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土地資源管理的一些特點和幾個政策性的問題
1.建立土地管理協調機構
加拿大的土地資源管理涉及多個部門,此外加拿大又是一個聯邦國家,各省政府對土地資源的管理擁有相當大的權力。聯邦政府除直接管理部分國土資源外,主要是通過制定計劃和政策來指導聯邦土地資源的規劃、利用和保護,這些政策和計劃需要各部門的支持。由於土地資源管理涉及聯邦和地方政府以及政府內的多個部門,為協調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關系和部門間的關系,加拿大組建了許多專門的政府協調機構。如加拿大土地利用委員會、聯邦政府土地利用委員會等。
「聯邦政府土地利用委員會」是為指導貫徹聯邦政府於1980年制訂並由國會公布的一個「政策書」——加拿大「土地利用指南」而設立的。目的是為協調土地利用政策,加強土地資源管理。指南有10條原則,分別對城市用地、農業用地、森林用地、不可再生資源土地、交通和通訊用地、水資源保護地、歷史遺跡地生物繁衍地、冒險性項目用地和其他區域性用地規定了聯邦政府的指導性意見。「聯邦政府土地利用委員會」由15個單位組成,這些單位分別是:環境部、農業部、漁業與海洋部等。環境部的一個副部長助理任委員會主席。
「加拿大土地利用委員會」的任務是協調聯邦政府與省政府之間在土地管理上的合作關系。這種關系由加拿大「土地利用指南」的第10條原則規定了各方應負的責任,省級土地利用的規劃,應有適當措施保證聯邦政府在土地和地方環境方面發揮積極的影響;聯邦政府在聯邦土地的良好農地用於農業、良好林地用於林、良好的其他土地用於相應適宜用途的同時,通過這個委員會的工作,也要保證這些用地政策能夠符合各省政府對土地利用的既得利益。
2.利用社會力量建立支持政府管理的信息系統
信息技術作為當代科學技術的先鋒,在資源管理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民辦各國都非常重視發展信息技術。在加拿大,「電子政府」是其管理的發展方向。在發展信息技術時,有幾個關鍵問題要解決,一是數據源,二是標准,三是經費。前兩者對於政府不成問題,但資金方面,由於數量太大,比較困難。在這方面,加拿大有獨到之處,採用「公私聯營」的方式,解決了資金不足的問題。例如加拿大在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中,政府非常注意與一些公司的合作,如DMR公司、Teranet土地信息系統公司和MGP信息系統公司等。政府提供數據,私人公司出資建立加拿大資源信息系統。這樣在加拿大就出現了一批半政府半私人的公司,既保證了信息的權威性,又為信息系統的建設開辟了新的途徑。
Teranet信息系統公司成立於1991年,是由安大略省土地部門與Teramira Holdings公司合並而成的,屬公私聯營性質,其目的是通過可行的聯營公司,建立合法而權威的資料庫,加快土地登記速度。合並之時,政府與公司各出資2900萬加元,其中政府是以1995年以來建立的資料庫為資本,而非現金。該公司從1996年開始盈利。目前公司價值5億加元,擁有職工800人。這樣政府相關人員減少了50%,節省了開支。經過幾年努力,建立了安大略土地登記信息系統(POLARIS),政府擁有50%的股份,擁有POLARIS的數據,同時也是用戶。其職責是嚴格執行土地登記法,並控制費用。公司負責管理資料庫,提供土地登記服務;支持數據的交流;實施市場信息服務。通過資料庫的商業化運營獲取利益。該資料庫可為律師提供信息服務,促進土地市場交易,有力地促進了電子政府。安大略省目前已有約400萬個城鎮小區建立有數字化地籍管理資料庫。
3.加強加拿大農地的保護
(1)基本情況
加拿大隻有7.5%的土地可作農用,這些土地集中分布在南部的狹長地帶,這一地帶也正是適宜人類生存、人口最集中的地區,大約聚集了全加拿大人口的90%以上。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城市擴張迅速,佔用了大量優質農田,同時地產投機商大量購買農地,他們將農地閑置拋荒,只是等待著土地價格上漲後再賣掉。許多規劃師和規劃專業學術團體以及市民團體紛紛呼籲,這種趨勢再發展下去會影響整個加拿大的食物生產能力。另外由於農民喪失土地的速度非常驚人,比例也非常大,在以傳統農業為主的地區,失去土地的農民的生存和就業問題不容樂觀。據魁北克省的估算,供養一個人大約需要1公頃的農地,魁北克省有6.4萬平方公里的農地,6萬平方公里農地才能滿足全省人口的食物需求。另一方面,全省的農場可以解決全省10%的勞動就業,每年有多達50億加元的稅收,這在區域和全省的角度都是很重要的經濟因素。因此從20世紀70年代初開始,農用地保護進入國家政策議程,到70年代中期,在一些省如安大略和魁北克省,農地保護一度成為各黨派和政治團體政治論壇的中心議題。一些省相繼制定了農地保護計劃,重點通過制定以自然要素為主的土地利用規劃,以阻止或減緩在高質量農地上的城市土地開發。其中最嚴格的有兩個省,首先是制定了嚴格的法律,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在1973年頒布了《農地委員會法》,1978年魁北克省頒布了《農地保護和農業活動法》,兩省在農地保護計劃中都成立了強有力的省級委員會。這兩個地域的農地保護計劃體系在全加拿大是非常重要的。在魁北克省,相對於全省380萬公頃耕地的總量,根據《農地保護和農業活動法》劃定的農業區共有650萬公頃,其中包括了大量的林地。
農地保護計劃的目的是保護優質的農地免於其他用途的開發。魁北克和不列顛哥倫比亞兩省劃定保護總量和保護區的主要標準是根據農地的質量,魁北克省還進行了土地分割控制,規定每個農產擁有的連片農地至少在100公頃以上。各省在確立農地保護目標時,也得到了其他方面的戰略支持。如在城市發展用地問題上,每個主要的城市地區首先是強調在現有城市區域充分利用存量土地。
(2)成立專門機構
有些省(兩個)為保護農地通常都成立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如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早在1973年就成立了省級農業用地委員會,制訂了《農業用地委員會法》。農業用地委員會是一個獨立於政府的執法與管理機構,其成員由政府指派,但按照《農業用地委員會法》的規定,必須具備相應的知識及管理經驗。《農業用地法》規定,保護區內的土地應優先用於農業,如要劃出保護區或改為非農用途,必須經農業保護委員會批准;農業保護委員會的決策必須公開、負責,必須讓公眾發表意見;各級政府在制定當地規劃及法規時必須考慮土地保護的重要性,支持農業的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必須避開良田,如無法避開,也要在設計和建造時將其對農業生產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1978年魁北克省頒布了《農地保護和農業活動法》,成立了魁北克農地保護委員會。法律賦予了委員會很大的權力,委員會的使命是保證後代人擁有足夠的農業發展用地,它的職責是保護農地保護區。人們在農地保護區中從事其他非農活動,要向委員會提出申請。每一項申請首先要得到縣、鎮的批准並符合已有的各項程序,委員會請專業人員就提出申請的活動對農業的影響進行反復論證,最主要的標準是該項申請改變了土地用途後要有可見的實用性,要符合發展規劃和城市發展界限的規定。一項非農用途的申請要得到許可,還要證明在當地除了在農地保護區內沒有其他地方適合進行該項活動,委員會在做出決定時,出發點是服務於保護農用地和農業活動的目的,但也會考慮到地方的一些特殊因素。委員會對申請進行審核必須依據以下的准則和因素:該土地和附近土地的土壤潛力;土地可能的用途是以農業為目的;對該申請許可後,對已有的農業活動造成的影響,對附近土地上農業活動的可能影響;一些法律和法規對該項申請活動的限制,如對環境的影響,對牲畜的影響;保護農業合作社和農場經營的一致性;在當地對保護水資源和土壤資源的沖擊;為農業基礎設施的建造提供足夠的空間;由市鎮、聯合會、公眾團體和為公眾服務的機構等提供的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報告。
委員會可以依據的准則和考慮的因素:申請與發展規劃不一致,或者與縣、聯合會和委員會有關土地利用目標不一致;申請被拒絕後對申請者的影響。審批意見最終由委員會作出。如果申請被委員會否決,繼續上訴的結果一般仍是被否決。委員會有權對未經許可的非農活動進行制止。除此以外,委員會還對法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政府涉及農地保護和農業活動的管理政策等提出建議。
委員會的委員和主席經選舉產生,定期換屆。委員會還僱用專職人員進行法律、專業咨詢。20多年來,委員會與各縣和鎮建立了牢固的關系,他們之間的合作是相當重要的,共同保證了農地保護計劃的實施。除此之外,法律還對提出申請的程序、審批程序、公告、罰則作了嚴格詳細的規定。
(3)劃定農業保護區,對農地用途改變進行嚴格限制
為了解決城市化進程對土地需求量急增所帶來的矛盾,強化土地資源管理,保護好耕地,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早在1973年制訂了《農業用地法》並建立了農業保護區。經過幾年各市鎮之間以及各市鎮與省的反復協調,至1978年,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被保護的農田涉及28個地區,農田儲量共有470萬公頃,佔28個地區總面積的4.7%,佔大溫哥華地區總面積的12.5%。被保護的農田包括了不列顛哥倫比亞全省農田總量(根據《加拿大土地清查》,包括農業用地的1等至4等)的近80%,在這些等級之外的許多質量很差的土地也被包含進來。政府對保護區內土地的使用和保護以法的形式作了明確的規定。
魁北克省在20世紀90年代對《農地保護和農業活動法》進行了修訂,進而對70年代劃定的農地保護區進行了修編。農地保護區是政府確定的在本地區內為農業需要保護的農業土地以及其他土地。至1998年,農地保護區的面積共634萬公頃,與70年代相比減少了16萬公頃,涉及1119個市鎮、94個縣、兩個大都市區。
