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堅持我國宗教的方向是什麼
堅持我國宗教的方向是中國化。堅持我國宗教的中國化方向,是我國宗教發展的必由之路,對於做好新時代黨的宗教工作,更好組織和引導信教群眾同廣大人民群眾一道為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團結奮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堅持我國宗教的方向特點
我國各宗教在發展過程中歷來有與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相融合,與社會發展現實需求相適應的特點,各宗教繼承和發揚長期以來中國化本土化的傳統,主動適應社會發揚愛國愛教團結進步服務社會和諧包容的優良傳統。
宗教與所處社會相適應,是世界各宗教生存發展的客觀規律,也是我國宗教健康傳承的必然要求,無論本土宗教還是外來宗教,都要不斷適應我國社會發展充實時代內涵,必須深刻認識到,核心價值觀是一個民族賴以維系的精神紐帶。
② 國家要怎麼樣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
《宗教團體管理辦法》共六章四十一條,規定了宗教團體組織機構、宗教團體職能、監督管理等內容。《辦法》明確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是宗教團體的業務主管單位,應當履行對宗教團體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職能。
《辦法》規定,宗教團體代表會議、理事會(委員會)和常務理事會(常務委員會)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召開會議,決定相關事項,行使職權;宗教團體相關負責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團體章程規定產生,並履行職責;宗教團體應當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團體章程規定的職能;宗教團體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相關制度,加強自身管理。
國家宗教事務局令
第13號
《宗教團體管理辦法》已於2019年11月1日經國家宗教事務局按規定程序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長 王作安
2019年11月20日
《宗教團體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宗教團體管理,促進宗教團體健康發展,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根據國家社會團體管理和宗教事務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宗教團體,是指信教公民自願組成,為團結信教公民愛國愛教、促進宗教健康發展,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宗教團體是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團結、聯系宗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公民的橋梁和紐帶。
第三條 成立宗教團體應當按照國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和宗教事務管理規定,經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查同意並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未經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查同意,或者未在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不得以宗教團體的名義開展活動。
第四條 宗教團體章程應當符合國家社會團體管理和宗教事務管理有關規定。宗教團體按照章程開展活動,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宗教團體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宗教和睦與社會穩定。
第六條 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是宗教團體的業務主管單位。宗教團體應當接受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宗教團體組織機構
第七條 宗教團體應當根據國家社會團體管理和宗教事務管理有關規定以及本團體章程規定,按照民主、精幹、高效的原則建立組織機構。
第八條 宗教團體代表會議是宗教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委員會)是代表會議的執行機構,對代表會議負責。
理事會(委員會)人數較多的宗教團體可以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委員會),常務理事會(常務委員會)對理事會(委員會)負責。
第九條 宗教團體代表會議、理事會(委員會)和常務理事會(常務委員會)應當按照國家社會團體管理有關規定和本團體章程定期召開會議,決定相關事項,行使職權。
第十條 宗教團體的理事(委員)、常務理事(常務委員)、會長(主席、主任)、副會長(副主席、副主任)、秘書長(總幹事)、副秘書長(副總幹事)應當按照國家社會團體管理有關規定和本團體章程規定產生,並履行職責。
第十一條 會長(主席、主任)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包括宗教團體的會長(主席、主任),所任會長(主席、主任)的宗教團體合署辦公的除外。會長(主席、主任)應當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內地居民,年齡一般不得超過70周歲。
會長(主席、主任)每屆任期五年,一般可連選連任一屆。
會長(主席、主任)一般應當在團體駐會辦公,特殊情況下,會長(主席、主任)不能駐會的,應當由常務副會長(常務副主席、常務副主任)負責團體日常工作。副會長(副主席、副主任)中應當至少有一位駐會。
第十二條 宗教團體法定代表人一般應當由會長(主席、主任)擔任。宗教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包括宗教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條 宗教團體應當根據業務范圍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辦事機構。
