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整治超時加班等問題,想要破除「996」該怎麼做起
北京整治超時加班的問題,如果想要破除996的話,需要在相關的政策上保障員工的基本權益。同時用人單位也需要以員工的身體健康為主,不要進行一些無意義的加班。員工需要主動的抵制996,和這種加班制度做抗爭。
大家在工作的時候,一定要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千萬不要摸魚。不然夜晚加班的就是自己,在每天上班之前,先把緊急且重要的工作做完,一定要列一個計劃表。在工作的時候,如果遇到任何不懂的問題,都要及時向身邊的同事請教,不要認為這些問題自己都可以一個人解決。一旦工作效率低下,加班就會找上門來,大家一定要熱愛自己的工作,這樣在工作的時候也會有更大的興趣。
2. 互聯網加班已成常態,加班內卷該如何解決
我覺得作為上班族,沒有必要去考慮加班內卷的問題。如果你真的有足夠的錢的話,你可以選擇辭掉工作,如果沒有錢的話,就好好加班。
對於一二線城市的小夥伴而言,他們的工作時間普遍比較長,特別是對於一些互聯網公司和科技企業來說,這樣的公司的業務模式本來就比較復雜,同時需要高強度的腦力勞動,所以加班更是家常便飯了。很多人對於加班持反感的態度,他們覺得這是資本家在剝削他們的勞動時間。
互聯網加班已經成為了常態。
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因為互聯網公司的加班問題確實比較嚴重,不僅是所謂的技術崗,即便是一些運營崗和職能崗,也會有加班的狀況。對那些在互聯網公司加班的小夥伴來說,他們不是糾結互聯網公司的加班成了常態,而糾結互聯網公司需要無條件加班。
3. 國內加班、減休是普遍現象,工會企業辦,不為工人維權,勞動法是空文。這些現象的根源是什麼,如何改善
根源在工人沒法維權,就業崗位少,只有創造就業崗位多,那就會加班,減休的公司留不住人。
4. 如何處理加班的問題過度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處理加班的方式是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拒絕加班以處罰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處罰款。勞動者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過度加班的處罰是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法律依據: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5. 中國加班嚴重為何沒人管
綜述:根本上說維權成本太高,收益太低。
絕大多數這么問的人,其實都缺乏一個基本的法律常識。加班這一類勞動法上的糾紛問題是需要一個起訴或者維權主體的。
因為勞動法對於加班相的規定中很明確說了,違背勞動者意志的加班才是違法行為。而最直接的證明違背勞動者意志的行為是勞動者自己發聲並且有證據證明,但這一點對於大多數勞動者來說都是很難做到的。
相關法律: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6. 如何應對持續加班問題
長時間加班估計大家的火氣都會見長。在身體透支的情況下,精神尤顯重要。
提高士氣、避免非戰斗減員是管理者必須注意的。
提高士氣:
1、物質變精神,這種激勵必不可少
2、溝通,經常性洗腦
3、勞逸結合,組織團隊活動,讓弟兄們的火氣發泄出來
避免非戰斗減員:
1、「和稀泥」以防失火
2、合理控制工作強度
3、各種保障到位,盡可能減少後顧之憂
7. 中國加班嚴重為何沒人管
絕大多數這么問的人,其實都缺乏一個基本的法律常識。加班這一類勞動法上的糾紛問題是需要一個起訴或者維權主體的。
因為勞動法對於加班相的規定中很明確說了,違背勞動者意志的加班才是違法行為。而最直接的證明違背勞動者意志的行為是勞動者自己發聲並且有證據證明,但這一點對於大多數勞動者來說都是很難做到的。
首先你很難有證據去直接證明違反你的意志,這一條因此最後加班都變成了自願的。因為大多數人心裏面都清楚不存在你舉報了公司起訴了公司,最後你勝訴了,然後你安安穩穩地在這個公司工作,收入報酬一點都不減少,同時你還不用加班……這種情況是不存在的。
所以每一個身在其中的勞動者事實上都在比較起訴維權和從這個公司離開再去找工作之間的投入產出比。往往勞動法的糾紛都會發生在一個員工離職的時候,為什麼那就是因為再無留戀,反正要走還不如抗爭。
但對於大多數身在其中還在乾的員工來講,保住一份各方面還不錯的工作要遠比費時費力費錢去維權,爭個對錯重要得多。因為你一旦起訴公司勝訴了,意味著在這個公司你肯定也就待不久,而拿著這個勝訴的官司出去找工作的時候,別人知道你起訴前東家還是成功了,沒有哪個公司願意要這樣的「刺頭」。
正因為上述的這種個人與公司博弈的原因,所以很少有人因為加班去仲裁起訴,頂多也就是像題主這樣在網上罵罵。罵完了該幹啥還是得干。這還是挺無奈的。
那麼既然沒有人去作為起訴主體去申訴,也就是你很難去證明一個加班是違背勞動者意志的,那勞動監察部門就算晚上10:00坐在外面擼串兒看見對面寫字樓還亮著燈,他也不能上去砸門。
有些朋友會說,那我們修改法律。一旦發現違規重罰公司讓他交巨額稅款。然後把這些錢可以補貼給舉報人,以彌補他丟失工作的損失………
會這樣說的人要麼還沒畢業,要麼剛畢業,你明顯就是飽飯吃多了。你要知道中國經濟發展到今天,政府關心的一個事情是保就業。
如果實施你這樣的政策的話,你得到的結果是一大批企業就會開不下去,直接關張。一大批人就會失業。加班和失業選一個,你選哪一個?哪怕你願意選失業,那還有成千上萬的人,他們都會和你選的一樣嗎?