為了保證農業活動優先,魁北克省法律規定了在農地保護區中受限制的非農業活動,除非委員會許可,以下活動是禁止的,包括:在土地上進行非農目的的活動(建住宅、商業、工業或基礎設施);砍伐糖楓林中的楓樹或利用糖楓林進行除楓糖生產以外的任何活動(除非由於森林管理的需要);影響了土地細分,即轉讓了一塊土地的所有權同時還擁有相鄰地塊的土地或被視為是相鄰地塊(兩個地塊被公共道路、鐵路、公共設施所分開被視為相鄰)的土地;移走表土。法律也規定了不需要通過委員會認可的情況,包括:一個主要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在自己的土地上為自己、孩子或他的雇員建造住宅;農業合作社或合作者在其共同擁有的土地上,為其股東或成員建造住宅轉讓100公頃或以上的土地,他擁有剩餘的相鄰土地至少有100公頃的;擴建在法律開始實施以前建造的住宅;一個人擁有的土地由一些相鄰的非農業空閑用地組成,大於100公頃,在其上建造住宅的;土地由一個所有者轉讓給另一個所有者,連帶的已獲得的權利一並轉讓。
安大略省農用地約1243萬公頃。對農用地的保護也相當嚴格。《政策宣言》要求在總體規劃中單獨列出農用地,劃定農用地區域,闡明保護農用地、限制其改變用途的政策。為實施對農用地的合理利用和保護,安大略省還根據土地的耕作條件,將土地分為7個等級。1~3級土地適宜於常年耕種,適合所有或主要大田作物的生長;4級可以常年耕種,但不太適合大田作物生長;5級不適宜常年耕種,只適合種植牧草類作物;6級僅適合生長牧草;7級沒有農業價值。政策要求對1~3級土地實行嚴格保護,限制用途轉變。
4.政府在防止土地退化方面所採取的措施
加拿大沒有真正的沙漠,只有2.6萬平方公里的沙丘,不到其全國國土面積的0.3%,但很大一部分國土處在乾旱、半乾旱地帶,沙塵暴和旱災的危害不斷,特別是位於中南部的馬尼托巴、薩斯喀徹溫和艾伯塔幾個以草原為主的省份,由於風蝕,每年至少損失1.61億噸表土,每年風蝕對於幾個草原省份農牧場造成的損失高達2.49億加元。
受20世紀30年代美國大平原地區風沙塵暴的影響,為了應付本地頻繁的沙塵暴、普遍的乾旱和棄耕問題,為了保護土壤,防止土地大面積退化,1935年,根據加拿大國會的一項法規,成立了大草原地區農場復墾管理局。最初的目的比較單一,只是為了控制土壤流失,但是,後來的職責范圍得到了迅速的擴大:「保障馬尼托巴省、薩斯喀徹溫省和艾伯塔省乾旱與沙塵暴影響地區的復墾,並在上述地區開發、創辦農場行業、林場、水源、土地利用以及國土整治等那些能夠盡可能保證經濟安全的體系」。大草原地區農場復墾管理局不僅是一個領導機構,同時也為應付早期沙塵暴戰役提供了大量的人力和設備。
自20世紀30年代開始,聯邦政府和省政府都啟動了大批土壤保護項目,大部分計劃和項目都是通過農場復墾管理局實施的。1983年,農場復墾管理局發表了一份題為「加拿大大草原地區土地退化和土壤保持問題」的報告。報告認為,大草原地區面臨的最大威脅就是風蝕、水蝕、鹽鹼化和土壤養分損失等問題。這項評價為該地區後來的大批土壤保持項目奠定了基礎。非政府組織和其他集團為此也做出了巨大貢獻。
20世紀90年代末期加拿大實施了國家水土保持計劃(簡稱水保計劃),為期3年,2000年3月31日結束。這是聯邦政府和省政府共同實施的項目,除了傳統的一些土壤方面的問題以外,該計劃著重強調與水問題有關的各種環境問題。重點涉及河岸地改造和草場改良兩大目標。為了保護人畜、野生動物以及灌溉水源,首要的問題就是制定最佳的土壤保持和河岸地管理方案。為此,在河岸地區開展了多項以涉及維護或改善水質為目的的牲畜和耕作管理等內容的一系列活動。特別要提及的是,加拿大大草原地區農場復墾管理局負責提供技術資料,提供與河岸地管理及水質保護有關項目的支持,並為城鎮當局和當地非政府組織提供資金支持。大部分項目都與生產者、土地使用者以及社區直接合夥實施,鼓勵合作夥伴優先考慮未來水土保持項目,支持他們優先開展河岸改造項目。加拿大全國撥出1000萬加元,研究農業土地利用對於水質的影響。政府公布,從1995年聯邦預算中撥給加拿大改革與農村發展基金的6000萬加元中,劃出經費支持水保計劃。該項計劃目的在於支持加拿大的可持續農業開發。大草原地區通過農場復墾管理局,已經向合格機構撥出300萬加元,實施水土保持項目,重點是水質問題。艾伯塔省已投入120萬加元,解決農家肥管理和河岸階地的管理等一些基礎性問題。
「永久保護計劃」是1989年專為大草原地區各省頒布的一項3年計劃。根據衛瑟等人(1996年)的資料,根據加拿大土地分類,屬於過度地帶4級、5級、6級的土地被確定為選擇利用的土地。政府出資鼓勵農民種植適宜的農作物。「永久保護計劃」讓加拿大政府花費7400萬加元,但該計劃的效益遠遠超過原有投資。除了政府獲得一定的效益外,社會得到的效益規模更大。1996年估計,該項目1993年一年帶來得收益是1180萬加元,相當於政府糧食保險、農民固定基金及其他費用的總數,其他的效益如減少了土壤退化,提高了水質,增加了野生動物棲息地,節約了地方政府用於清理公路導洪、排水系統的風積、洪積泥沙的費用。「永久保護計劃」的獨到之處在於,它有一套激勵機制,和它所建立的報賬制度,已經納入計劃設計之中。特別需要提及的是,大草原地區的任何一戶農民,如果他們選擇長期的合同,改變每年種植作物的土地利用方式,進行多年飼草種植或造林經營,他們都有資格申請財政支持。起步階段,每公頃支付50~125加元不等,這要看農民簽定的是10年還是21年的種草或是造林合同。待人工草場或人工林地植被建立以後,根據市場同類土地的標價,所有款項一次付清。允許農民繼續使用合同承包的土地放牧或打草。「永久保護計劃」證明了它深受廣大農民的歡迎,並及時得到擴大,現已擴大到包括不列顛哥倫比亞部分地區在內的其他地區。合計起來,「永久保護計劃」已經成功簽定了1.5萬份合同,其中64%屬於21年的長期合同,共有521998公頃過度地帶的季節性糧食生產地已經轉換成多年生產的飼料基地或其他用途。毋庸置疑,廣大的農民最終會從這一項目的實施中獲取巨大的收益。政府認識到,農民參與類似項目,就是看激勵機制是否適當可行,所以,所有合同中都有一款「例外條款」,允許那些他們自己認為有必要終止合同的農民,根據現行的償還條例,撤回合同。決策者們完全明白,有必要監督項目的實施,以保證農民確實在其土地上發展人工草場或者開展人工造林。
1937年開始實施的「公共牧場計劃」主要目的是為了恢復嚴重侵蝕的土地。目前已有14.5萬公頃的劣質地改造成了草地。「公共牧場計劃」是農場復墾管理局在大草原地區實施的最大的計劃之一,也是實施期限最長的土壤保持項目。整體來說,過去幾十年來,草原牧場開墾的比率穩步下降,數量可觀的過度地帶的耕地已經永久性地退耕、還林還草。總的原則就是,不宜耕種的土地全部退耕,用於發展養牛牧場。據觀察,植被群落的多樣性,既易於全面恢復植被,又可抵抗大旱。普遍認為,在大草原地區實施最佳土壤保持和河岸地管理措施,是保護人畜、野生動物和灌溉水源的最基本措施。大部分農民和小鄉鎮、社區都已認識到良好環境管理的必要性。目前實施的所有項目都要求農村的土地擁有者(土地承包人)繼續維持或新辟野生動物棲息地。流域地區要保持良好水質,就需要經常控制地表徑流,控制河岸地區牲畜自由通行,減少牲畜在河岸地區滯留的時間。因為,每一條流域都有其獨特的問題。農場復墾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在幫助土地使用者和鄉村、社區確認適宜措施、方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Ⅱ 城市土地管理制度存在哪些問題
城市土地是城市建設的載體,又是城市建設的重要資源,城市建設就是在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的基礎上為城市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環境。利用好城市土地是為城市居民提供方便、良好的生活環境,保持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形成地方特色的重要保證。如果一個城市在建設時沒有最好地利用好城市土地資源,沒有保護好城市土地資源,從小處說就不能形成自己特色的城市面貌,而只是大眾城市的克隆,從大處說就是浪費了不可再生的土地資源,破壞了自己的土地結構面貌,而形成的城市環境也不可能是生態的、適宜人類居住的、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環境,而且後期的城市維護管理費用會大大提高。如何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建設一個有地方特色的、生態的城市,是城市建設管理的重點。要使城市建設合理、快速高效地進行,需要解決好以下的幾個問題和爭取相關部門的支持。
一、城市建設與土地管理的不協調加快城鎮建設是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重大舉措之一,而強化土地管理又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之一。我國現在雖然已形成了比較配套的城鎮建設和土地管理法規體系。然而隨著形勢的變化和各地的實際情況千差萬別,城鎮建設與土地管理之間存在著一些不相協調的地方,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土地利用規劃與城鎮發展規劃不夠協調。這就是現有建設需求同土地供給的矛盾,也是兩個規劃在編制過程中部門缺乏溝通銜接的問題。城鎮建設以總體規劃為依據,由城鎮建設管理部門負責制定,而城市土地利用規劃是土地管理部門負責制定的,雙方在制定規劃時如沒能充分交流,兩個規劃必有不相協調的部分,這就會為今後在建設管理上造成不利影響。如土地利用規劃中劃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有些在城鎮發展用地控制區內,有的甚至在近期建設用地范圍。這樣,使科學合理的建設行為實施起來比較困難,特別是事關經濟發展大局的重點項目,往往因征地影響速度和效益。