第十四條 宗教團體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應當符合本團體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並經理事會(委員會)或者常務理事會(常務委員會)討論通過。
分支機構可以稱分會、專業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等。代表機構可以稱代表處、辦事處、聯絡處。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行制定章程,其名稱不得以各類法人組織的名稱命名,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冠有所屬宗教團體名稱的規范全稱。
宗教團體不得設立地域性的分支機構,不得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下再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第十五條 宗教團體應當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按照政治上可靠、作風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標准,建設高素質領導班子。
第三章 宗教團體職能
第十六條 宗教團體應當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團體章程規定的職能。
第十七條 宗教團體應當向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公民宣傳中國共產黨的方針政策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教育引導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正確處理國法與教規關系,增強國家意識、法治意識、公民意識。
第十八條 宗教團體應當聯系、服務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公民,反映宗教界的意見和合理訴求,維護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引導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公民履行公民義務。
第十九條 宗教團體應當根據憲法、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實際工作需要,在業務范圍內制定有關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宗教活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督促落實。
第二十條 全國性宗教團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應當履行宗教院校辦學主體責任,對所舉辦宗教院校進行日常管理和指導監督,指導宗教院校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提高辦學質量,完善董事會或者理事會等組織機構和議事決策制度,完善宗教院校內部管理和運行機制;支持宗教院校改善辦學條件,幫助解決辦學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障宗教院校有穩定的辦學經費。
第二十一條 宗教團體應當指導宗教活動場所成立管理組織,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實行民主管理,規范宗教活動和財務管理。
宗教團體應當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協商產生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人選,並對擔任或者離任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的宗教教職人員進行審核,審核同意後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向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宗教團體根據實際需要,依法申請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對宗教活動場所申請法人登記,提出審核意見。
第二十二條 宗教團體應當進行宗教文化、宗教典籍研究,開展宗教思想建設,深入挖掘教義教規中有利於社會和諧、時代進步、健康文明的內容,對教義教規作出符合當代中國發展進步要求、符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闡釋。
第二十三條 宗教團體應當按照全國性宗教團體制定的宗教教職人員認定辦法認定宗教教職人員,並報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宗教團體應當加強宗教教職人員的法治教育、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宗教教育,提高宗教教職人員的綜合素質。
宗教團體應當加強教風建設,健全宗教教職人員獎懲機制和准入、退出機制,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團體規章制度的宗教教職人員,依規予以懲處。
第二十四條 全國性宗教團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可以根據本宗教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選派和接收宗教留學人員,規范留學人員留學渠道。
全國性宗教團體應當制定本宗教選派和接收宗教留學人員辦法,並報國家宗教事務局備案。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應當履行業務主管單位的職責,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宗教團體的下列事務進行指導和管理:
(一)負責宗教團體設立、變更、注銷登記以及章程核准前的業務審查,負責宗教團體年度工作報告的審查,會同有關機關指導宗教團體的注銷登記清算事宜;
(二)監督、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程開展活動、履行職能,對宗教團體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本團體章程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理;
(三)對宗教團體依法向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申請審批的事項進行審批、監督和管理;
