果婆罗门侮辱刹帝利,只罚款50帕那;侮辱吠舍,罚款25帕那;侮辱首陀罗罚款12帕那。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陀罗,仅用牲畜抵偿,或者简单地净一次身就行了。
《摩奴法典》还对各个种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烦琐的规定。比如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个房间里,不能同桌吃饭,不能同饮一口井里的水。不同种姓的人严格禁止通婚,以便使种姓的划分永久化。
每个种姓都有自己的机构,处理有关种姓内部的事务,并监督本种姓的人严格遵守摩奴法典及传统习惯。倘有触犯者,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
被开除出种姓的人也成为贱民。贱民只能居住村外,不可与婆罗门接触,只能从事被认为是最低贱的职业,如抬死尸,清除粪便等。走在路上,贱民要佩带特殊的标记,口中要不断发出特殊的声音,或敲击某种器物,以提示高级种姓的人及时躲避。婆罗门如果接触了贱民,则认为是一件倒霉的事,回去之后要举行净身仪式。
总的说来,印度的种姓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阶级制度。但是,由于鲜明的阶级关系被掩盖在等级的划分之中,因此它容易模糊阶级界限,在劳动人民之间制造隔阂和对立,不利于他们团结对敌。此外,种姓制度实行职业世袭,把生产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从而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种姓制度的存在,是造成印度社会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度自古代至近代,经历了几种社会形态,但是种姓制度一直延续下来,成为历代剥削阶级的统治工具。种姓制度经过长期演变,越来越复杂,在四个种姓之外,又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亚种姓。
今天,在印度仍然保留着种姓制度的残迹,受压迫受剥削最深的贱民达几千万人。
⑶ 印度人五个等级是什么
更加准确的来说,印度人五个等级是错误的,印度人应该是六个等级,这个应该是准确的,这六个等级分布是:
1、梵天:和毗湿奴,湿婆并称三主神。
2、婆罗门:僧侣贵族,垄断文化教育,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祀特权,享受奉献。
3、刹帝利: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负责征税,军政管理,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
4、吠舍:普通雅利安人,没有特权,主要从事经商,必须以布施和纳税来供养婆罗门和刹帝利两个特权阶层。
5、首陀罗:被征服的原印度土着居民,主要做仆人和工匠,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6、贱民:也叫达利特,Dalit,即不可接触之人,传统上认为他们是肮脏的,是社会的最底层,不能穿鞋,走路都要避开人,为村民服务,却不能住在村子里,孩子也不能跟其他人一起受教育,毫无地位。
⑷ 印度最高权力者是谁
印度最高掌权者,为什么不是总统,而是总理?
印度的最高领导人是总统,亦为国家元首,如英国女王一般,不过只是虚位元首。印度的实权掌握在总理和议会手里,但总理往往是议会第一大党的主席或者是议会多数执政联盟中最大党的领导人,如果印度的权力,确切的说掌握在政府首脑总理手里。
印度总理和总统
目前全世界约有四分之一的国家脱胎于英国的殖民地,殖民地争取独立之后,如何建国就是摆在眼前的紧急问题。这时,英国人的议会制优势就体现出来了,大家闹革命干独立不都是为了民主和自由吗,那英国人这一套制度都运行了上百年了,根基挺稳的,看看也不错,就拿来用用吧。
一部分国家继续尊奉英国女王为国家元首,女王任命一个总督最为自己的代表成为这个国家的元首,比如加拿大、澳洲、新西兰以及中美洲、太平洋上一堆小岛国等等。有些国家继续尊奉自己的君主为国王,实行英国式的议会制君主制,比如马来西亚,也有的实行君主制,比如中东的一些君主国,而更多的国家不想把英国女王作为自家的国家元首,但要实行议会制,那就再尊奉个国家元首出来,当时最流行的国家元首的名字就是老美的总统了,所以,一众总统应运而生……
当然,除了“英联邦”国家,德国、意大利等一些原君主制或者君主立宪制国家也采用这种议会制,有一个虚位的总统元首,尼泊尔在十多年前废黜了国王之后,也设立了虚位的总统职。综合来说,总统主要做一些接见外宾、参加活动、签署文件等礼仪、程序性工作,而总理掌握实权,对国家一切事物负有实际权限和责任。但是这些硬生生“造”出来的国家元首,相对那些有悠久历史渊源的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君主,存在感还是太低了。
诸如英国王室、欧洲一众王室等等,他们因为历史、文化等千百年的传承,他们具有特殊的存在意义,深受各国民众和舆论的关注,出镜率很高。
而不管是德国总统、还是印度总统,他们除了竞选上任之时,能够掀起一阵子舆论热点,比如印度之前的“低种姓总统”,过后就石沉大海,几乎再也没什么信息了,老百姓对他们的国家元首也不再关注了。
这个也好理解,总统就是个“橡皮图章”啊,平时虽然也列席会议,但也只是听听,然后把议会和政府商量好的政策文件签字盖章,到需要他出现的场合讲个话剪个彩等等,基本上是一种“设计感十足”的工作。