二是土地管理與建設規劃管理步調不夠一致。法律法規對土地管理和建設規劃管理程序都有比較明確的規定,但是實際執行過程中由於部門之間相互配合不力,導致兩個方面的管理時常脫節,給城市建設和土地管理造成影響,不能保證城市建設有序進行,或者造成辦事效率低下影響建設速度。如按規定建設單位和個人的建設行為必須先取得建設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規劃許可證後,方可向土管部門申領土地使用許可證,然而現實中存在土地使用許可證發放在先的問題,尤其是在小城鎮建設中顯更為突出,容易引起兩部門之間的摩擦,造成建設規劃管理失控。 這主要還是一個管理體制和領導體制問題。這要求城市建設管理部門與城市土地管理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共同管理好城市土地,建設好城鎮環境。目前全國各地不少地方已將土管與城建規劃或房產部門合為一體,市縣長分工也將土管與城建規劃或房產部門由一人負責,或成立專門的城市土地建設管理委員會來進行土地管理與城鎮建設工作的協調。
二、城鎮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中存在不合理。城市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是經營城市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一個重要來源。合理有序的城市土地資源開發利用是一個城市正常發展的基礎,是一個城市可持續發展必需的條件。但現在一些城市建設和城市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現象,主要表現在:
一是城市土地資源的收益未真正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實現城市土地資源的良性開發利用。土地不是再生資源,城市土地的用途轉換之後如果不能形成新的經濟功能,就是一種浪費有限資源的行為。國家政策規定城市土地收益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其目的在於培植城市新的經濟載體,事實上由於多種原因目前城市土地的收益沒有真正用於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城市土地收益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能有效地提高城市土地的價值,從中獲得更大的收益,促進城市建設。如利用城市土地收益加大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投入,提高城市景觀形象;加大城市交通建設,改善城區交通狀況;加大環境污染治理力度,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等等。通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提高城市土地的市價,獲得更大的土地收益,促進經濟發展。
二是城市土地市場化運作尚待規范。有的地方為了多渠道籌集城市建設資金,熱衷於拍賣黃金地段的土地,這種市場化運作方式本來無可非議,但操作中往往偏離方向,未能充分考慮城市功能分區的需要,未能嚴格按城市規劃進行控制,結果把該作綠地的地塊作為建房,該作住宅區的建成工業區或者商業區,又由於客觀存在行政干預,以致法定的建設規劃人為地成了一紙空文。 這需要城市建設與土地管理部門在開發利用城市土地時要充分考慮城市近期目標與遠期發展的關系,協調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的關系,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土地。政府部門要從長遠利益著想,捨去一部分眼前即得利益,按照城市總體規劃,並可適當增加城市綠地建設等公共設施建設,以改善城市的景觀、生態環境,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從而最終使城市土地升值,達到開發與利用的目的。
三、城市規劃管理需要進一步強化,科學化。城鎮總體規劃是城鎮建設管理的依據,城鎮總體規劃一經政府部門批准,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性法規,在一般情況下是不容更改和違背的。城鎮總體規劃的嚴肅性是不容至疑的,這就要求城鎮總體規劃的制定必須嚴密、科學,管理必須嚴格。但現在一些城鎮總體規劃的制定和管理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千城一面的現象普遍存在,沒有自己的特色,且不符合城市資源的永續利用原則。 城市規劃不合理、不科學,直接造成城市土地資源的浪費和城市建設管理費用的增加。城市土地資源浪費,從根本上講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對城市土地沒有進行必要的開發,使城市土地沒有得到它應有的收益。政府沒有從城市土地中得到最合理的收益用於城市的發展建設,這也是一種資源浪費。
二是在開發建設中未對城市景觀資源加以嚴格的保護利用。在制定和修改城市規劃時應加強對城市綠線的重視,先把有利於營造城市景觀的山體、水體等景觀資源劃上綠色保護線,在城市規劃建設中重點保護、利用這些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以塑造別具一格的城市景觀。而現在很多城市建設中對當地的植被、地貌、水體等城市景觀資源的保護利用力度很小,而是在先破壞、後建設,這樣不僅增加了城市景觀建設費用,又不利於形成當地的特色,使「千城一面」的現象普遍存在。城市建設管理費用的增加是因規劃的不合理、不科學,造成城市建設中重復建設多,城市功能不完備、不協調引起的。 在城市規劃制定時,可以引進一些外地的先進理念,可以聽取一些城市規劃設計大師的意見、建議,但一個城市的總體規劃不應直接交由那些大師們,而應是由當地的專業工作者通過大量的調查研究後,在綜合當地文化、地域、氣候、發展方向等實際情況後,再採用那些先進的設計理念、方法,特定出符合當地實際的、可操作性強的規劃來。在規劃制定中更多的是要多徵求當地市民的意見,特別是園林、文化體育、氣象、林業、環保等部門專業人士的意見、建議,使城市規劃盡量全面、合理、科學。
四、進一步強化綠化規劃建設管理,促進城市土地升值。城市綠化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中一個重要的內容之一,它也是一個城市形成新型景觀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城市土地市價的重要手段。城市綠化的好壞是影響城市形象、城市活力、城市吸引力的重要因素,它將直接影響到城市的招商引資和經濟發展。 但現在有很多城市,特別是中小城市,在城區總體規劃中只對城市綠化進行了控制性規劃,但是沒有切實可行的專業規劃用來指導城區綠化建設。在現階段,綠化規劃是在城市建設完成後的見縫插綠的綠化規劃,更不用說城市綠化規劃的實施、監督管理了,至使城市綠地建設隨意性強,城市綠地分布不均,中心區綠地面積太少;物種單一,景觀效果差。因此,在制定和修改城市總體規劃的開始,就要讓風景園林師參與,避免風景園林師在做好的城市規劃總圖上見縫插針地畫出自欺欺人的園林綠地系統圖來。園林綠地系統規劃要和其他項目規劃,在總圖規劃時同步進行。如果是一個「園林城市」的規劃,那麼,在城市總體規劃制定時,風景園林師應是扮演主角的。 在城市綠地規劃建設中,首先要對城市規劃區內的水體、植被、山體等景觀資源進行一次詳細地調查,根據它們對城市景觀的影響程度進行分級保護,其他城市建設項目應在保護范圍外進行,以免破壞那些不可再生的景觀資源,對其開發利用也應得到嚴格的控制,並適時地開發成城市休閑綠地,以提高周邊城市土地的市價。其次是對規劃的綠地可以先於其他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或先用作苗木生產用地,在以後再改造成城市公共綠地,這樣可以大大減少城市綠地建設的費用,還可有力地提高城市土地的市價,在土地轉讓中為城市建設籌集更多的建設資金。三是充分利用現有的植被資源,進行有限的改造,就可形成城市公共綠地。利用現有的植被資源有利於保護城市綠地生物多樣性。物種單一不僅不利於營造景觀,不利於發揮生態效益,而且增加了病蟲防治的難度,增加了後期的管理成本。
Ⅲ 中東地區投資環境風險分析
中東地區是世界上最主要的油氣輸出地區,這一地區的油氣儲量和產量一直位居世界前列。2009年,中東地區的石油產量佔全世界的30.3%,達24.357百萬桶/天(BP,2010)。
2.3.1.1 沙烏地阿拉伯
沙特面積225萬km2,人口約2400萬。2009年沙特石油產量為9.7百萬桶/天,佔世界石油產量的12%(BP,2010)。
(1)政治經濟風險
目前,沙特政局基本穩定,受益於豐富的石油資源,經濟態勢良好。但有些國際恐怖組織可能滲透到了沙特國內。沙特國王阿卜杜拉已經86歲,在君主制下,政治權力的交替導致局勢不穩的可能性增大。
石油工業是沙特經濟的主要支柱,石油出口給沙特帶來了豐富的貿易收入。
當前,沙特的經濟風險主要是:沙特經濟發展受到石油貿易的影響過大,國際油價起伏會直接影響沙特石油出口收入。除了石油天然氣工業,沙特其他行業的發展較為落後。盡管沙特提出要實現多元化的經濟結構,但是在當前的沙特經濟結構中,即使是非石油行業的建築業、製造業、運輸業等,依然主要以石油工業為導向。
外國公司進入沙特存在著諸多障礙,特別是在石油天然氣領域。沙特允許外國公司以投資者的身份注冊獨資公司,但中國公司按照規定辦理了注冊手續後,還必須有資質許可證,否則無權參加投標甚至無法購買標書。沙特對外國人,或是外國人與沙特人合夥的經營機構即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合夥人、承包商或商行等徵收所得稅。對沙特人或海灣國公民則只徵收2%左右的宗教稅而不徵收所得稅。由於沙特每年石油貿易收入豐厚,資金儲備充足,並不需要外國投資來滿足國內投資需要,所以沙特政府在吸引外資的積極性上弱於其他國家。
(2)勘探開發風險
在沙特,油氣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勘探、開發、運輸和銷售由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壟斷經營。沙特自然地理條件惡劣,境內大部分土地都是沙漠,無常年流水的河流和湖泊。沙特國內可耕地少於國土面積的2%。在石油工業大規模發展之前,沙特基本沒有現代化的工業。
