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自己已经拿到了意大利的永久居留卡,怎么样把父母申请到意大利
通过提交家庭团聚的申请方式把年龄65岁以上的父母申请到意大利,此条件是父母在自己的国家没有其他子女或者他们的子女在本国没赡养老人的能力。
如果可以证明国内的父母是由在意大利的子女赡养?其中的一个证明条件就是在意大利的子女给国内的父母定期汇款,并提供汇款收据。
跟通过家庭团聚申请自己的孩子和配偶一样,在提供家属关系之外,还要出示自己的收入能够达到申请要求,在2014年,申请一位老人的条件是年收入要超过政府社会基本工资5819欧元。家庭团聚申请人可以和自己一起居住的家人收入一起合并,但在这种情况下有孩子家庭的总收入要除去孩子的负担开支。另外,在申请人申请父母家庭团聚时,要保证住宿环境符合居住卫生条件。
另外,跟其他家庭团聚不同的是,在申请父母的情况下,要出示父母是有医疗保险能够保障该老人在意大利的看病费用。
申请人需在内政部网站上填写S表格后,直接发送到移民统一窗口。当有关部门受理之后,申请人再把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给移民窗口。如果申请通过,申请的父母可以拿着批文到当地意大利领事馆申请入境手续。
我就是在北京国贸那边的一家叫海华伦移民公司做的申请,已经成功把父母接到身边了,一家人一起移民意大利真的很感谢海华伦公司的协助。
㈡ 怎样给老人赡养
㈢ 应当如何赡养老年人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一、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
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6、儿子(女儿)去世后儿媳(女婿)是否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
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