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60歲的農民工,以後應該怎麼養老
首先應該要靠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同時60歲的老人其實還是有自己的勞動能力的。如果再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依舊去選擇一些勞動。而且我們國家也有相關的養老政策,也是可以利用國家的一些優惠去保障自己。
同時多於60歲的農民工其實如果自己還沒有喪失勞動能力的話,完全可以再進行勞動。像現在很多農村裡的老年人在70歲都還會去做一些簡單的工作去掙錢。比如說做一些保潔,或者是做保安等等這種工作其實完全很輕松,而且也可以掙一部分自己的零花錢。
同時現如今的社會實際上對老年人是十分友好的。每年國家也會出台相應的對於老年人的優惠政策。就是為了能夠保障對於老齡化的老年人,讓他們能夠有基本的收入。如果不想要依靠自己的孩子的話,也能夠自己保障自己的生活,所以完全不必去擔心。
對於60歲的農民工養老問題完全不用擔心,因為現如今國家政策也十分優惠,而且現在也有養老院可以說都是十分方便的。
❷ 農民工農業戶口繳納社保 退休後養老金計算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不因城鎮農村戶口不同。
養老金的計算不因戶口是城鎮還是農村戶口區別,因為參加的險種不同。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而言,養老金計算涉及到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當事人繳費年限、退休年齡、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歷年繳費基數、當地歷年社平工資等諸多因素,因為每個人情況不一樣,養老金產生差別。
當前,企業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有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構成: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中人」。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計算。以四川省為例: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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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農民工在城裡單位打工,養老保險在農村滿50周歲要退休,有什麼待遇呢
在城裡單位打工,城裡的單位就要給你交社保啊,你的養老保險在農村,但是城裡面也要給你交社保的。所以你在農村交的養老保險就要退給你。
在城裡50周歲退休,而且養老保險也交夠了,15年的話,就可以按照職工養老退休待遇進行計算養老金。
如果單位是按最低工資給你繳納的養老保險,根據你所在地的社平工資和你的個人賬戶的余額,以及你的繳費年限,按照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你的養老金總數。
由於你沒有說你在哪個城市,所以只能給你一個大致的參考,就是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15年社保領養老金的話,根據各地社平工資的養異,你的養老金在800-1100之間。
退休之後,你的養老金還會每年往上調。
到達70歲之後,會有一個高齡補貼。
以上就是我對您的問題的回答,希望可以幫到你。
❹ 農民工如果一直都沒有繳納社保,養老問題該怎麼解決
農民工如果一直都沒有繳納社保,養老問題解決方式:
1、最好外出工作存點錢,確保以後能活下去。
2、靠自己子女養老
3、現在農合醫療還不錯,可以買點
其他的我真的想不出來,還有的話自己種點地吧
❺ 農民工養老保險相關政策
農民工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確保農民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農民工個人繳費和用工單位繳費以及政府財政收入共同構成了農民工退休所領取養老金的數值。根據政策規定,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以後,可以在退休時享受更多的養老金權益。
養老保險制度的責任主體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我國農民工的養老保險費率也由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就各地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情況來看,繳費率普遍是參照當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交費率制定的,存在著普遍過高的現象。當前各地普遍參照現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率,來設立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的費率,忽視了農民工工資水平普遍偏低的實際情況,超出了農民工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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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農民工在多個私企打工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領取養老保險流程
首先,當企業職工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由單位人力資源部的專職人員通知咱們當事人,准備下列資料:
1、個人退休申請;通常情況都是單位是列印好的,個人只需簽字
2、2張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社保卡復印件;
個人一寸免冠照片八張,以及聯系電話;
3、持獨生子女證到居住地居民委員會領取三張《企業退休職工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養老補助申請表》;
4、人事檔案;
注意:如果沒有獨生子女證,需要找幾名街坊鄰居證明獨生子女。找到證明人一起到居委會、原單位、街道計生辦、區(市)衛計委這四個部門蓋章,連同其他資料由單位勞資員,一起報到人社局就可以了。
最後,辦完退休手續以後,個人還要到人社局采指紋、進行初始刷臉認證。
辦理退休手續後,如果有檔案證明缺失,檔案有錯誤,或者出生年月日與身份證不符合,個人信息錯誤等等都會影響辦理退休。特別是有的退休人員檔案丟失,辦理退休會非常麻煩,所以說能夠順利退休領取養老金非常不容易;