沙特在天然氣領域部分開放了開采後的加工和銷售。在尚未勘探的地區,對外資公司開放勘探、開發和生產領域,包括生產後的加工。而在石油領域,石油勘探、開采仍由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壟斷,不允許外國公司在石油勘探和生產領域投資及按投資比例獲取份額油。但外國公司通過資格預審後,可以參加以沙特阿美石油公司為業主的石油勘探和生產項目的投標。在石油加工領域,沙特向外資開放,允許外商合資或者獨資建立石油加工廠。
從當前來看,中國進入沙特國內油氣行業的可能方式有:①老油田提高採收率的工程技術服務合同;②天然氣領域的勘探與開發。
2.3.1.2 伊朗
伊朗面積163.6萬km2,人口約7000萬。2009年伊朗石油產量4.2百萬桶/天,佔世界總產量的5.3%(BP,2010)。
(1)政治經濟風險
伊朗是政教合一的伊斯蘭共和制國家。最高宗教領袖為全國人民的領袖。總統是僅次於最高宗教領袖的國家領導人,現任總統內賈德於2005年6月當選,並在2009年6月連任成功。在政治上,內賈德堅持「維護伊斯蘭價值觀」的立場。在對外政策上,內賈德主張發展「公正的國際關系」。在核問題上,他強調伊朗擁有掌握和利用民用核技術的權利,同時表示,伊朗沒有研製核武器的企圖,並願意與歐盟通過真誠的對話來解決矛盾。
目前,伊朗政治局勢相對穩定。
伊朗經濟同樣有較大的風險。國外經濟制裁是伊朗經濟發展的最大障礙。受伊朗核問題的影響,許多公司終止了與伊朗的合作。伊朗經濟高度依賴石油,國際油價將對伊朗的財政收入產生較大的影響。雖然伊朗石油資源豐富,但是技術相對落後,煉油能力不足,是成品油的進口國。如果遭到國際封鎖,伊朗的經濟將會受到相當大的打擊。另外,伊朗國內經濟膨脹形勢嚴峻,消費者價格指數從2006年的11.7%,上升到了2008年4月的24.2%。
總體來看,伊朗政府非常希望外資進入。但是伊朗稅收體系復雜,外匯管理嚴格,在伊朗投資的政治經濟風險較高。
(2)勘探開發風險
伊朗的油氣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伊朗對外吸引投資的主要模式是「回購合同」(Buyback)。伊朗的回購合同主要有3種形式:油氣田開發的回購合同、勘探區塊的回購合同和勘探開發一體化的回購合同。在這種方式下,承包公司承擔所有投資,但可以回收投資和融資成本,並由國家支付報酬。回購合同的主要缺點有:第一,伊朗政府對承包商的采購活動有很多的監督與參與,審批環節多、流程長,采購效率低;第二,要求利用本地資源的比例較高,這類合同中規定,對本地資源利用要超過項目資本總成本的一定比例,在實際操作中困難很大。
2.3.1.3 伊拉克
伊拉克面積44.2萬km2,人口約2900萬。2009年,伊拉克的石油產量為2.5百萬桶/天,比2008年上漲了2.4%,佔世界石油產量的3.2%(BP,2010)。
(1)政治經濟風險
伊拉克安全局勢至今動盪不安。由於戰爭,伊拉克的石油設施受到嚴重破壞。伊拉克政治上最大的風險是,當美軍完全撤軍後,政府能否防止內戰的發生。伊拉克教派與種族沖突嚴重;失業率高;法制不健全,腐敗問題突出;各類利益集團的沖突往往趨於暴力化;北部地區的庫爾德分裂主義等。
除了安全問題,伊拉克的基礎設施落後,電力、自來水等設施都不完善。銀行業和法律方面存在很多嚴重的問題。
(2)勘探開發風險
伊拉克油氣資源極其豐富,勘探開發風險主要源自國內局勢。受安全局勢,以及資金與技術的制約,伊拉克石油行業復原緩慢。
伊拉克勘探開發風險還表現在,伊拉克中央政府和庫爾德地方政府對石油資源歸屬與利益的分配存在嚴重分歧。
2.3.1.4 阿聯酋
阿聯酋面積8.4km2,人口約490萬。2009年,阿聯酋石油產量為2.6百萬桶/天,佔世界總產量的3.2%(BP,2010)。
(1)政治經濟風險
阿聯酋是鬆散的聯邦制國家。阿聯酋政局穩定,政策具備較強的連續性。阿聯酋以石油生產和石油化工為主。阿聯酋歡迎外國投資者進入。
2009年11月26日,迪拜最大的國有投資公司迪拜世界(Du World)突然宣布延長6個月償付即將到期的約40億美元的伊斯蘭債券,並將在政府援助下進行高達590億美元的債務重組。盡管迪拜政府同時發表聲明稱其債務支持基金將會著手評估此次重組所需資金,但上述消息仍然極大觸發了全球投資者的恐慌情緒,全球金融市場反應強烈。不過,市場在震驚後發現,迪拜債務危機規模有限,對阿聯酋及中東地區的影響不大,阿聯酋的財政狀況依然健康。阿聯酋經濟前景依舊看好。
阿聯酋沒有管理油氣行業的專門立法,每個酋長國都頒布了稅收法令,有各自的稅率。阿聯酋各個酋長國都採用礦區使用費/稅收制合同。除迪拜外,其他酋長國都有國家參股的要求,各酋長國的最高參股比例為60%。
(2)勘探開發風險
阿聯酋石油天然氣儲量豐富,油氣開發風險相對較小。
Ⅳ 土地確權存在的主要問題原因和對策
(一)經費緊缺的問題。在大部分農村地區都存在著經費嚴重不足的現象,由於生產力低下,農民的收入微薄,以及當地政府的一些不合理的安排和政策,導致很難保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和發證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認識上的缺失及不到位。在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中會有很多村幹部和村民的思想觀念處在極為保守的狀態,他們認為集體土地所有權是全體成員所共有的,對於集體成員個人來說是沒有實際意義的,因此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對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申請不主動和積極,抱有不合作的態度。
(三)實際操作中確權難度較大。在農村中普遍存在著以下以下狀況,例如由於土地權屬檔案資料的遺失或本來就沒建檔等原因,很難按現有的新政策和制度來確權,導致土地許可權模糊不清而帶來許多意想不到的矛盾和沖突,這給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帶來很大的困難。本著維護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整個社會穩定和諧。對工作中遇到難題,要採取切實的措施。
(四)歷史遺留問題。由於歷史的原因一些土地的權屬存在爭議和權屬證明材料不全。確權發證涉及到各村、組、鄉鎮之間土地權屬界線劃分,有的界線不清,權屬不明,存在權屬糾紛,可供利用的證明材料又由於人員的變動導致不完整;有的地方存在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違規用地問題;有的地方還存在「小產權房」和城鎮居民購買農村宅基地沒有到土地登記機構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等問題,給確權發證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五)確權發證工作秩序混亂。在確權發證工作中存在極少數人員不按規程辦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填報表格不全面、土地所有權人員蓋章不完全、證書沒有發放或發放不到位等問題,擾亂了確權發證工作的正常秩序。
(六)宣傳不到位、群眾和幹部思想認識存偏差。在確權發證工作中,有很大一部分群眾和少數基層幹部思想認識不到位,對開展確權發證工作的意義和目的認識不夠,在指界簽字蓋章時不配合,特別是在村與村之間,對確權發證工作造成很大的被動。
(七)案件事實認定難,審判難度和壓力較大。當事人法律知識欠缺,往往沒有證據意識,感情用事、偏執死理,對自己的主張不能提供有效證據,給案件事實認定帶來一定難度。大多數村組織對農村土地管理不到位,土地登記造冊並不健全,遺失殘缺的情況時有發生,對於當事人舉證及法院的調查取證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難。而且涉農村土地權益的法律規范繁多,在審判實踐中,一些涉農土地權益糾紛案件普遍存在根源性問題,導致法院在適用法律時難以找到利益平衡點。再加上法官知識結構的欠缺,許多承辦法官不了解農村具體情況,缺乏農村生活知識儲備和處理技巧,尤其在審理案件時對於涉案農村土地的歷史背景和現實矛盾往往會考慮不周。同時有的訴訟主體是老弱病殘困,許多原承包者當初撂荒有的因病,有的因外出打工,而後任承包者亦靠種田為業,且大多是中老年人,文化層次低,愛鑽「牛角尖」。再加之矛盾起因時間久,許多糾紛發生在田地讓出10多年後,由於年代久遠,部分知情人己外出甚至去世,而登記賬冊有時記載不全,登記不規范,甚至遺失;且當事人雙方往往互不相讓,寸土必爭,部分案件除涉案當事人外還有當地家族參與,矛盾易激化。易引發群體性矛盾,給穩定工作帶來壓力。
(八)解決實際問題難。涉農村土地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夠全面,很多規定過於籠統,可操作性不強,缺乏現實指導性,法院對於涉案法律適用法條的理解也有分歧。加之相關政府或單位組織對某些群體性個案的介入,法院對於此類案件主要採取調解方式,盡量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若調解不成予以裁判也往往是過多注重社會效果而輕視法律效果。並且此類案件審理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繁多,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確權問題,撂荒回轉、再轉或代種問題,新舊兩證以及程序適用問題等。往往又涉及農村土地徵用補償款糾紛、城郊結合部房屋被拆、土地被徵用引發的農村房屋買賣糾紛等。還有諸如原農民變為城鎮戶口,後又回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交付後,出讓方返還,買賣合同效力如何認定等。
Ⅳ 土地資源的利用和保護
家鄉的土地資源
當你行走在寬闊的道路上,欣賞著旁邊的綠樹紅花,突然聞到撲鼻而來的污水的臭味時,你不覺得惡心嗎?當你行走在金色的沙灘上,海風吹拂著你,心情無比舒暢的時候,突然一個塑料袋飛到你的臉上,你不覺得掃興嗎?當你在學習的時候,聽到附近建築工地的雜訊時,你不覺得心情煩躁嗎?