今天中國社會生活中的很多便利便利的網購便利的快遞,便利的外賣,便利的互聯網服務,事實上都是建立在很多人辛勤的加班的基礎上。
在不加班這個政治正確的觀點和便捷的生活之間,選擇你會選哪一個?如果企業選擇了絕對不加班,你將失去生活中所有的
8. 作為當代中國環境下的打工者如何應對普遍的加班現象
首先,我認為加班要分兩種情況來看,一種情況是,工作確實沒有做完,需要加班完成。另一種就是工作氛 圍,也就是說公司有加班 文 化,大家有事沒事下班都在公司加班,不準時下班。我個人是不喜歡加班 文化的。對於工作而言,我覺得在上班時間內以最高的工作效率把工作完成,按時下班是無可 厚 非的,就算是工作真的很 緊 很 趕,那麼下班後,再加一會班,把工作趕 完,這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有一種公司氛 圍就是喜歡加班,其實我相信也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加班,而是公司有這個氛 圍,感覺大家都加班,你若是不加班的話,就顯得你好像格格 不入一樣,顯得工作不認真 似的。因此,如果是有加班 文化的公司,我自己是不願意去,不知道大家怎麼想?
其次,我一直認為,工作是為了更好的生活。我們努力做好一份工作,工作之餘,是有時間跟家人,跟朋友一起聚聚,讓生活變得更加美好,這才是工作的意義。如果我們每天要加班,而且是無限制的加班,完全沒有了自己的私人時間,沒有了和家人朋友在一起的時間,那我們就有必要好好審 視一下這份工作的意義了,你做這份工作到底是為了什麼?難道就是為了來加班的嗎?
再次,如果一個公司,整天就只想看到員工加班,那麼這個公司的管理層也應該要好好審 視一下自己的工作能力了,為什麼員工天天要加班,而且加班時間很長,是否工作設置不合理,還是純 粹地只想看到員工加班?如果是工作設置不合理,那是否需要好好調 整一下?如果只是純 粹地看到員工加班,那麼這么做的意義是什麼?如果沒有事也要求員工呆在公司加班,那麼工作效率只會大大 打 折 扣,而且還浪費公司水電資源。
最後,我們自己在找工作的時候,也可以事先調 查好公司是否有加班 文化,然後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慎 重 選 擇。
9. 有效控制加班的措施有哪些
加班控制措施
公司員工加班時間控制管理規定
公司員工加班時間控制管理規定
公司各部門:
一、目的:
1.為規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有一定的休息時間,保證身體健康。
3.保證公司運營的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按程序層級簽字才予批准。
2.加班時間限制
(1)辦公室、後勤、職能配合部門一般周一至周六工作日內,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過1小時;
(2)生產車間人員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特殊情況例外。
3.健康第一原則。
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
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根據生產計劃做好班次安排和輪休計劃,在不空崗不影響生產的情況下,得到合理休息,保證員工的身
體健康。
4.調休優先原則。
員工加班後,原則上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調休不能累計,當月發生當月結清,次月重新核算。
四、加班認定
1.公司對辦公室、後勤、職能配合部門人員不主張加班,有效利用上班時間完成本職工作,對於未完成的工作屬於職責范疇當中,不能算為加班。如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填寫《加班申請表》需報部門負責人簽字才為有效加班,時間為下午17:20以後需加一個小時以上者才為有效加班時間;
2.公司對辦公室、後勤、職能配合部門人員於周休、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填寫《加班申請表》需報部門負責人簽字才為有效加班;
3.公司對生產人員的加班根據生產任務有效計劃進行安排,合理控制好人員、時間和工作強度。各生產生任於每天下班前一個小時把是否需要加班的人數、時間填寫好《加班申請表》報於生產經理核實簽字後才為有效加班,於第二天早上把《加班申請表》上報於人事行政辦公室。加班一個小時以內的生產經理核實簽字,加班兩個小時以上者需由生產經理簽字後,再由總經理簽字審批。特殊原因未能簽字和上交申請表者於24小時之內補齊;
4.值班不屬於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不算加班可調休處理)。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加班:
(1)由於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或另個人原因導致未來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公司對各部門人員於早7:40-17:20臨時安排或工作崗位職責需要所發生的不算為加班;
(4)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另計);
(5)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五、加班審批流程
1.平時工作日、公休日加班:
審批流程:當日加班前一個小時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直接上級審核簽字2次日24小時內交到人事行政部備案。
2.法定假日加班:
直接上級審核簽字當日下班前交到人事行政部備案。
六、加班補償
1.加班調休
(1)員工加班後,根據加班時間,一律安排調休。
(2)調休時間不累計,當月發生當月休完,特殊情況需累計的不超過三天,具體調休時間由部門負責人靈活安排。
2.員工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公司規定支付加班補貼。
(1)加班以小時為單位,全天的以天為單位;
(2)小時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應工作天數×8小時);
(3)天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應工作天數
(4)按日工資核算的另外單計
3.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補貼規定的,故不報支加班費。
七、執行原則
1.《加班申請表》必須與考勤機一致和齊全,如不一致或不全者視為無效加班;
2.加班人員必須填寫好當日《加班申請表》,並於加班次日24小時內提交給人事行政部,無《加班申請表》和考勤記錄,其實際加班視為無效。相關負責人應切實負責加班申請的審批,如果發現弄虛作假,謊報加班出勤者一律嚴懲。
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並對主要責任人予以批評。
4.為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並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5.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不服從管理者,公司通報,進行相應罰款。
八、責任監督
由部門負責人(生產車間先由生產主任負責再由生產經理)、人事行政部(人資)、財務、總經理共同監督完成
九、其他
本制度解釋權和修改權歸人力資源部所有,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如有與公司其它規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准。
附件:《加班申請表》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四日
主題詞:加班管理規定
抄報:總經理辦公室抄送:公司各部門擬稿:審核:
篇二:如何控制加班?
如何控制加班?
主題描述
我在一家國有生產型企業上班,從5月下旬開始,公司連續接了一批訂單,生產人員有時需要連續上12小時的班,甚至更長。我一方面擔心員工負荷太大,吃不消,但另一方面又發現,生產上有混時間的現象,比如生產物料未到,前期並未投產,但仍有很多員工呆在車間里混加班時間。這樣,一個月下來,產量並未達到公司的要求,但工作時間已遠超一個月標准時間,公司得支付很多的加班費。
對於這一塊,我應該如何進行管理,讓員工們加班確實是加在點子上?
原因分析:
第一,員工加班混時間現象,非員工責任,應為車間主管責任。主管人員未給予員工定質、定量,員工做多少算多少,沒有目標的工作就等於沒有管理的工作。
第二,開拉後欠物料,這是Pmc統籌問題,物料不齊不是等員工上班後才知道的,應該前開拉前一天就必須將物料全部備齊才開拉。
第三,產品未投產,員工在車間等著產品投產。員工未付出勞動,只付出時間等待後就可以領取加班費;而企業就是產品的製造成本增加了,而且效率卻降低了,利潤也少了……,最後就到了老闆飆。
解決方案:
