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意大利商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条 名称
1.中国意大利商会(以下简称“商会”)是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由意大利及其他国家的商界人士、企业家及经济组织自愿参加、经选举产生的社团。2.本商会各项活动须遵守本章程、意大利共和国各项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本商会得到中国政府和意大利政府的承认。第二条 会址1.本商会办公地点设在北京。2.本商会应业务需要设立以下联络办公室:(1)北京,(2)上海, (3)广州,(4) 苏州,(5)重庆
第三条 目的、职权1.本商会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意大利和中国商界人士、企业家和经济组织间的贸易、工业、文化关系的发展,为此,本商会致力于:(1)促进两国企业和经济组织间各种形式的经济和技术合作的发展,促进与在华意资企业有联系的企业和经济组织间各种形式的经济和技术合作发展,为会员和申请人挖掘合作创意并予以协助。(2)为会员和申请人收集并提供关于中国市场发展的经济、金融、商务、社会、税收和法律方面的信息,为其提供商业项目和机遇,包括直接投资、技术转让、产业合作。(3)与有关机构合作组织两国商界人士的考察、技术研讨会、关于经济的会议、两国的商务交流及其他有助于合作交流的活动。(4)协助会员和申请人解决商界人士、企业家、经济组织间发生的商业纠纷,尤其是敦促他们求助于两国或国际性仲裁组织或协调机构的解决;(5)督促政府机构和两国公共行政部门对关系到会员者共同利益的问题予以关注。(6)与外交机构、意大利及外国公共和私人机构合作,促进、协调、实施共同计划和活动。(7)举办并参加有利于促进两国经济和文化关系的各种会议、论坛、展览、展示会和其他各种相关活动。(8)促进意大利语教育(尤其中小学),在中国的意大利外交-领事系统中,以非盈利方式给组织教育机构提供资金。(9)为实现这些协作目标而提出各种有益的举措。2.本商会为非赢利机构。董事会可决定将每年部分利润捐助给慈善事业。
第四条 会员之入会和期限1.商会对会员数量不做任何限制。2.下列主体有权加入本商会:意大利公司, 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和分支机构或意大利籍任职人员。3.指导董事会将自提交申请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决定候选会员的入会与否。如持反对意见,则自该决定通知日期的十[10]日内,通过秘书长向监事会提交审议。监事会则在十[10]日内审议并作出裁决。4.各法人将负责注册登记,并有权在任何时候,预先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商会,委派商会一名代表来行使本章程赋予会员所有的权力。
第五条 会员之除名和退出1.商会会员,出于重大原因,可以按指导董事会的决议由本商会予以开除。对于不服开除决议的会员,则自该决定措施日期的十[10]日内,通过秘书长向监事会提交审议。监事会则在十[10]日内审议并作出裁决。2.会员可在任何时候选择退会,退会立即生效。3.会员被开除或退会,已缴纳会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 会员之分类1.会员可分为以下类别:(1)名誉会员;(2)支持会员;(3)普通会员。2.对中-意关系发展做出贡献的,或做出显着贡献的个人可授予名誉会员称。名誉会员的命名由会员全体大会决定。名誉会员免交会费,但不享有会员全体大会的投票权。3.支持会员是指长期对本商会做出经济贡献的会员。4.普通会员是指不属于上述类别的会员。5.全体会员大会的投票权属于普通会员和支持会员(“投票会员”)。6.各会员有权向会长提出建议,这些建议可以在全体会员大会或董事会会议的议事日程中讨论。
第七条 会员期限及会费1. 会员资格有效期为自然年制一年,可续费延期,每年会费自上一年度的10月1日起可续缴;2. 会员必须缴纳会费,必须在注册或在续约时缴纳;3. 下一年度会费数额,应由董事会根据商会预算需求提出建议,经每年第二次大会批准确认;4. 会费不得分发给各会员,或汇往境外。
第八条 商会财政年度及资金1. 商会财政年度周期以公历年计。2. 公共资金在董事会的指导下,由本商会所有办公室自主分配使用。董事会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并听取大会意见,决定预算中的资金分配份额。3. 本商会宜持有一个独立公共资金账户用来保证本商会为期六[6]个月的财政支出。秘书长和董事会在必要的情况下,每半年度末三[3]周内对公共资金金额与刚刚结束的半年度开支核查是否收支平衡。公共资金的动用仅限于本商会的解散或其他由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的特例。4. 本商会宜持有一个独立资金账户用来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的对本商会员工结束用工关系的资金。秘书长和董事会在必要的情况下,每半年度末三[3]周内核查资金金额,包括所有解除用工关系与下一个半年度末是否收支平衡。员工结束用工关系资金的动用仅限于本商会的员工结束用工关系。