(四)監督、指導宗教團體根據憲法、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實際工作需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指導和管理的事項。
第二十六條 宗教團體的下列事項,應當報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
(一)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批的事項;
(二)調整本團體會長(主席、主任)、副會長(副主席、副主任)、秘書長(總幹事)和辦事機構以及辦事機構負責人,聘請名譽會長(主席、主任);
(三)舉辦重大會議、活動、培訓以及開展對外交流活動;
(四)開展活動擬冠以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作為支持單位、主辦單位;
(五)接受國(境)外組織或者個人捐贈宗教書刊、音像製品或者捐贈金額超過10萬元;
(六)其他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的事項。
第二十七條 宗教團體的下列事項,應當事前書面報告其業務主管單位:
(一)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
(二)大額財務支出、重大資產處置、重大建設工程項目;
(三)成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社會組織以及經濟實體;
(四)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五)本團體內部或者本團體與其他方面發生矛盾、糾紛,影響本團體工作正常開展;
(六)發生重大違法違規問題;
(七)其他應當報告業務主管單位的事項。
特殊情況下,不能事前書面報告的,宗教團體應當在事中或者事後及時書面報告其業務主管單位。
第二十八條 宗教團體應當按照國家社會團體管理有關規定和本團體章程,規范代表會議、理事會(委員會)、常務理事會(常務委員會)、會長(主席、主任)會議、會長(主席、主任)辦公會議制度,完善民主決策機制。
第二十九條 宗教團體應當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遠期目標和近期任務,並保障規劃和計劃得到貫徹執行。
第三十條 宗教團體應當制定本團體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紀律,規范工作人員的宗教活動、社會活動、對外交流等。
宗教團體工作人員包括會長(主席、主任)、副會長(副主席、副主任)、秘書長(總幹事)、副秘書長(副總幹事)、辦事機構工作人員。
第三十一條 宗教團體應當建立會長(主席、主任)、副會長(副主席、副主任)、秘書長(總幹事)述職和民主評議制度。
第三十二條 宗教團體應當建立學習制度,組織本團體工作人員學習中國共產黨的重大決策部署、國家政策法規、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宗教知識等。
第三十三條 宗教團體開展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應當健全相關內部管理制度,遵守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相關規定。
第三十四條 宗教團體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資產、會計制度,建立健全會計核算、財務報告、財務公開等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機構,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加強財務管理,定期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報告財務狀況、收支情況和接受、使用捐贈情況等,並以適當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
第三十五條 宗教團體的法定代表人、主管財務的負責人,以及財務部門的負責人,在離任、退休、調離工作崗位時,應當接受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 宗教團體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辦理納稅申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宗教團體存在內部治理不規范、未按章程規定履行職責等問題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應當對其會長(主席、主任)進行工作約談;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等。
第三十八條 宗教團體違反國家社會團體管理、宗教事務管理有關規定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民政部門等依法處理;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③ 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浸潤我國宗教,是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的重要途徑
潘守宇應邀在中國最大的玉佛寺院——法雲寺弘法佈道:(其一)
潘守宇教授,應邀中國最大的玉佛寺院——法雲寺,不用講稿即興做了《傳統文化,浸潤宗教;心懷大愛,圓滿人生!》講座。贏得了高僧大德和佛教協會等在場人員反響積極熱烈,取得良好效果。
潘老師的講座分三部分---
一;心懷大愛,和諧天地。
二;真誠慈悲,和諧世人。
三;喜樂精神,和諧身心。
宗教不是宗派的教育,而是終止的教育!若要佛法興,須得僧贊僧。所有的宗教追求一個字叫——愛;所有的科學追求一個字叫——真;所有的藝術追求一個字叫——善。這就是普世的文化——真善美。
儒門釋戶道相通,
從來三教一祖風;
紅蓮白藕青荷葉,
從來三教是一家。
中國的儒、道、釋,這三個哲學思想,我想儒家的思想差不多是從心靈秩序到社會秩序的一個人倫社會的建立,它是「修齊治平」。那麼道家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把人倫社會和整個自然社會納入到一起,構成一個完整的世界。但是真正打開更大的一個世界的其實是佛學。佛學,它的輪回的思想,還有它的三十三重天的思想,其實是一個多重的世界,比多元的世界還多。
佛教講:同船過渡三世修。惜緣才有善緣。
天寶不付於非仁,聖道須傳於賢者。 鳥隨鸞鳳騰飛遠,人效聖賢品自高。我本將心向明月,誰知明月照溝渠。天雨大,不潤無根之草道法寬,只渡有緣之人君子不給牛制氣。別想教會豬唱歌,你那是在白費勁,還把豬給惹惱了!如不回頭,誰為你救苦救難?若能轉念,何須我大慈大悲! 菩薩畏因,俗人畏果!行善不見善,前世有缺欠。做惡不見惡,前世有餘德。勸君莫作惡,業報唯自受,勸君多行善,消業增福德。記得曾有一個佛寺的對聯寫著:如不回頭,誰為你救苦救難?若能轉念,何須我大慈大悲!