地球是每一個人的,環境保護也得靠大家。要想自己生活得舒適,生活環境優美,我們就得自己愛護自然界的一草一木,滴水片石。
水果里,蔬菜里,莊稼里,花朵里,小草里,田野里,小河裡……水無處不在,不休不息。一個人如果三天不喝水,便會死亡。可見水是多麼重要。現在,地球上的淡水只佔地球水源的3%,而在這3%中,可以直接飲用的只有0.5%,地球上的大部分淡水被污染了,因此,保護水資源是人類刻不容緩的任務。同學們,趕緊行動起來吧!看見水龍頭的水嘩啦啦流的時候,上前用手把它扭緊;漫步於江河邊上的時候,不要隨手就將手裡的垃圾扔進小河裡;洗衣服的水也別浪費,用來沖沖廁所,盡量實現「一水多用」……我相信通過我們的努力,會讓一片片荒無人煙的沙漠變成可愛的綠洲;會讓小草更肥,樹兒更綠;會讓小河裡的水歡跳地流,江河裡的水快樂地跳……
對了,現在森林的面積也在不斷減少,每年全球減少森林面積約1100萬公頃,森林面積的減少是沙漠面積擴大的一個重要原因。森林的減少讓氣候更加惡劣,雨水減少,乾旱也愈來愈嚴重。對草原與耕地的破壞,使地球上三分之一的土地面臨沙漠化的嚴重威脅。各種有害氣體已經排入天空,包裹著我們美麗的地球,使極地的臭氧層已損失20%至30%,南極的臭氧層損失在50%以上。沒有臭氧層的保護,太陽紫外線將長驅直入,對人類健康造成危害。就說說南極的企鵝吧!我們都知道,南極是是一個相對比較寒冷的地方,有許許多多可愛的企鵝都生活在那裡。但是,由於遊人的不愛護環境,隨地亂丟垃圾,讓南極的生態環境受到了讓人不可置信的破壞。在南極無憂無慮生活著的各種企鵝,也受到了生命的威脅。因為人類的不經意,人類無節制的破壞,讓南極只只可愛的企鵝漸漸面臨著滅絕。是呀!人類野蠻地破壞自然環境,砍伐森林,造成野生動物的生存環境日益減小,讓許多野生動物無家可歸。據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護聯盟統計,全世界已有110種獸類、139種鳥類滅絕,還有1000多種脊椎動物面臨滅絕危險,約有25000多種植物處於危急之中。
一、土地資源 根據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全國耕種的耕地面積為12339.22萬公頃,園地1108.16萬公頃,林地23396.76萬公頃,牧草地26311.18萬公頃,其他農用地2550.83萬公頃,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2535.42萬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14.52萬公頃,水利設施用地356.53萬公頃,其餘為未利用地。與上年相比,耕地減少2.01%,園地增加2.70%,牧草地減少0.16%,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增加1.03%,交通運輸用地增加3.30%。 全國凈減少耕地253.74萬公頃,人均耕地已由2002年的0.098公頃降為0.095公頃。其中生態退耕223.73萬公頃,包括退耕還林211.7萬公頃,退耕還草11.95萬公頃,退田還湖0.09萬公頃。生態退耕是耕地面積減少的主要因素。 新增建設用地42.78萬公頃,非農建設佔用耕地22.91萬公頃,比上年增加3.27萬公頃,增長17%。其中獨立工礦佔用耕地11.17萬公頃,比上年增加3萬公頃,增長37%;公路建設佔用耕地3.77萬公頃,比上年增加0.76萬公頃,增長25%。 農業結構調整減少耕地36.41萬公頃,增加耕地3.28萬公頃,凈減少耕地33.13萬公頃,比上年多6.27萬公頃。災毀耕地面積5.04萬公頃,低於往年平均水平。 耕地佔補平衡制度逐步完善,24個省(區、市)不同形式建立省級耕地佔補平衡目標責任制;26個省(區、市)實行補充耕地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掛鉤制度;27個省(區、市)建立耕地儲備庫;21個省(區、市)建立耕地佔補平衡統計台帳;城市建設用地補充耕地基本實現「先補後占」;逐步開展按建設用地項目考核耕地佔補平衡工作。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31.08萬公頃,其中整理增加耕地6.44萬公頃,復墾廢棄地增加耕地3.25萬公頃,開發增加耕地21.39萬公頃。補充的耕地比建設佔用和災毀耕地多3.13萬公頃,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補充耕地大於建設佔用耕地。 2001—2003年國土資源部共安排國家投資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731個,項目建設總規模47.39萬公頃,其中,土地整理31.43萬公頃,土地復墾4.01萬公頃,土地開發11.95萬公頃。新增耕地17.17萬公頃。 土地管理為經濟建設服務,重點抓好國家重大工程用地協調和報批:三峽工程淹沒用地在庫區淹沒蓄水前報經國務院批准;西氣東輸從陝西靖邊至上海白鶴鎮涉及河南、山西、安徽、江蘇、浙江、上海境內的永久性用地已經國務院批准;西電東送廣東、湖北等省境內輸電線路塔基、換流站用地已隨工程進度報國務院批准;青藏鐵路青海段工程用地已經國務院批准;南水北調江蘇、山東、河南等省境內控制性工程按有關規定辦理先行用地手續。 出台一系列耕地保護嚴格措施。基本農田實行「五不準」:不準非農建設佔用基本農田(法律規定的除外);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減少基本農田面積;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不準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和進行畜禽養殖,以及其他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綠化隔離帶建設。非農建設用地實行「六不報批」:對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驗收不合格的不報批;未按規定執行建設用地備案制度的不報批;城市規模已經達到或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年度建設用地指標已用完的不報批;已批準的城市建設用地仍有閑置的不報批;未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建設用地預審的不報批;建設項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不報批。 二、礦產資源 2003年初,全國有查明資源儲量的礦產共158種,其中,能源礦產10種,金屬礦產54種,非金屬礦產91種,其他水氣礦產3種。原油、煤等能源礦產,鐵等黑色金屬礦產保有的查明資源儲量不同程度下降。 第三輪礦產資源可供性論證第一期工作完成,摸清了45種主要礦產對國民經濟建設保證程度情況。《中國的礦產資源政策》白皮書發表。新一輪油氣資源評價工作正式啟動。 國土資源調查及地質礦產勘查新發現大中型礦產地157處,其中能源礦產15處,黑色金屬礦產4處,有色金屬礦產73處,貴金屬礦產34處,冶金輔助原料礦產2處,化工原料非金屬礦產11處,建材及其他非金屬礦產14處,其他水氣礦產4處。新查明(預測)礦產資源量:石油7.99億噸,天然氣5035.39億立方米,原煤51.95億噸,鐵7.02億噸(礦石),銅443.26萬噸(金屬)。 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礦產開發取得重要進展,主要礦產品產量有所增加。我國最大的海上自營氣田東方1?1氣田一期工程順利投產。全國煤炭產量超過16億噸,生鐵產量超過2億噸,10種有色金屬產量超過1200萬噸。大慶油田在連續27年年產原油5000萬噸以後,降至4840萬噸。 全國礦產品進出口貿易總額突破1600億美元,貿易逆差進一步擴大。2003年礦產品進口量大幅度增加,其中原油進口9112萬噸,鐵礦石進口14813萬噸,錳礦石進口286萬噸,鉻鐵礦進口178萬噸,銅礦石進口267萬噸,鉀肥進口657萬噸。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引進來」成效明顯。2003年有效的涉外勘查許可證108件,采礦許可證332件。加拿大TVI太平洋有限公司在湖南省常寧市成立首家外商獨立勘查公司。加拿大西南資源公司與雲南核工業209地質隊合作,在雲南東川拖布卡發現了規模較大、品位富的金礦。 礦產勘查開發「走出去」取得新進展。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在蘇丹發現了一個世界級大油田,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在伊朗卡山打出高產油氣井。 三、海洋資源 全國海洋經濟快速發展,海洋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進一步提高。全國海洋產業總產值首次突破一萬億大關,達到10077.71億元,增加值達到4455.54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3.82%。海洋產業結構調整發生積極變化,三次產業結構比例為28:29:43。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1302.8億元,增長6.4%;第二產業增加值1221.88億元,增長46.5%;第三產業增加值1930.86億元,下降3.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因「非典」影響造成了濱海旅遊業的負增長。沿海各海洋經濟區充分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實行優勢互補、聯合開發,開始呈現海洋經濟聯合的趨勢,區域海洋經濟初具規模,其中長江三角洲經濟區的海洋產業總產值最高,首次超過3000億元。 我國在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中取得重大進展。全年共發放海域使用權證書6500多本,確定海域面積約19萬公頃,徵收海域使用金約2.5億元。開展了《海域使用管理法》執行情況大檢查及「海盾2003」專項執法活動。國務院批准發布了《省級海洋功能區劃審批辦法》、《報國務院批準的項目用海審批辦法》,海洋功能區劃審批更加規范化、程序化。 國務院批准實施《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綱要》,明確地提出了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的指導原則與發展目標、主要海洋產業發展方向及布局、發展各具特色的海洋經濟區域、加強海洋資源與環境保護以及需採取的措施等。 四、土地市場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治理整頓 採取嚴厲措施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國務院及時採取果斷措施,對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做出一系列部署;五部委聯合組成10個督查組,對全國31個省(區、市)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進行全面督查;先後就治理整頓工作下發5個通報,三次致函各省(區、市)人民**,兩次召開全國省級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辦公室主任會議;先後召開兩次新聞發布會,宣布對9起涉及嚴重違反土地法規的案件進行公開調查;通報治理整頓檢查驗收的標准及檢查驗收工作安排。 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取得重要成果:各地停止審批設立新的開發區和開發區擴區;原有各類開發區6015個,已撤消3763個;各地發現土地違法行為17.8萬件,立案查處12.7萬件,結案12.4萬件,罰沒款12.2億元,收回土地面積5878.4公頃。