要解決案例中的問題,並非HR一個部門都能搞定的事情,這是關聯公司幾個部門的決策與統籌,最好就是將問題點更出來,然後反映給公司高層領導,由他們站出來去統籌此事比較合適,力度也比較強。員工混加班即輕松收入又高,作為他們的直接主管,下屬高興了在調動工作的時候也容易些,他們多半不會主動提出問題。當然也有些比較敬業的現場主管人員,看到不合理的情況會向責任溝通協調。不知案例中生產部門是否屬於流水線作業,如果是流水線作業的,一旦受影響就是整條拉的人員都會影響。1)制訂產品標准工時;有了產品標准工時表,生產部門每天的產量、人數要求就出來了。這是製造部門必須有的基礎資料,生產部門沒有產品標准工時表,就很難控制產量與質量。而員工沒有額定產量的要求,他們在工作中也不認認真真的工作,可能就會出現員工一邊聊天一邊工作,做出了不良品也關心。沒有目標的管理就等於沒有管理。這個問題是生產iE的部門應該做的工作,如果HR去溝通是很難有效果(:加班控制措施)的,HR與生產iE部門是同級部門,再說HR是很少深入到生產細節去中。
2)開拉前備好所開拉生產之產品物料;這是開拉的前置工作,物料不齊寧願不要開拉,也不要等開拉後發現欠料而轉拉浪費工時,不但影響生產效率,而且員工也會不耐煩,因為轉拉相對而言還是比較累的。如果生產時物料不齊,這是屬於Pmc的責任,Pmc就是要統籌好物料管理做好生產計劃,從而完成安排出貨的目標。一條流水線
3)做好生產計劃安排;Pmc應提前一周做好未來一周的生產計劃安排,應根據出貨期、物料到料情況、人員及設備等計劃生產,若臨時有變化的應提前一天通知相關部門,留一定的時間相關部門好做應急措施,避免浪費大批量的工時,現在的人工成本不低,人工時上作浪費直接影響產品的利潤價值。很多時候工作上的問題,都是因為部門與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出了問題才導致,溝通在企業內部非常重要。如果HR有這個能力可以將以上幾個部門協商好,避免員工等事做的現象,那也是非常不錯的角色。
4)工時的管控;HR可以根據當月的生產量情況,適當控制生產部門加班工時數。也可以進行不定時的巡查員工加班的狀況,如果發現大多數員工在加班時間內無所事事的,HR部門可以要求部門控制加班或是減少掉工時,當然員工只要加了班的,不管是否有產出,要減掉他們的工時,那是不太可能的。只能用標准產量與工時來約束員工,比如在每工位的員工齊備、物料齊全、無生產異常的情況下,每天正班8H,加班3H,平均標准產量為500PcS,則一天的產量應為5500PcS,如果不足生產效率的95%或指定生產效率的,可以要求員工義務延長加班時間。
加班工時的管控也必須要合理,對於加班工時數也要合法,如果要按法定的加班每月36H,我相信90%的用工密集型的製造業都做不到,如果按每周工作小時不超過60H,應該是可以控制的。對於加班必須客觀的評價,以事實說話;不能過於主觀判斷,作為企業管理人員對於員工的利益不能隨便侵犯,同時也不能讓員工覺得加班就是玩,而且還有加班費的念頭,否則一旦形成習慣,要改都難。
加班工時控制嚴了,員工的收入過低,會增加員工的流失率。過松又會影響企業的製造成本,所以HR必須要控制加班工時的合理度,就是給部門約定員工加班總工時數,最好就是每個月都比較穩定,員工也可以拿到在同行業內相對合理的工資數。當然,如果你所在的企業條件允許,員工不用加班都可以拿到同行業內合理的工資數,那是最好的。
控制加班,一方面通過限制加班時長來達到控制加班費用,另一方面受客戶或Sa8000等要求,還有就是保證員工正常上班時段精力以便控制質量和安全事故的發生。要較好的控制加班,還是應當對加班進行精細化管理。
1、訂單及工作量要把握准確。
連續接的訂單數量有多少、分批交貨的數量和時間怎麼樣分布的、正常的產能如何、需要哪些產線哪些人員加班才能保證及時出貨,在安排加班上,采購、iQc、計劃、產線、HR、後勤、維修、車隊、員工思想等均應協調起來,必須共同參加生產協調會,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議,有哪些環節容易出錯,有什麼應對措施。
2、按照加班規定和流程執行。
加班一定是先申請再實施,一定事先確定加班做什麼產品、做哪個客戶的產品、做多少、多少人來做、預期加班費多少等都應填寫在加班申請表中,生產、HR、上級領導均應批准方可,如果遇特別緊急的情況,也應電話事先層層請示,得到批准後方可執行。
3、控制待料和准備時間長短。
從事過生產管理的朋友都知道,員工上班8小時,真正用在加工產品的有效時間是有限的,能夠達到90%都算不錯的,需要除去前端准備、中間休息、結束整理的時間,如果考慮設備維修、材料等待、工位節
拍差異等,所以,可以明確規定每個無效工作時間段的最長時間要求,以提高時間利用率。比如:做某某產品,准備時間5分鍾,每2小時休息10分鍾、下班整理5分鍾,設備維修或待料超過半小時則不計算加班費,統一組織不算加班的培訓學習或下班回宿舍休息。
4、計時計件獎金三者並用。
有獎有罰才有激情和動力。加班費一般針對計時員工,而普通員工完全可以計件制,如果計時加計件的員工,加班費也僅僅適用於基本工資部分,另外,每次加班都預先設定需要完成的任務,如果超過則按照遞進形式給予一定比例的獎金,以激勵大家利用有限的時間生產更多的產品,當然,如果返工,則不計算加班費也要扣出相應產量,如果沒有完成則只能按相應比例縮小加班時長,當然,如果有確切證據證明是因為其他客觀原因導致任務沒有完成,可協商處理。
5、設臵最低工資為加班標准。