對於退休人員來講,退休後也有很多需要注意事項。比如每年各省市地區都會對退休人員進行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雖然養老金領取集中認證被取消了,並不是說不用進行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還需要進行認證。比如用手機下載當地人社APP養老認證系統,還有刷臉認證等等。不管哪一種認證方式,及時認證就就不會影響領取養老金。
❼ 40歲農民工以後養老怎麼辦
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四十歲正是年富力強的時候,精力充沛,做一天事下來,還不怎麼覺得吃虧。
四十歲,正是負擔最重的時候,上有老人吃穿住用醫要照料,下有兒女讀大學考研要負擔,責任大,擔子重。
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四十歲閱歷深,看得多,識的廣,經歷了風風雨雨,嘗試了人間甘苦,垂煉了毅志,受到了冷嘲熱暖,為了生存責任,也不得不學會了圓滑,低頭,變得老練,難得糊塗,看穿了,悟透了,受夠了,放下了。
❽ 將來農村農民老了,有什麼靠得住的養老方法
我國已經進入到老齡化社會,這是大家都有的一個共同認知。根據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的預測,在十四五開始期間,我國60歲以上老齡人口將迎來快速的增長,每年60歲以上老齡人口的新增大概要超過1,150萬,比十三五期間的平均水平740萬要高出很多。
很多農村60歲甚至70歲的農民還在外面打工,為的是什麼,就是身邊沒有錢,想要多積攢一點養老錢,以後自己能夠照顧自己,能夠減輕兒女的壓力,能夠給自己的晚年帶來一定的保障。
很多農民工在外面打拚,他們大多數都沒有簽訂正式的合同,也沒有繳納社保,屬於干一天就能拿一天工資的臨時工。一點生活保障都沒有,但是他們又沒有辦法,只能這么干。因為不這么干,可能連這一點工資都拿不到手,更沒有辦法養活家庭了。所以農民工才會出現年年干年年沒錢的情況,等到他們年老之後回到農村,依然要依靠自己,也許年紀大了,不能像年輕人那樣繼續出賣體力,繼續中大量的莊稼,但是只要身體許可,他們都會力所能及的去種一些糧食和蔬菜來維持基本生活。
❾ 農民工退休金有多少
農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包括兩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在新農保或城居保實施時已經年滿60歲的居民可以不用交費,就能領取其中的基礎養老金。很多農民也正在領取這個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有一個全國最低標准,在2018年上調到了每人每月88元,之前是70元每月,上調了18元。各地的基礎養老金標准有高有低,一般都比88元要高,平均是105元,像北京居民基礎養老金已經達到每人每月710元,上海居民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93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❿ 中國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正式針對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其意義已遠遠超出了它對部分農民提供的經濟保障。然而,由於在制度設計中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政策和資金支持,農民並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積極性。隨著社會的發展,農村社會人員的分化,要求我們對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行全新的思考。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最佳選擇尊老、愛老、敬老是中華民族幾千年的傳統美德,家庭養老一直是我國農村最主要的養老形式。然而,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效率低下的農村自然經濟正逐步被高效率的新經濟形式所替代。農民觀念在發生變化,農村家庭規模逐漸變小,農村老齡化趨勢逐漸加劇,家庭贍養的功能在逐漸退化,家庭養老也逐漸成為農村社會和經濟發展的一個瓶頸。作為完全由政府補助的國民福利方案,盡管充分體現社會保障制度追求公平的原則,具有極強的收入再分配功能,但由於資金來源單一,給政府帶來沉重的財政負擔,而根本不可能被發展中國家採用。而「市場失靈」和「市場缺陷」也決定了市場自身無法產生一個理想的社會養老模式。其一,個人短視行為。一些人在做經濟決策時,不太重視未來消費的效用。其二,謹慎防備。由於政府長期以來被假定負有保證老年人和弱勢群體最低生活水平的某種責任,因而造成個人道德危機。其三,市場不能提供一個為照顧終生低收入的人而設計的養老保險計劃。其四,市場無法解決個體在其為養老做准備時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作為一個准公共物品具有明顯的外部效應和社會效益。對於政府而言,無論農民做出什麼選擇,政府提供養老保險補助所獲得的效用都會比不提供補助所獲得的效用大;對於農民而言,如果政府不提供補助,則沒有繳款的積極性。由此,由政府補助,農民繳費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案就成為農村養老社會保障的最佳制度選擇。政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責任主體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案在資金籌集上堅持「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原則。由於大多集體無力或不願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給予補助,絕大多數普通農民得不到任何補貼,因而這種資金籌集方式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僅僅是一種農村個人強制儲蓄型養老方案,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社會養老保險,這也是為什麼多年來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未能展開的重要原因。從發達國家開展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踐看,盡管農民在總人口中只是占極少數,但政府並沒有忽視少數人的「三農」問題,農民享有較高的政治、社會地位。與城市相比,農民收入水平低,是世界普遍現象,為縮小城鄉差距,工業化國家通過大量補貼方式,鼓勵農民參加公共年金制度。