有925人被依法給予**紀政紀處分,13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排查出違規出讓經營性土地使用權2822宗,有效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行為。 完善土地市場宏觀調控政策,土地市場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全面實行,市場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范圍更加廣泛;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確立,**對土地市場宏觀調控的力度不斷加強;土地市場運行制度和組織建設取得明顯進展,市場服務體系逐步形成;土地產權進一步細化和明確,土地權利體系日益完善。 全國出讓土地面積18.68萬公頃,其中招標0.62萬公頃,拍賣0.89萬公頃,掛牌3.68萬公頃。以招標拍賣掛牌等市場方式供地的比例由2002年的15%提高到2003年的28%。 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工作全面深入開展,加強對治理整頓工作的領導和具體部署安排。進一步打擊非法采礦,關閉浪費資源、破壞環境和不具備生產條件的礦山。 印發《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取得明顯成效。共出讓探礦權采礦權26080件,出讓價款達到52.56億元。其中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探礦權采礦權11752件,出讓價款26.98億元。加強礦產資源執法監察,2003年共處理案件1.7萬件,罰沒款5942.69萬元。 五、國土資源調查和規劃 國土資源調查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完成地質調查實物工作量:1:25萬區域地質調查及修測72.3萬平方千米。1:5萬區域地質調查0.5萬平方千米。1:25萬水文地質、環境地質調查15.6萬平方千米。1:50萬環境地質調查151.8萬平方千米。1:20萬物化探遙感調查47.7萬平方千米。1:100萬重力23.4萬平方千米。航空遙感8.2萬平方千米。機械岩心鑽探12.6萬米。 農業地質調查全面部署,基本覆蓋我國東部和中西部主要農業經濟區,面積達108萬平方公里,目前已與浙江、四川等17個省(區、市)合作,簽訂了農業地質調查合作協議,2003年已完成調查面積14萬平方公里。 完成三峽庫區1:5萬航空遙感勘查面積達32000平方公里,全面覆蓋三峽庫區及周邊地區,記錄了三峽大壩蓄水前長江最低水位時庫區歷史狀態,為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與防治、庫岸變遷、生態環境演化、監測、相關研究等提供了珍貴的基礎資料。 完成新一輪地下水資源評價。全國地下水天然資源量多年平均為9235億立方米,其中地下淡水天然資源為8837億立方米,地下微鹹水天然資源為277億立方米,地下半鹹水天然資源為121億立方米。全國地下淡水可開采資源多年平均為3527億立方米。 查明首都地區地下水資源總量、開發潛力及地下水環境質量,調查評價懷柔、平谷等5處地下水應急水源地;查清華北平原淺層和深層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空間分布及演化過程;完成西南岩溶石山石漠化現狀調查,並實施動態監測;西南岩溶石山典型流域地下水調查與開發示範在貴州大小井、雲南小江流域初見成效。在四川、重慶和雲南等省(市)的紅層地區,完成探采結合示範淺井868眼,在西北、東北缺水地區施工示範深井25口,直接解決了近11萬人的飲用水問題。 查明我國耕地後備資源數量、質量、分布等數據。國家級耕地後備資源734.33萬公頃,其中西部地區547.53萬公頃,中部地區65.40萬公頃,東部地區121.40萬公頃。 加強土地市場監控。建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運行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系統和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系統,發布土地市場信息,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場環境。加強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分析,為**適時制訂土地市場宏觀調控政策提供依據,保障土地市場健康、穩定、有序發展。 國土資源規劃體系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採取綜合措施,加強國土資源規劃實施管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前期准備工作有序開展,12個縣級、14個市(地)級和2個省級規劃修編試點工作相繼展開。31個省(區、市)的礦產資源規劃全部發布實施;已有260個市(區)、705個縣(區)完成規劃編制工作。開展天津、深圳、新疆、遼寧國土規劃試點。國家級土地利用...
Ⅵ 目前我國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相應的對策和措施
我就是學土管的,目前的問題有大概幾點,我列個標題,你自己去網路。征地補償款賠償標准不清問題,集體用地歸屬不清問題,政府非法批准用地問題,政府暴力執法問題,採煤塌陷地不履行復墾義務問題,國土管理部門對政府監管不力問題,耕地減少過快,即將超過紅線問題,小產權房問題。
其中比較火的是:
1、政府違法問題,對策,總督察及九大地方督察監管政府,直接對國務院負責。
2、耕地徵收補償款模糊不清問題,對於徵收耕地的補償,都是說4-6倍或者6-10倍,具體多少模糊不清,容易產生貪污行為,對策,修訂土地管理法,物權法,使補償款明確化。
3、18億畝耕地紅線即將被突破,我國人口的吃飯將成問題,對策,加大對於政府非法批准農轉非的懲治力度,堅決做到誰違法誰丟官的嚴厲懲治力度。
同學,我今年也才大三,平時要多看看書,了解我們這個專業的相關問題,要不然這個專業本來競爭力就不夠,如果不多看書了解相關政策就更不行了。
Ⅶ 土地管理中的問題及解決方法
土地管理中的問題及對策
近年來,各地按照保障建設用地、保障社會穩定、保障政府益、保障可持續發展的總體要求,規范土地供應行為。
但少數地方在土地管理中存在依法用地、計劃用地意識淡薄、土地集約化利用水平不高,土地未批先用、邊報邊用等問題。
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普遍認為一是正確處理好發展經濟與依法用地、保護農民利益的關系,處理好加強土管理與服務經濟的關系,以此推動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二是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嚴格依法辦事,規范供地,嚴肅查處土地違法行為,全面整治土地市場秩序。
農村土地管理存在的法治缺陷隨著我國人口的不斷增長、社會體制的轉型和現代化事業的發展,人地矛盾更加突出,堅守耕地紅線的任務更加艱巨,農村土地管理法治建設滯後日益顯現。當前,農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第一,宅基地集體所有與農民私有觀念的矛盾。《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確規定,農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歸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佔有權和使用權。我國的農民總體文化素質不高,有關部門對農民、農村的法律知識宣傳和普及不夠。農民的法律意識比較淡漠,對於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理解模糊,不清楚自己作為村民集體組織的一員,享有一戶擁有一處合法宅基地的權利,並且對村集體的宅基地分配擁有一定的決策權。部分農民受封建小生產觀念和故土觀念影響,將宅基地視為自己的私有財產,建新不拆舊、不願將舊宅基地交還集體。有的農民認為,宅基地是一種私有財產,可以祖祖輩輩傳承下去。這就形成了集體所有制與農民私有觀念的矛盾。
第二,房產與地產的矛盾。《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明確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而農民所建住宅是農民的私有財產,所有權、使用權都歸農民自己。這就導致農民房屋與宅基地所有權的矛盾,進而導致農民行使權利上的矛盾。
第三,禁止農村宅基地流轉與農民房產物權的矛盾。我國法律規定,農民每戶只能擁有一處合法的宅基地,宅基地不能流轉,農民出租、出賣住房後,不得再申請宅基地。農民在合法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都是農民的私有財產,屬於不動產。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農民應該享有完全的物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但是《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歸集體所有,農民不能隨意流轉,所以,農民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雖然是農民的私有財產,也與宅基地一起不能隨意流轉,這就形成了禁止宅基地流轉與農民任意處置自己房產物權的矛盾。
Ⅷ 當前農村土地管理存在的問題有哪些方面
一是土地管理嚴格控制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相矛盾。大部分地區發展經濟對土地的根本依賴仍然存在,特別是一些經濟欠發達鄉鎮,原本二、三產業發展就相對落後,要想保持經濟發展高位增長,完成上級下達的經濟增長指標,只能向土地要錢;同時,隨著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推進,村裡為盡快獲得獎勵資金,大幹、快幹上了一批設施建設,出現了一些基礎設施重復建設現象,大量土地被侵佔。
二是村鎮建設缺乏規劃,或規劃水平不高,實際用地與用地規劃不匹配,土地利用隨意性大。小城鎮建設規劃水平不高,隨意性大,如將拆遷安置小區規劃在污染企業旁邊,待規劃調整又需要一段時間,有些地方等不到規劃調整未經審批就在異地建設,給土地管理留下後遺症;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深入推進,農村各項基礎設施建設佔用大量農村土地,雖然新農村建設要求規劃先行,但由於一些規劃企業只追求眼前經濟利益,對村莊建設規劃不夠重視,合著當地幹部和群眾要求隨意圈地搞基礎設施建設;村莊合並後,人口轉移機制相對滯後,規劃在合並的幾個村中間圈地新建辦公大樓、公共設施現象普遍存在,大量耕地被佔用,而實際使用率較低。
三是基層幹部群眾土地管理知識缺乏,土地違法行為時有發生。農村幹部群眾依法用地意識不強,村民宅基地審批把關不嚴,違法用地現象時有發生。如部分村民誤認為土地承包後即依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權,部分村民認為老屋翻建中人不超出原有宅基地范圍,無須辦理用地審批手續。農村基層組織一些領導越權批准村民建房,擅自表態越權同意村民建房。同時,農村幹部為增加村級收入,以出租非量化土地方式獲取上交款,把山腳、岸線附近閑置土地擅自出租他人建廠房、碼頭,在土地管理部門執法過程中多有發現。
四是土地管理執法不嚴。部分地區在經濟發展指標的壓力下,給土地管理部門施壓,一定程度了淡化了執法;同時,從違法用地行為查處來看,責令停工通知書等很難見到成效,而強制執行從立案到依法執行完畢,一般需經過責令停工、調查、告知、作出處罰決定、申請法院執行、法院公告及正式執行等程序,最快也得花費三個月的時間,削弱了土地執法的打擊力度;目前一些違法用地行為與非法辟山、造碼頭等行為有關,牽涉多個部門,有關部門單獨執法,行政執法效率較低。
Ⅸ 曾手握雄兵四十萬的巴列維,為何會頃刻間就垮台了