在勞動合同中,完成可以明確約定,什麼級別的員工加班費以哪個數額為標准來計算,一般而言,普工就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其他管理人員適當略高,但都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清楚,這種「約定優先」是被法律認可的,這樣,就可以大大控制加班費了。比如我們目前的加班標准就只有三檔:20級以下員工1250元、21-30級1450元、30級以上1600元,中高層管理均無加班費,而且在勞動合同中都給予明確約定好。
6、針對不同人員可用不同工時制度。
針對普工,有的可以用純計件制,有的可用計時+計件制,其他輔助人員可用計時或臨時用工,後勤等部門可用不定時制度,管理人員可申請綜合工時等,這樣,能夠從全公司全年宏觀上控制好加班。
7、可用調休來沖減加班。
根據勞動法,每周上班時長不超過44小時即為合法。公司產品一般都有淡旺季之分,旺季的加班,可以用來沖抵淡季的休息,這樣,以減少因淡旺季帶來的員工收入差距引起的員工流失,經過這樣沖減而不用計算加班費,至少也能為公司節約0.5倍的加班費。
其實,控制加班費,一方面充分利用好加班時間段,讓等待時間、消極情緒最小化或進行考核,適當沖抵一些加班時間;另一方面降低加班費計算標准,並且想辦法合理合法。不斷從這兩個方面去優化,加班時間就能用在關鍵時刻,加班費就能夠較好得到控制。
篇三:加班管理規定及流程
(深圳)有限公司加班管理規定及工作流程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加班制度,嚴格加班審批程序,特製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適用於在(深圳)有限公司現有在職人員,有加班工薪之員工,悉依本規定執行.
三、加班管理規定
1但凡加班,均須符合本管理辦法之程序,否則均不認定為加班。
2所有申請的加班必須以《加班申請單》作為認定依據,否則均視為自願、無償之加班行為。
2.1動力部和研發部技術人員因工作需要需臨時安排加班的,當天加班超過晚上十
二點,加班時間連續超過4小時的,可在第二天給予調休。
2.2生產課長每天要保證有兩小時加班,超過兩小時的,必須寫《加班申請單》交
部門副總簽字方可有效,否則均視為自願、無償之加班行為。
3對確因工作需要需安排加班的工作崗位,由課長或領班提出加班申請並徵求擬安排加班人員意見後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審批,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加班。如課長、經理本人確需加班,由本人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副總批准後方可進行
3.1周日部門安排管理人員值班也要有《加班申請單》,需在周六下午下班前交人
事部,否則不予調休。經理級以上值班人員名單由人事部經理於周六前提供。周日值班一律安排調休。
3.2原則上法定假不安排加班,確應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必須在加班前填寫《加
班申請單》(具體時限人事部在發放假通知時應明確),經分管副總審核後部門統一交人事經理處,由人事經理交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生效。
4《加班申請單》每天下午填妥交單位課長核准,單位主管核准後交部門經理審批。5《加班申請單》上沒有寫明工作內容和時間,課長不得簽字。
6需要超過加班單上規定時間下班者,應知會其課長或部門經理,查明延長加班時間原因後予以確認並在加班單上簽名,無特殊情形不予以確認。
7所有加班均需嚴格考勤,對不能按照加班申請單規定時間進行的一切加班行為,均不認定為加班。
8加班期間,加班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工作制度,否則加班申請無效。
9依據打卡時間,對照加班申請單計算其加班工時,未滿半小時不計。
10加班單批准後由部門文員錄入人事系統,並於次日將批准後的加班單交人事部,在
系統中審核。過期不予補審,不計加班工時。
11對有加班考勤記錄,卻有證據顯示未按加班規定要求進行工作者,均不認定為加班。12對部分管理技術崗位人員的自願加班加點行為,公司不認定為加班,但可以保留考
勤記錄,經課長或領班確認工作有效性後可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將此部分考勤作為晉升及績效考評的考慮依據之一。
13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加班,公司將優先安排調休,調休的時間點將依據公司工作安排及
本人意願靈活確定。
14對於不能安排調休的加班,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將按照規定給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