天寶不付於非仁,聖道須傳於賢者。 鳥隨鸞鳳騰飛遠,人效聖賢品自高我本將心向明月,誰知明月照溝渠。天雨大,不潤無根之草道法寬,只渡有緣之人。君子不給牛制氣。人要有敬畏之心,敬天命,敬大人,敬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狎大人,侮聖人之言。
佛是覺悟的人,人是痴迷的佛。《華嚴經》講: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只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孟子講:人皆可以為堯舜。maozhu席說:六億神州盡舜堯。
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求菩提,恰是覓兔角。
佛在靈山莫遠求,靈山只在汝心頭;人人有個靈山塔,好在靈山塔下修。
聖雄甘地講:沒有奉獻的宗教就是罪惡。《金剛經》上說:一切法得成於忍。世界以痛吻我,我將報之以歌。只有經過地獄的磨礪,才能練就創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過血的手指,才能彈奏出世間的絕響!終有一天,你的負擔將變成你的禮物,你受的苦將照亮你的路!
這就是苦海化蓮邦,地獄返天堂。
儒教講仁愛,仁者愛人,己欲達而達人,
佛教講大慈大悲
道教講天人合一,慈愛,我有三寶,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
地藏王菩薩發願:地獄不空,我不成佛。
基督教講上帝愛世人
伊斯蘭教講真主是仁慈的
馬克思主義講:無產階級只有解放全人類,才能解放無產階級自己。面對我們的骨灰(舍利),高尚的人,將灑下熱淚!
共產主義社會按需分配,在那裡人們除了受教育就是為別人服務。這就是天堂佛國。
毛主席講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為人民民服務
這些都是真人見到了宇宙人生的真相
天道就是——無私!利他精神——就是宇宙法則!
曾創立了2個世界500強的企業家稻盛和夫每年都出去托缽修煉,他的的企業文化就是敬天愛人!
黃金非貴書為貴,萬事皆空善不空。命由心造,福自我修。但留方寸地,好與子孫耕。尺宅寸田好治身。都講的一個真理——修心。
宗教精神=共產主義道德=馬克思理論=宇宙的真相:就是利他精神!說有的宗教都追求一個字就是愛(利他),所有的科學都追求 一個字就是真,所有的藝術都追求一個字就是美,這一切一言以蔽之就是愛,只要愛不增加,一切都不 會改變!我肩負著上天的使命:愛人如己;我創造更多財富的目的:是為了造福更多的人!捨得捨得,能舍才能得。大舍大得,小舍小得,不捨不得。老子說: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簡單來說,意思是「助人者,人恆助之 ;布施者,會有成倍的回報」。將欲取之,必先予之「捨得捨得」,有「舍」才會有「得」。懂得了這個因果,我們才有機會得到錢財。
栽下菩提樹,收獲吉祥花,春天不播種,秋天收獲?我們做了很多事,打工、做生意、偷搶(干壞事)等等,為什麼得不到錢財,就要看看我們有沒有 種「種子」了。不種「種子」就盼望收割,盼望天上掉餡餅,天底下沒有這種好事情!
潘守宇應邀在中國最大的玉佛寺院——法雲寺弘法佈道:(其二)
是真修道人,不聞世間過。怨人是苦海,恨人是地獄。想人好處,就開了天堂路,認己不是,就閉了地獄門。古語說:君子樂得為君子,小人冤枉做小人。這句話是說明,如果你有種「種子」,就只要靜心等 待機緣的成熟,自然會有所「得」,不需要花很大力氣;有些人不知道自己有沒有種「種子」,只會想 盡各種辦法去求,出十分力,才得一分結果,白白浪費了力氣,冤枉!如果你沒有種「種子」,就拚命 去求,自然不會得到。若果還犯了國法,把自己弄進了牢房那就更「冤枉」了。不明事理真是可怕啊!