第九条 组织机构1.商会机构包括:-全体会员大会(简称“大会”);-执行董事会(简称“董事会”);-监事会-会长;-三[3]位副会长;-财务主管;-秘书长。2. 除秘书长外,商会所有的职务均须经选举产生,职务不得兼任。3. 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不获取任何报酬,亦无在中国履行其相关职责时报销费用(如差旅费等)。只有在董事会同意的预算和最大经济化的标准下的国外费用可以报销。4.在中国常驻的支持会员享有所有职务的被选举权。竞选本商会的副会长及理事必须是常驻于该领事辖区的会员。5.意大利驻华大使是本商会名誉会长。
第十条 全体会员大会:组成与权利1. 大会由商会所有会员组成;2. 大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以下专属权:- 讨论并决定具有所有与商会的活动和宗旨有关的,与商会的各机构有关的所有约束的权力;- 讨论并决定有关上一年度管理的财务和董事会年度报告,并提出指导路线及方针;- 讨论和批准决算;- 讨论并决定预算,提出指导路线和方针,以及可能的各项修改;- 讨论并决定有关董事会、监事会和会员的提议;- 讨论并决定对本章程的各种修订;- 商会人员各职务的选举;- 讨论并决定本商会的解散。
第十一条 全体会员大会:召开与决议1. 每年至少召开两[2]次大会,会议通知应由会长书面发给全体会员。大会一般应在北京召开。每年第一次大会宜在2-3月间召开,第二次大会宜在9-10月间召开。2. 大会也可在有十分之一[1/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会员或多数董事会成员提出书面要求的情况下,抑或根据监事会的提议召开。在此情况下,会长应尽快召开大会。如在上述要求提出四十八[48]小时内仍未能召开大会,则要求开会的会员或董事会或监事会可直接通知其他所有会员开会。在任何情况下,均应由会长决定会期并主持召开大会。3. 大会召开通知必须在会议召开日前至少十五[15]日书面发给会员。会议通知应包括召开地点、日期、时间和议程。如有十分之一[1/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会员在会议通知发出后七[7]日内,书面要求会长在大会议程中增加内容,应就此进行讨论并向会员发出通知。4. 大会正常召开,并有四分之一[1/4]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会员出席或派出代表出席,或通过电子方式投票的会员时,方为有效。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会员大会可以在三十[30]分钟后,召开第二次会员大会,在能够正常召开的情况下,该次会议的召开仍然有效。5. 大会应由会长主持,如会长缺席,应由副会长主持。6. 每一位具有投票权的会员在投票中拥有一[1]张有效票,亦可按照在召开的通知中指定的方式,通过电子投票方式行使该表决权。7. 大会按照出席的表决会员,或委派的代表,或通过电子方式投票的会员的大多数来决定。对商会章程修订的建议,必须至少得到所有有投票权的会员中75%的批准通过(经会员大会,或经电子投票表决)。对本商会解散的建议,必须经全体有投票权的会员投票,并以超过75%(经会员大会或经电子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批准通过。8. 在投票表决相等的情况下,会长投票的一方将作为投票决定的多数方。9. 大会作出的决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发布,并由会长和秘书长签署。纪要应由秘书长在大会召开后的五[5]日内起草,并分发给董事会的各成员,由董事会成员在七[7]日内传阅、提出意见并退回秘书长。纪要的最终稿应在大会召开十四[14]日内,通过本商会的网站公布,传送给每一位会员。10. 各会员可派其他会员作为代表出席大会。每个会员不得接受三[3]个以上的代理委任。并不得再转派该委任。11. 受邀参加大会的人员无投票权,可以是外交代表的主管,或外交代表商业办公室的业主,也可以是对外贸易促销的政府办公室主任。有关议题的讨论可以邀请非会员参加,可以作为观察员或发言人与会。
第十二条 选举大会:商会职务选举1. 商会职务选举须在全体会员大会(“选举大会”的简称)上进行。有关选举大会的召开,生效和其他条件将按照会员大会的规定,但召开的期限为三十[30]日。由选举产生的大会每两[2]年召开一次,最好在2月和3月之间召开。2. 竞选事务应在会前十五[15]日之内通知其他会员。不得同时竞选多项职务。根据本章程,所有竞选会员都必须参加选举。3. 支持会员均可竞选会长、三[3]名副会长、财务主管和其他八[8]名理事职务。竞选会长、副会长、财务主管的竞选会员。根据制度职责以及其相关的义务。必须保证在北京出席选举。4. 竞选上海领事辖区和广州领事辖区的副会长必须居住在各自相应的辖区内。5. 各辖区的一名董事竞选会员应分别居住在(1)北京;(2)上海;(3)广州;(4)苏州;(5)重庆。6. 所有自商会重建之日(1998年1月22日)起,任期至少四[4]年,任期期满后仍继续保持商会会员并常驻在中国的前任会长、前任副会长、前任辖区副会长都可以竞选监事会职务。