因為王權與教權產生了尖銳的對立。
雙方之間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土地改革問題。根據改革計劃,他們的土地被重新分配。第二個問題是婦女解放問題。具有投票權和被選舉權的平等社會地位是對宗教的嚴重侵犯。宗教力量都無法容忍這兩種情況。 1978年8月,德黑蘭爆發了數百萬人的遊行。帕拉維想動用軍隊。他任命辦公廳主任為總理。結果,軍政府無能為力,街頭流血沖突。應美國的要求,巴列維選擇流放。在他的回憶錄中,他認為自己最大的錯誤是過分相信美國人。這樣,伊朗的宗教力量再次崛起,新政府成立了。
Ⅹ 國土資源
一、土地資源
根據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全國耕種的耕地面積為12339.22萬公頃,園地1108.16萬公頃,林地23396.76萬公頃,牧草地26311.18萬公頃,其他農用地2550.83萬公頃,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2535.42萬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14.52萬公頃,水利設施用地356.53萬公頃,其餘為未利用地。與上年相比,耕地減少2.01%,園地增加2.70%,牧草地減少0.16%,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增加1.03%,交通運輸用地增加3.30%。
全國凈減少耕地253.74萬公頃,人均耕地已由2002年的0.098公頃降為0.095公頃。其中生態退耕223.73萬公頃,包括退耕還林211.7萬公頃,退耕還草11.95萬公頃,退田還湖0.09萬公頃。生態退耕是耕地面積減少的主要因素。
新增建設用地42.78萬公頃,非農建設佔用耕地22.91萬公頃,比上年增加3.27萬公頃,增長17%。其中獨立工礦佔用耕地11.17萬公頃,比上年增加3萬公頃,增長37%;公路建設佔用耕地3.77萬公頃,比上年增加0.76萬公頃,增長25%。
農業結構調整減少耕地36.41萬公頃,增加耕地3.28萬公頃,凈減少耕地33.13萬公頃,比上年多6.27萬公頃。災毀耕地面積5.04萬公頃,低於往年平均水平。
耕地佔補平衡制度逐步完善,24個省(區、市)不同形式建立省級耕地佔補平衡目標責任制;26個省(區、市)實行補充耕地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掛鉤制度;27個省(區、市)建立耕地儲備庫;21個省(區、市)建立耕地佔補平衡統計台帳;城市建設用地補充耕地基本實現「先補後占」;逐步開展按建設用地項目考核耕地佔補平衡工作。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31.08萬公頃,其中整理增加耕地6.44萬公頃,復墾廢棄地增加耕地3.25萬公頃,開發增加耕地21.39萬公頃。補充的耕地比建設佔用和災毀耕地多3.13萬公頃,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補充耕地大於建設佔用耕地。
2001—2003年國土資源部共安排國家投資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731個,項目建設總規模47.39萬公頃,其中,土地整理31.43萬公頃,土地復墾4.01萬公頃,土地開發11.95萬公頃。新增耕地17.17萬公頃。
土地管理為經濟建設服務,重點抓好國家重大工程用地協調和報批:三峽工程淹沒用地在庫區淹沒蓄水前報經國務院批准;西氣東輸從陝西靖邊至上海白鶴鎮涉及河南、山西、安徽、江蘇、浙江、上海境內的永久性用地已經國務院批准;西電東送廣東、湖北等省境內輸電線路塔基、換流站用地已隨工程進度報國務院批准;青藏鐵路青海段工程用地已經國務院批准;南水北調江蘇、山東、河南等省境內控制性工程按有關規定辦理先行用地手續。
出台一系列耕地保護嚴格措施。基本農田實行「五不準」:不準非農建設佔用基本農田(法律規定的除外);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減少基本農田面積;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不準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和進行畜禽養殖,以及其他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綠化隔離帶建設。非農建設用地實行「六不報批」:對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驗收不合格的不報批;未按規定執行建設用地備案制度的不報批;城市規模已經達到或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年度建設用地指標已用完的不報批;已批準的城市建設用地仍有閑置的不報批;未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建設用地預審的不報批;建設項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不報批。
二、礦產資源
2003年初,全國有查明資源儲量的礦產共158種,其中,能源礦產10種,金屬礦產54種,非金屬礦產91種,其他水氣礦產3種。原油、煤等能源礦產,鐵等黑色金屬礦產保有的查明資源儲量不同程度下降。
第三輪礦產資源可供性論證第一期工作完成,摸清了45種主要礦產對國民經濟建設保證程度情況。《中國的礦產資源政策》白皮書發表。新一輪油氣資源評價工作正式啟動。
國土資源調查及地質礦產勘查新發現大中型礦產地157處,其中能源礦產15處,黑色金屬礦產4處,有色金屬礦產73處,貴金屬礦產34處,冶金輔助原料礦產2處,化工原料非金屬礦產11處,建材及其他非金屬礦產14處,其他水氣礦產4處。新查明(預測)礦產資源量:石油7.99億噸,天然氣5035.39億立方米,原煤51.95億噸,鐵7.02億噸(礦石),銅443.26萬噸(金屬)。
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礦產開發取得重要進展,主要礦產品產量有所增加。我國最大的海上自營氣田東方1?1氣田一期工程順利投產。全國煤炭產量超過16億噸,生鐵產量超過2億噸,10種有色金屬產量超過1200萬噸。大慶油田在連續27年年產原油5000萬噸以後,降至4840萬噸。
全國礦產品進出口貿易總額突破1600億美元,貿易逆差進一步擴大。2003年礦產品進口量大幅度增加,其中原油進口9112萬噸,鐵礦石進口14813萬噸,錳礦石進口286萬噸,鉻鐵礦進口178萬噸,銅礦石進口267萬噸,鉀肥進口657萬噸。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引進來」成效明顯。2003年有效的涉外勘查許可證108件,采礦許可證332件。加拿大TVI太平洋有限公司在湖南省常寧市成立首家外商獨立勘查公司。加拿大西南資源公司與雲南核工業209地質隊合作,在雲南東川拖布卡發現了規模較大、品位富的金礦。
礦產勘查開發「走出去」取得新進展。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在蘇丹發現了一個世界級大油田,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在伊朗卡山打出高產油氣井。
三、海洋資源
全國海洋經濟快速發展,海洋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進一步提高。全國海洋產業總產值首次突破一萬億大關,達到10077.71億元,增加值達到4455.54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3.82%。海洋產業結構調整發生積極變化,三次產業結構比例為28:29:43。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1302.8億元,增長6.4%;第二產業增加值1221.88億元,增長46.5%;第三產業增加值1930.86億元,下降3.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因「非典」影響造成了濱海旅遊業的負增長。沿海各海洋經濟區充分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實行優勢互補、聯合開發,開始呈現海洋經濟聯合的趨勢,區域海洋經濟初具規模,其中長江三角洲經濟區的海洋產業總產值最高,首次超過3000億元。
我國在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中取得重大進展。全年共發放海域使用權證書6500多本,確定海域面積約19萬公頃,徵收海域使用金約2.5億元。開展了《海域使用管理法》執行情況大檢查及「海盾2003」專項執法活動。國務院批准發布了《省級海洋功能區劃審批辦法》、《報國務院批準的項目用海審批辦法》,海洋功能區劃審批更加規范化、程序化。
國務院批准實施《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綱要》,明確地提出了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的指導原則與發展目標、主要海洋產業發展方向及布局、發展各具特色的海洋經濟區域、加強海洋資源與環境保護以及需採取的措施等。
四、土地市場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治理整頓
採取嚴厲措施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黨中央、國務院及時採取果斷措施,對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做出一系列部署;五部委聯合組成10個督查組,對全國31個省(區、市)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進行全面督查;先後就治理整頓工作下發5個通報,三次致函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兩次召開全國省級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辦公室主任會議;先後召開兩次新聞發布會,宣布對9起涉及嚴重違反土地法規的案件進行公開調查;通報治理整頓檢查驗收的標准及檢查驗收工作安排。
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取得重要成果:各地停止審批設立新的開發區和開發區擴區;原有各類開發區6015個,已撤消3763個;各地發現土地違法行為17.8萬件,立案查處12.7萬件,結案12.4萬件,罰沒款12.2億元,收回土地面積5878.4公頃。有925人被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3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排查出違規出讓經營性土地使用權2822宗,有效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行為。
完善土地市場宏觀調控政策,土地市場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全面實行,市場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范圍更加廣泛;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確立,政府對土地市場宏觀調控的力度不斷加強;土地市場運行制度和組織建設取得明顯進展,市場服務體系逐步形成;土地產權進一步細化和明確,土地權利體系日益完善。
全國出讓土地面積18.68萬公頃,其中招標0.62萬公頃,拍賣0.89萬公頃,掛牌3.68萬公頃。以招標拍賣掛牌等市場方式供地的比例由2002年的15%提高到2003年的28%。
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工作全面深入開展,加強對治理整頓工作的領導和具體部署安排。進一步打擊非法采礦,關閉浪費資源、破壞環境和不具備生產條件的礦山。