沾光沾光,越沾越光。越奸越詐越貧窮,奸詐原來天不容,奸詐若從奸詐得,世間呆漢喝西鳳?明白了以上的道理,我們來研究這個「舍」字。 為什麼心要常「舍」呢?你有沒有見過種地,播一次種一輩子都有得收嗎?不一定吧!有些品種每 播一次只有一次的收獲,如果還要種不同的品種,就要按節氣播種了。明白道理後,我們就要常常播種 ,收獲必定豐富。
人不可能把錢帶進墳墓,但錢可以把人帶進墳墓。一心鑽到錢眼的人不會有錢,想著有錢大家掙的人捨得---舍了就得!得失---得了就失!所謂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祿隨之,眾邪遠之,神靈衛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
道不遠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只有跟上自然的腳步,人內心才是寧靜的,天道重要的法則,也就是宇宙法則:損有餘以奉不足,就是利他精神,也就是敬天愛人,小舍小得, 大舍大得,不捨不得。生命的價值就在於社會因為您的存在而其他人活的更加精彩,這就是符合了天道 的人生價值,成功不是一種目標,而是一種必然結果。 ?奉獻不等於喪失,只有真正富有的人才能夠奉獻。他人向您索取的越多,越證明您的偉大,當您在奉獻 時您是快樂的,這從側面證明了您是如此的富足啊!
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屬於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羞恥。這樣,臨終前他就可以自豪地說:「我已經把自己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的解放而奮斗。」學習先賢,生命格局要大,生命取向要高,生命能量要強,生命體驗要深!求百世功、千秋利、萬代名!利他才能因其無私故能成其私。
只有實現「人間性」與「神聖性」的完美結合,「入世」與「出世」的高度統一,才是「人間佛教」的完整內涵。
在北京美輪美奐的什剎海,有一座廣化寺。廣化寺的和尚,建立了一家「什剎海%書院」。一年有四季,什剎海書院的四季是儒學季、佛學季、道學季和易學季。每個季節,和尚們都聘請一流國學大師登台論道,以文化人。什剎海書院的出現,體現了中國佛教文化自覺與文化擔當。先修身,再治世,身家國同構,天地人和一,人道不滿,天道遠矣,盡人道,得天道,成佛道。庄嚴國土,利樂有情。慈悲濟世,弘法利生。
知識是學來的,能力是練出來的,能量是修出來的,智慧是覺悟出來的,德行和境界,胸懷和福報是積功累德得來的。沒有沒有功德的神仙,《華嚴經》講:欲為諸佛龍象,先做眾生馬牛。
天道無私;利他精神就是宇宙法則。
潘老師還講到:中國本土的高僧大德六祖慧能,因無所住,而生其心。留下了本土經藏《壇經》,潘老師博聞強記即席誦背:心平何勞持戒,行直何用修禪;仁則孝養父母,義則上下相憐;讓則尊卑和睦,忍則諸惡不喧;若能鑽木取火,淤泥定生紅蓮;苦口方是涼葯,逆耳才是忠言;改過定生智慧,護短心內非賢;日用常行饒益,成道非由施錢;菩提只向心覓,何必向外求玄?世人依此修行,天堂就在目前!世人不知心是道,
直言道在他方妙;
還如盲人望長安,
長安在西向東笑!
佛在靈山莫遠求,
靈山只在汝心頭;
人人有個靈山塔,
好在靈山塔下修。
三藏十二部只有佛說可以稱為經,唯獨一個真實存在現實中的一個人,他寫的一本書《六祖壇經>公然入藏,是獲得一切佛門專家的公認,這就是中國人開設的禪宗!而且自此中國人居然沒有成為一個佛教的國家.大家知道這有多了不起啊!