选举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每一位参加董事会竞选的会员须指明所属辖区或居住地。7.选举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每一位参加理事会竞选的会员须指明所属领事辖区或居 住地。 8.董事会须在选举大会召开前三[3]个月,通过商会的网站,确定进行表决的各法规规 定的标准和程序。电子投票只要它能够保证投票的保密性则可以被允许。在召开选举会员大会的通告中,会长通告有关投票规则。9.当选者在选举结束后即开始履行商会职务,为期两[2]年,直到下次选举大会召开前为止。在新一届选举大会选出商会各项职务以前,担任原职务者继续留任会员的职务。10. 商会职务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时,应由具有第12条第3款、第12条第4款和第12条第5款以及第12条第6款规定的被选举资格的未当选者中排名第一者担任。如不存在符合上述条件的人选,则须根据本条规定重新举行空缺职务的选举。
第十三条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1.董事会包括十三[13]名成员,均由本章程规定之程序选举产生。2.董事会成员包括:- 一[1]位主席;- 三[3]位副主席;- 一[1]位财务主管;- 八[8]位董事。3.受邀参加大会的人员无投票权,他们是名誉会员,外交机构主管,或外交代表商业办公室的所有者,也可以是对外贸易推广的政府办公室主管以及其领事馆辖区代表。有关议题的讨论可以邀请非会员参加,可以作为观察员或发言人与会。4.董事会成员任期二[2]年,可连选连任,最多连续三 [3]次连任。5.董事会成员任董事会是本商会行政机构,专门处理如下事务:(1)决定与商会活动有关的路线和指导方针,并安排各项活动的年度计划;(2)决定本商会同其他机构、组织和团体的合作协调事宜;(3)决定本商会有关的计划项目和执行措施;(4)建立办事处和工作人员的组织机构,决定与本商会的正常运作有关的所有事宜;(5)任命秘书长;(6)制定年度预、决算交由大会审查;(7)决定各辖区资金使用额度,并预先授权将这些资金用于各种项目和具体的计划;(8)就接受捐助、赠款和遗赠以及决定动产的采购和出售;(9)批准成立商会下一批工作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监察实施;确定根据本条款第七点主要原则的附属工作组筛选的协调人员和负责人;(10)向大会建议年度会费数额;(11)向大会建议修改本章程;(12)行使其他的、除只属于大会以外的所有权利。6.董事会可向董事长及诸理事交办特别的委任。7. 董事会成员和工作组协调人员,由于在商会职责内任何时候所认识的人或企业,或获得的商机消息,都应避免使用这些认识的人和消息为己在商会的身份自我发展或谋求自身企业的利益。本商会指导董事会成员及工作组协调人员不能直接或间接担任商会带薪职务亦不可为商会提供有偿服务,董事会决议通过则除外。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与决议1.董事会每年须至少召开四[4]次会议,会前应由理事长向各位理事发出书面通知。董事会每年在每一领事辖区至少召开一[1]次会议。可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建议将主会场设在北京。2.董事会也可在有至少五[5] 位理事提出书面要求的情况下召开。在此情况下,理事长应尽快召开董事会。如在上述要求提出四十八[48]小时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则要求开会的理事可直接通知其他理事开会。3.董事会召开的通知必须在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七[7]日内以书面发给各位董事和名誉会员。会议通知应包括召开地点、日期、时间和议程。任何一位理事或名誉会员在会议通知发出后二[2]日内以任何形式要求理事长在董事会议程中增加内容,均应就此进行讨论。4.董事会有效的条件包括:(1) 董事会正常召开;(2) 当在确定的时间内,出席了至少半数以上成员。如不具备上述条件,该董事会会议则不成立,并不能作出决议。5.董事会应由理事长主持,如理事长缺席,应由董事会召开地的领事辖区事务副理事长代为主持。6.每一位董事在投票中拥有一[1]票权利。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7.董事会的表决,将按照出席成员简单多数的公开投票决定,在投票表决相等的情况下,主席投票的一方,或作为替代主席人的一方将作为投票决定的多数方,根据出席董事会议的多数董事会成员的要求,投票将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8.董事会作出的决定应以会议纪要形式发布,并由主席和秘书长签署。纪要应由秘书长在董事会召开后五[5]日内起草,由董事会成员和名誉会员传阅、提出意见并退回秘书长。纪要的最终稿应在董事会召开后十五[15]日内完成。并下一个首次会议上批准通过。会议纪要是与董事会的内部文件;如果认为合适,会议主席可以安排摘录该纪要的某些部分,或某些决议,通过本商会的网站公布。9.连续三[3]次缺席董事会的理事,按照第12条第8款的程序予以序撤销和更换。10.秘书长以书记员身份参加董事会会议。11. 对于需要董事会通过的日常行政事务,可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电子投票,实行默许原则的投票除外。12. 董事会成员和名誉会员还须承担对董事会商谈内容的保密责任,不向外扩散董事会文件,或董事会成员间的信函,或董事会与第三方商谈的话题。