印發《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取得明顯成效。共出讓探礦權采礦權26080件,出讓價款達到52.56億元。其中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探礦權采礦權11752件,出讓價款26.98億元。加強礦產資源執法監察,2003年共處理案件1.7萬件,罰沒款5942.69萬元。
五、國土資源調查和規劃
國土資源調查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完成地質調查實物工作量:1:25萬區域地質調查及修測72.3萬平方千米。1:5萬區域地質調查0.5萬平方千米。1:25萬水文地質、環境地質調查15.6萬平方千米。1:50萬環境地質調查151.8萬平方千米。1:20萬物化探遙感調查47.7萬平方千米。1:100萬重力23.4萬平方千米。航空遙感8.2萬平方千米。機械岩心鑽探12.6萬米。
農業地質調查全面部署,基本覆蓋我國東部和中西部主要農業經濟區,面積達108萬平方公里,目前已與浙江、四川等17個省(區、市)合作,簽訂了農業地質調查合作協議,2003年已完成調查面積14萬平方公里。
完成三峽庫區1:5萬航空遙感勘查面積達32000平方公里,全面覆蓋三峽庫區及周邊地區,記錄了三峽大壩蓄水前長江最低水位時庫區歷史狀態,為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與防治、庫岸變遷、生態環境演化、監測、相關研究等提供了珍貴的基礎資料。
完成新一輪地下水資源評價。全國地下水天然資源量多年平均為9235億立方米,其中地下淡水天然資源為8837億立方米,地下微鹹水天然資源為277億立方米,地下半鹹水天然資源為121億立方米。全國地下淡水可開采資源多年平均為3527億立方米。
查明首都地區地下水資源總量、開發潛力及地下水環境質量,調查評價懷柔、平谷等5處地下水應急水源地;查清華北平原淺層和深層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空間分布及演化過程;完成西南岩溶石山石漠化現狀調查,並實施動態監測;西南岩溶石山典型流域地下水調查與開發示範在貴州大小井、雲南小江流域初見成效。在四川、重慶和雲南等省(市)的紅層地區,完成探采結合示範淺井868眼,在西北、東北缺水地區施工示範深井25口,直接解決了近11萬人的飲用水問題。
查明我國耕地後備資源數量、質量、分布等數據。國家級耕地後備資源734.33萬公頃,其中西部地區547.53萬公頃,中部地區65.40萬公頃,東部地區121.40萬公頃。
加強土地市場監控。建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運行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系統和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系統,發布土地市場信息,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場環境。加強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分析,為政府適時制訂土地市場宏觀調控政策提供依據,保障土地市場健康、穩定、有序發展。
國土資源規劃體系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採取綜合措施,加強國土資源規劃實施管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前期准備工作有序開展,12個縣級、14個市(地)級和2個省級規劃修編試點工作相繼展開。31個省(區、市)的礦產資源規劃全部發布實施;已有260個市(區)、705個縣(區)完成規劃編制工作。開展天津、深圳、新疆、遼寧國土規劃試點。國家級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和省級礦產資源規劃管理信息系統投入使用。
六、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防治
國務院頒布《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內容包括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災害預防、地質災害應急、地質災害治理、法律責任等方面,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國土資源部和中國氣象局聯合建立了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制度。2003年汛期,共在中央電視台發布當日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信息56次,在國土資源部網站和中國地質環境信息網上共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信息109次。
在地質災害多發區開展縣市地質災害調查和群測群防工作,成效明顯。截止2003年底累計完成545個縣市調查,並建立了相應的信息系統和群測群防網路。建立國家和省兩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及地質災害報告制度,全國成功預報地質災害697次,避免人員傷亡近3萬人。
全國共報告發生各類突發性地質災害13832起,造成743人死亡、125人失蹤、56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8.65億元。地質災害比較嚴重的有四川省、陝西省、湖南省等。
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取得初步成果。組織完成對三峽庫區二期治理工程的驗收,確保135米水位蓄水前的二期工程治理和地質安全評估任務的完成。繼續抓好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工程建設,對庫區136處重點隱患點和庫岸實施了專業監測,近1800處地質災害監測點納入群測群防體系,初步實現庫區地質災害監測數據和預警信息的網路化管理。壩前135米水位蓄水以來,已成功預警16處滑坡,其中群測群防系統預警10處,專業監測系統預警6處,使3000餘人的生命和財產得到有效保護。
加強地質遺跡保護工作。完成安徽黃山等8處世界地質公園的審查報批。完成對44個國家地質公園的審批。
積極推進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建設。重點推進省級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的實施,江蘇省、浙江省取得實質性進展。組織開展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工作,完成了河北省鹿泉市、江蘇省盱眙縣等18個典型礦山的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示範工程。
繼續開展全國地質環境監測站網建設工作。重點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華北平原的地面沉降監測工作。目前長江三角洲地區的上海市已建設基岩標30座,分層標組28組,GPS基準監測網點36座,地下水監測孔320個。
七、科技與信息化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穩步推進非營利科研機構組建工作。開始制定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籌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時期國土資源科技發展戰略部署。承擔國家重大科學工程1項,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規劃項目4項,高技術研究發展項目11項,科技攻關計劃11項,國土資源科技創新計劃重點項目27項,實施科技創新人才工程,新建6個部級重點實驗室。
組建國土資源標准化技術委員會和7個分技術委員會,制定了《國土資源標准化管理辦法》,發布《國土資源信息化標准化指南》和《農用地分等規程》、《農用地定級規程》、《農用地估價規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與評價技術規程》、《國土資源信息核心元數據標准》5項行業標准。
中國大陸科學鑽探工程的主孔已鑽至3665.87米,在超高壓變質帶研究、科學資料庫建設等方面取得多項重要成果。在遼西發現第二件初鳥類化石?東方吉祥鳥。首次應用深地震三維精細反射、流體地球化學示蹤、深穿透地球化學等高新技術,建立長江中下游大型礦集區深部三維成礦模型,形成探測深部成礦建造的新技術和方法。開發成功直接提取滑坡變形量的高精度快速GPS解算技術、新型多功能鑽孔傾斜儀、岩土體推力監測系統及光纖監測系統,已直接應用於三峽庫區專業監測工程。
開展土地利用和土地覆被變化研究,建立了國家尺度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評價指標體系。集成「3S」技術和PDA技術,研製成功經濟、可靠、高效、高精度的土地調查作業系統。開發成功低空無人遙感監測系統,可直接應用於突發事件及土地利用現狀的高精度調查和監測。
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步伐加快。國家級建設用地審批管理信息系統投入使用,基本實現了審批過程的網上運行。國家級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信息系統運行,對全國、31個省(區、市)、81個重點城市(50萬以上人口)的規劃文本、規劃圖件、規劃控制指標數據綜合管理。礦業權管理信息系統在部機關及全國2400多個節點推廣應用,實現國家、省、地(市)、縣四級系統間遠程數據查詢和網上數據共享。制定出適合我國國情的土地信息數據模型和土地信息參考模型,形成一套完整的土地信息標准框架技術體系。
加強了基礎資料庫建設和數據的集中統一管理,數據中心運行環境得到完善,1∶50萬全國地質圖、礦產資源規劃、全國1∶50萬土地利用現狀、土地利用規劃、全國地質資料目錄等一批資料庫系統集中管理,並統一對外提供服務。
八、測繪管理與服務
測繪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全面貫徹實施修訂後的《測繪法》,發布實施《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布管理規定》。完成了《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等8部草案審議前的各項工作。地方測繪立法取得重要進展,已有3個省(區、市)出台測繪管理條例,13個省(區)的測繪管理條例草案已報當地人大或政府審議。
測繪管理與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地圖市場整頓取得顯著成效,全國共查處地圖違法案件5000多餘件,沒收各類違法地圖製品150多萬件。
測繪市場監管進一步加強。全國6800多個測繪資質單位開展了質量自查,取消資質165個,降低等級36個,緩登36個。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數字中國」地理空間框架建設取得重要進展。發布實施2000國家重力基本網、全國1:5萬地名資料庫、全國1:100萬、1:25萬基礎地理信息資料庫。完成國家基礎測繪設施項目。
測繪科技創新取得新成績。《國家中尺度基礎地理信息工程與空間決策》、《遙感影像處理原型系統設計》等投入使用。
測繪系統對外提供地形圖約65萬張,大地成果約6.9萬點,航展成果約31萬片,數字地圖約7萬幅,數據量約為63TB;編制出版了各類地圖1572種、圖書454種,總印數1.2億多冊(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