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文化,努力把宗教教義同中華文化相融合。安身立命即「生命的安立」,作為中華文化的傳統話題,不僅是儒家的追求,更是儒釋道的通義。這一話題可演繹為關於生命的三條約定:熱愛生命,追求幸福——這是安身立命的基本約定;尊重生命,道德約束——這是追求幸福的集體約定;敬畏生命,終極關切——這是追求幸福的未來約定。
潘守宇應邀在中國最大的玉佛寺院——法雲寺弘法佈道:(其三)
近代的文藝復興極大地解放了「人」,但「人」也為自身解放付出了極大的代價。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說過,「避免人類自殺之路,在這點上現在各民族中具有最充分准備的,是兩千年來培育了獨特思維方法的中華民族。」什麼是中華民族的「獨特思維方法」?就是天人合一,允執厥中,仁者愛人,以和為貴,和而不同,眾緣和合。其核心,是「和」。「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在中華文化的大懷抱中相融相生的中國宗教,大都贊成和諧、主張和睦,以和為貴。有人說,「和尚」就是「以和為尚」。在中華文化的大懷抱中,信教和不信教的群眾都應該勸人向善、教人立德、慈悲為懷。凡大善智識,咸具大千慈悲,必含慕道沉痛。發廣大心,作普濟願,成功德業,證無上果。豈彼畏生怖死、玩空滅寂者,所能識也。
潘老師虔誠的說:昨天下午接近16點接到講課的任務,匆匆不暇備課,帶來辦公室里的兩幅書法,掛在了今天的道場,願與大家共勉:一副是: 我們肩負著上天的使命:愛人如己!我們創造更多財富的之目的:是為了造福更多世人!另一附書法是宋朝無門慧開禪師寫的「春有百花秋有月 ,夏有涼風冬有雪 ,若無閑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今天天朗氣清,祥雲卷舒,能與各位高僧大德,各位菩薩共同學習千年智者的人生智慧,也是人生好時節。百年奇特幾張紙,千古英雄一窖塵,唯有智者留宗教,至今大愛化生民。一會講座結束,出門諸位可以忘卻潘守宇所說的每一句話,但記住千年聖賢智者的一句話,就有一句之功;記住一言就有一言之果。歷史是最好的過濾器,它告訴我們什麼才是精華!經典經藏就是千淘萬漉雖辛苦,吹盡狂沙始到金!讀經章章解難,行行消災,字字滅罪,趨吉避凶。在紅塵中要有獨處的心,在獨處時要有紅塵的懷抱!人在紅塵,心在山林,以出世的智慧,做入世的事業!
④ 如何做好新形式下的民族宗教工作總結
範文在此:
今年以來,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市政協的指導下,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全國宗教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市委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決策部署,更加註重夯實基礎,更加註重解決問題,更加註重正面引導,更加註重精細服務,切實維護民宗領域和諧穩定,充分揮民宗界人士和少數民族群眾、信教群眾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強富美高」新無錫中的積極作用,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為「2013-2016年度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被省民委(省宗教局)推薦為「全國宗教工作系統先進集體」。
一是民宗領域安全穩定更加牢固可靠。制定《無錫市民宗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清單》。倡導宗教活動場所購買財產保險。出台《無錫市宗教活動場所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建設與應用分類標准實施方案(暫行)》。會同相關部門推進市區部分宗教活動場所接通天然氣。開展宗教活動場所「房屋安全質量推進年」活動。開展不同主題、不同形式的明察暗訪、安全督查。會同相關區聯合相關部門合力做好元旦、春節場所撞鍾活動和復活節、「開齋節」、天主教朝聖月、聖誕節等重大宗教活動的安全保障工作,以及黨的十九大、「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第二屆世界物聯網大會等敏感節點的安全穩定工作。
二是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更加富有成效。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深化年」活動,及時宣傳我市各條戰線涌現出的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典型。在梁溪區古運苑社區、惠山區惠南社區成立無錫市「民族團結進社區示範點」。成立江蘇省首家由市級民宗部門和體育部門聯合命名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訓練基地」。指導江南大學等5支隊伍參加江蘇省「紅石榴杯」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運動會,獲得2個二等獎、3個三等獎。承辦第二屆江蘇省少數民族優秀舞蹈展演,藏族雙人舞《心之尋》、彝族群舞《老兵》2個節目榮獲優秀組織獎。市歌舞劇院被省民委推薦為「第五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範單位」。制定無錫市《關於進一步完善少數民族群眾服務體系的意見》。開展少數民族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開展全市公共服務行業和窗口單位貫徹落實民族平等政策情況的檢查督查。會同市招生辦開展少數民族考生中考、高考加分民族成份審核認定工作。