而反观印度总理,现任的莫迪总理是印度有史以来“最具权力”的总理之一,之前在古吉拉特邦连续干了三届首席部长,强势推进各种改革,可以说是“说一不二”,包括后来作为印度总理,以突袭的方式强势推进“废钞行动”,给印度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巨大震荡。
某种程度上来说,印度总理比美国总统还牛,毕竟在议会制国家,总理作为执政党或者多数党领袖,几乎直接控制了立法和行政两个系统,比只管行政的美国总统可强多了,如果执政党有幸能控制议会的大多数席位,那总理可以做他任何想做的事情,几乎无人可以制约,而这个时候,看似没用的总统和上议院就起到了维护最后底线的作用了,避免总理权力过大而乱搞
⑸ 古代印度把人分哪几个等级
印度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特指“印度种姓制度”,属于对社会群体的宗教划分,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
婆罗门(Brahmin):代表神庙的宗教官员、祭司,
刹帝利(Kshatriya):代表帝王将相、王室贵族,
吠舍(Vaishya):代表平民、农民、商人、手工业者,
首陀罗(Sudra):代表奴隶。
此外,还有比首陀罗更低,不入流的“贱民”(Un-touchable),如最低层的达立特人(Dalits),成份是打仗的战俘,以及不遵守种姓制度而结合的人。根据统计,贱民约占了全印度人口的15%,他们不能拥有土地,饮食器皿必须与其他人分开,还要替社会层级较高的印度家庭清理秽物。
种姓是随着西元前2000年雅利安人进入南亚时开始出现的。最初雅利安人用“雅利安瓦尔纳”和“达萨瓦尔纳”来区分雅利安人和当地的土着。后来才逐渐有了四个种姓。
种姓的划分,很像对社会群体的职业划分,只是种姓的划分是按出生而定,自进入这个社会就没法改变自己的种姓。
维护种姓制度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摩奴法典规定,婆罗门是人世的主宰,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役,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
据“梨俱吠陀”中〈原人讼〉描述: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种姓之间界限森严,互相不能通婚,交往之间不能共食、并坐。
高种姓与低种姓人发生冲突,低种姓人如果用身体某部位对较高种姓人造成伤害,必须斩断对人造成伤害的身体部位。地位低微的低种姓辱骂高种姓,轻者课以重罚,重者处以酷刑。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陀罗,仅用牲畜抵偿。高低种姓之间不能同食起居,禁止种姓之间通婚,高级种姓的人与低级种姓的人特别是与贱民通婚,有可能被处以死刑,民众对此习以为常。
每个种姓内部,有人监督本种姓的人遵守摩奴法典及传统习惯的情况。倘有触犯者,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沦为贱民。
尽管自印度独立以后,废除了种姓制度,印度宪法明文规定不准阶级歧视,但是今天的印度社会仍然保留着种姓制度的残迹,积习难改,种姓制度已经给每一个印度人打上了宗教烙印。种姓层级最高的婆罗门(Brahman)不及人口的4%,却占有七成的司法权及接近半数的国会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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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印度人种等级是什么
1、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2、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3、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4、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5、除四大种姓外,还有大量的“第五种姓”,称为“不可接触者”阶层,又称“贱民”或“达利特”,他们多从事最低贱的职业。贱民在印度不算人民,不入四大种姓之列。
不合法性:
印度独立后,通过宪法废除了种姓歧视。同时,为了纠正长久以来的不公现象,并为传统的弱势群体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印度当局还于1950年宣布,政府部门和教育机构须得为最底层的表列种姓(即“贱民”)和部族留有一定配额的工作岗位。
1989年,工作配额又涵盖了一类被称为OBC(Other Backward Classes,其他落后等级)的群体。这一群体位于传统的高种姓和最底层之间。
近几十年来,随着印度世俗教育的传播和城市化的发展,种姓的影响力有所下降,特别是在某些城市,不同种姓群体相邻而居,种姓间的通婚也越来越普遍。
在印度南部的某些邦和北部的比哈尔(Bihar)邦,自社会改革后,许多人开始只使用一个名字。虽然社会有所变革,但人们仍然有着强烈种姓身份意识。印度人的姓氏往往能反映此人出身哪个种姓。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种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