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雖說財政實力有限,但農民本身人均收入也低,在低收入水平下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所需財政補貼也相應很低。實際上,分稅制改革以來,中央和省級財力逐年增強,有能力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提供資金支持。政府提供資金支持(補貼)的辦法,可以參照加拿大的農民年金制度,採用繳費確定性模式。繳費確定性模式,是指經過預測,確定一個相對比較穩定的年金繳費標准,然後按這個標准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包括農民個人和政府兩部分供款),並完全或部分地存入農民的個人賬戶;在農民達到一定年齡退休時,以其個人賬戶中的儲存金額(本金加上經營利息)作為養老金,可選擇一次性領取,也可分期按年或月領取。這種模式通常可表述為「以收定支」。加拿大農民年金制度是1991年根據凈收入穩定賬戶(NISA)建立起來的。該賬戶包含兩個部分:基金1和基金2。基金1是參加者的存款賬戶;基金2是聯邦與省政府匹配的補助及兩個基金存款所獲利息。參加者允許在基金1里存款的上限是其近5年農產品平均銷售凈收入(最高不超過15萬加元)的20%。一旦參加者存入了一定款項,NISA的管理者就通知聯邦和省兩級政府按農民存入的數額,將等額的錢存入該農民的基金賬戶2中(聯邦與省政府各出50%)。農民的儲蓄和政府給予的配套補貼是退休年金發放的基礎。在我國,政府目前沒有對等存入補助的能力,但只要每月對參加養老保險繳費的農民對應存入其帳戶2元錢,就可極大調動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積極性。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構想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目標應按「低水平、廣覆蓋,個人繳款、政府(或企業)補助,區域性集體補充」的原則進行設計。所謂低水平,指的是低標准繳費、低標准享受。農民到達法定年齡每月領取的養老金數額,應以當地基本生活需求標准為宜。所謂廣覆蓋,體現在沒有城鎮戶口的各類人員均可參保。所謂個人繳款,政府(或企業)補助,是指對於真正意義上的農民,除個人繳款外,政府應相應補貼農民個人帳戶。對於農民工,則由個人繳款和企業補助相結合。區域性集體補充是指對於比較富裕的農村地區,可由集體為農民建立一定的統籌補充養老金。制訂這種目標模式基於以下原因:一是財政實力的不雄厚,農民收入的低水平和土地保障的局限性。二是充分體現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既保證公平,政府(或企業)給予補助;又提高效率,堅持以個人帳戶為主的儲蓄積累模式。三是立足國情,考慮城鄉差別和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現實,遵循由低水平到高水平的發展規律,逐步將二元養老保險方案統一於城鄉一體化的全國統一養老保險方案。加快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立法工作,實施政策和資金支持。規范政府與農民、企業與農民工之間的責、權、利關系。從單一的農村居民供款變為政府(或企業)和農村居民合理分擔的供款結構,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運行機制實現動態均衡。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通過基金的建立,確保政府對農民補貼的資金來源。資金來源首先可考慮對農產品消費者(城鎮居民或企業)徵收農產品消費稅(該稅種必須是價外稅,否則容易通過農業生產資料或日常消費品等轉嫁給農民,達不到設計的預期效果)。其次,因地制宜,在取消農業稅後向農民徵收一定比例的社會保險稅,充實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第三,調整地方財政支出,適當返還農業稅和合理分配城鎮土地使用稅,強化地方財政責任。第四,由聘用農村勞動力的城鎮工業企業、三資企業、服務企業等經濟單位繳納一定的人力資源使用費。最後,調動鄉鎮企業的積極性,為社區社會發展作貢獻。建立健全的社會養老保險機構,確保農民在進行角色(農民到農民工)轉換時,養老保險關系能夠順利轉移。對非城鎮戶口的人員依託當地信用社建立個人養老保險關系。個人養老保險關系保留在當地農村的,視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情況由政府進行補貼。按時或按期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每月補貼2元,存入其個人帳戶。不繳納者則不補貼。外出打工者,則應將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其工作所在地,其政府補貼政策自動取消,由其工作所在的企業進行補貼。企業補貼根據國家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按適當比例注入其個人帳戶。未將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其工作所在地的,則得不到企業的補貼。若因工作單位變動或回家務農,則其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新的工作所在地或回農村,執行上述相應的政策。對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應做單獨考慮。對征地時年齡在16周歲以下的失地農民,實行一次性貨幣安置。對征地時在勞動年齡段內的失地農民,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的,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滿15年的,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低標准繳費、低標准享受」(簡稱「雙低」)基本養老保險。對征地時年齡在50歲至60歲的婦女、又不符合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雙低」基本養老保險的,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對征地時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失地農民建立基本生活補助制度。資金籌集主要源於失地農民的土地徵用款,個人無需額外繳費。通過家庭儲蓄和從事較輕的農業勞動,鼓勵自我保障。將農村家庭養老作為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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