三是宗教事務管理更加精準精細。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提請市委市政府出台《無錫市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宗教工作的實施意見》。召開全國、全省宗教工作會議精神專題學習會,舉辦宗教「中國化」巡迴講座。召開市級團體工作任務部署會,首次評選表彰民宗團體工作先進個人。建立市級團體聯席會議制度,舉辦市級團體新春聯誼會。出台《無錫市市級民宗團體集體活動考勤辦法》,舉辦團體季度集中學習會。向市財政爭取經費,將每個團體工作經費提高到20萬元,改造宗教場所危舊房經費30萬元,制定下發《市民宗團體財政補貼經費管理辦法(暫行)》、《宗教活動場所危舊房屋改造維修專項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暫行)》。指導市佛協、市道協穩妥有序換屆。完成宗教活動場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和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換發工作。推進星級宗教活動場所認定工作,截止10月底,2處場所被省檔案局認定為五星級檔案室。
四是服務中心大局更加聚焦聚力。指導市佛協、祥符禪寺建立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市第一所宗教院校——慈恩學院,順利招僧開學。指導宜興市舉辦「第四屆中國宜興國際素食文化暨綠色生活名品博覽會」、祥符禪寺承辦首屆江蘇佛教素食文化博覽會。指導市道協開展道教音樂傳承與保護工作,出版《無錫道教音樂記事》。在全市宗教界部署開展以「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為主題的講經論道活動。指導市伊協承辦「東部地區伊斯蘭教中國化解經研討會」。新成立「無錫惠緣慈善基金會」、梁溪區「漢慈永興嗣慈善基金會」。支持和引導宗教界參與貴州省三都縣的幫扶活動,市級民宗團體出資130萬元用於支持馬尾綉產業發展。
五是民宗部門建設更加充滿活力。認真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穩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兩聚一高」先鋒行動,扎實開展「連心富民、聯企強市」大走訪活動。我局走訪農戶2150戶、企業15家、宗教場所12處、宗教團體12個,協調解決問題10餘起。精心組織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制定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方案。梳理市級「不見面」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完善辦事指南。舉辦貫徹落實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全國宗教工作會議精神統戰(民宗)幹部培訓班。圍繞民宗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活動。持續開展「民宗心語」編撰活動。
⑤ 堅持我國中國化方向要求在哪方面相融合
堅持中國化方向,宗教就必須在政治上自覺認同、在文化上自覺融合、在社會上自覺適應,與社會發展同步、與時代進步同頻,成為社會建設的和諧因素和國家建設的積極力量。
首先,政治上要自覺認同。各宗教的經典教義,都要求信奉者熱愛自己的祖國,服從國家政權。我國是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政治上的認同,核心是自覺接受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在維護法律權威、社會穩定、民族團結、祖國統一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上形成廣泛共識。
處理我國宗教關系,必須牢牢把握堅持黨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強化黨的執政基礎這個根本。如果做不到政治上的認同,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就無從談起,中國化也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礎。
其次,文化上要自覺融合。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也是具有5000多年歷史的文明古國,我國宗教既要適應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也要融合中華傳統文化,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宗教文化。要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接受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浸潤,在經典教義闡釋上、在宗教制度建設上、在宗教活動方式上、在音樂服飾建築表達上,都要體現鮮明中國風格,真正融入中華文化。
成為「中國宗教」,而不是「宗教在中國」。不能動輒把國外的東西奉為圭臬,不能把西方價值觀作為衡量標准,不然輕則水土不服,重則產生沖突,對宗教不利,對社會有害。
再次,社會上要自覺適應。宗教是社會的一部分,必須適應社會、服務社會、履行社會責任。不能反過來要求社會適應宗教,這就成了本末倒置。要鼓勵宗教界發揚濟世利人的優良傳統,不斷探索和拓展服務社會的新途徑,促進社會和諧。要引導廣大信教群眾正確對待現世和來世、神聖與世俗的關系,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偉大事業,愛崗敬業,勤勞致富,同不信教群眾一道,共同創造人間美好生活,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需要黨和政府做出積極努力,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提高宗教工作的水平,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系,提供理論政策、法律法規、體制機制保障,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同時,要通過引導,使宗教界充分認識到,堅持中國化方向是宗教自身發展的內在要求,關乎宗教的前途命運,從而發揮宗教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自覺地加以推進。
一要支持開展宗教思想建設。宗教思想中國化,是宗教中國化的靈魂。在我國各宗教中,有的已經有了自己的宗教思想體系,有的還主要受外國宗教思想影響,應當通過開展宗教思想建設,形成適應國情特點、符合我國宗教實際、具有中國特色的宗教思想,這是一項需要做出長期而艱辛努力的工作。
要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義、禮儀制度的同時,深入挖掘教義教規中有利於社會和諧、時代進步、健康文明的內容,作出符合當代中國發展進步要求、符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闡釋。繼續支持基督教、天主教開展神學思想建設,支持伊斯蘭教開展「解經」工作,支持佛教、道教開展講經交流活動,把宗教思想建設的重點聚焦到「中國化」上來,用廣大信教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講深講透,加大宗教思想建設成果轉化和運用。
二要支持開展宗教文化建設。宗教不僅是一種信仰,還是一種文化現象。什麼樣的宗教文化,鑄就什麼樣的宗教品格。宗教文化的范圍很廣,包括宗教典籍、宗教音樂、宗教禮儀、宗教建築、宗教習俗等,既有物質性的也有非物質性的,既有內在的也有外在的。宗教文化建設必須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弘揚宗教文化中積極向上的內容,摒棄宗教文化中消極落後的內容,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相契合,同中華優秀文化、中華傳統美德相融合。
要塑造溫良、理性和包容的宗教文化品質,反對一切形式的宗教狂熱和極端思想。對一些地方出現的「逆中國化」現象,要正確引導、綜合治理、依法規范。要重視整理和研究宗教典籍,保護宗教文物和宗教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好中國傳統文化。支持宗教界開展對外宗教文化交流互鑒,講好「中國宗教故事」。
⑥ 對我國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的幾點思考
1.思想是一個國家民族的生存之本驅動層序,所以必須中國化。2,宗教能洗腦,也就是刪除驅動層序。試想一個國家民族的驅動層序都被改了,還叫什麼話。所以必須中國化,才能使中國人民利益不受侵犯。3.文化,思想的基因。使我中國基因強大。
⑦ 宗教怎樣實現中國化
中國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每一種宗教,要想在中國這片土地上紮根生存,就不得不自覺地適應、融入中國文化和中國社會,宗教走中國化的道路,是不以哪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是歷史的必然、現實的要求,在中國數千年的歷史長河中,不論是土生土長的道教,還是外來的宗教,都自覺地與中國社會發展進程協調,與中國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相適應。
⑧ 如何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
第一,從宗教的屬性來講,我們的立法在政策上有三個重要的措施。首先是保護措施,保護別人的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從產生到消亡是不會變的,這是長期存在的東西。其次,國際上都是保護宗教信仰事務,一方面我們要有中國特色,另一方面,也要有國際化視野,與國際接軌。再次,宗教的穩定性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的法律法規。
第二,就算有再多的變動性,但是法的精神要貫徹。宗教問題怎麼樣用法律手段處理?我認為要在變的過程中不斷地調整政策法律法規。中國問題有其特殊性,中國是個多民族國家,而一些民族問題本質上不是宗教信仰問題,而是以階段思想為基礎,最終目標還是分裂國家。另外,處理宗教問題的話,首先,如果跟法治有關的話,要用法治方法來處理;還要注意其變動性,因為它會不斷地出現新情況,新問題;最後也要注意它的特殊性,尤其是和民族宗教有關系的問題。
第三,中國特色主義宗教理論就是要做好宗教工作的理論,包括黨的基本方針,包括我們宗教工作價值目標、手段、領導等等,這是又一個重要的理論特色。從法治角度考慮,有這幾個問題:第一是依法行政;第二是與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政策不能違背;第三,要考慮到宗教工作的中國特色。
⑨ 我國宗教如何堅持中國化方向
根本不用如此 佛法必然興盛於中國!!宗教是教育世人的 不是保佑人
中國人 有這個福分 才能聽聞 ··················
⑩ 根據自身實際,談談宗教工作怎樣向中國化發展
宗教工作怎樣向中國化發展?應該堅持我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