第十五条 监事会:成员与权限1. 监事会包括不低于六[6]名成员,均由本章程规定之程序选举产生。2. 监事会成员根据上述担任职务规定分为“名誉监事长”或“名誉副监事长”,监事任期为二[2]年,可连选连任,最多连续三 [3]次连任。3. 监事会(1)监察章程规定的会员的权力和义务的履行;(2)可申请召开大会,提请讨论会员普遍关心的议题;(3)根据需要,支持董事会的决议。 监事会的召开应该是在监事会或董事会成员认为必要时,由其中一位成员提前7天发出书面通知。4. 监事会成员可以参加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有权向董事会询问商讨议题以及与商会相关的各项问题说明。
第十六条 商会会长及副会长1.会长负责协调和主管商会各项事务;接收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和指令并交由秘书长执行;代表本商会与第三方打交道。会长代表全体会员管理和执行商会日常执行既定目标的情况。2.在会长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下,由副会长代行会长职责,但时间不得超过两[2]个月。如果会长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超过两[2]个月,副会长应提请选举大会选举新的会长。3.会长可向有关机构、组织或项目中派出个人代表,这些代表宜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
第十七条 财务主管 审计1.财务主管监督本商会资金的使用,并对全体会员负责。2.本商会资金,除由董事会决定的支付日常开支的必要部分外,均应存入由董事会指定的银行帐户内。划拨到每个办公室的资金亦应遵守此规定。3. 秘书长和副会长,根据董事会规定,自主掌握供本商会日常支出的资金。秘书长和副会长将按照商会一般经济状况,应制作一份关于本商会及各辖区机构财务的季度报表报告。(4)董事会负责指定一家地方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审核。
第十八条 秘书长1.秘书长人选由意大利经济发展部征得意大利外交部同意后作出任命。2.秘书长负责领导商会日常行政事务,执行大会和董事会各项决定,起草各项活动计划,起草预决算草案,起草大会、董事会、商会会长、副会长交办的各类纪要。定期向董事会提出最新问题。参加商会内部各组织、机构召开的会议。3.秘书长是所有接受薪酬人员的负责人,负责接受会长和各位副会长在主管领域内事务的指令。4.秘书长应是意大利籍公民。秘书长不得为商会会员,不得在商会内外从事任何商业或职业活动。5.秘书长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九条 内部规定及语言1.内部规定根据本章程,为商会内部各机构和部门限定和协调了权利与职责。2.董事会根据本章程的原则,有权协调各项具体的业务与行政措施。3.意大利语和中文是本商会的正式语言。本章程由意大利语中文构成,如有差异,以意大利版本为准。
第二十条 与政府机构的沟通1.董事会如有需要在下列文件形成之后三十[30]日内应通过外交机构向意大利经济发展部发回报告:(1) 董事会和全体会员大会根据法律通过的决定的副本;(2) 预算、决算报告副本,并附审计报告;(3) 会员名单,注明与前一年的变化;(4) 关于前一年举办的活动和取得的成果的报告;(5) 有关新计划中活动安排的报告;(6) 商会的机构成员名单。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变更1. 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和补充,须由董事会提交大会依照第11条第7款之规定的方法实行审议并通过。
第二十二条 商会期限及解散1.对本商会存在期限不作任何限制。2.大会可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决定解散本商会。大会在作出解散本商会的决定后,应以简单多数选出清算人。如大会未选出清算人,应由商会会长和三[3]位副会长负责商会的清算事务。3.商会在任何理由解散的情况下,清算的一切财产将完全根据意大利驻华使馆外交代表负责人的决定捐献给慈善机构。
第二十三条 有效期及过渡条款1. 本章程自大会批准之日生效。2. 会员机构自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会员大会选举继续留任。监事会经选举和上述程序批准立刻就职。
❷ 罗丹的资料
1、奥古斯特·罗丹
(Auguste Rodin1840~1917)
简介
法国着名雕塑家。他生于一个贫穷的基督教家庭。他的父亲是一名警务信使,母亲是穷苦的平民妇女。罗丹从小喜爱美术,其它功课却很糟糕。在姐姐玛丽的支持下,失望的父亲不得不同意把他送进巴黎美术工艺学校。姐姐玛丽靠自己挣得的工钱来供给他食宿费,因此罗丹从小就深深地敬爱他的姐姐。他14岁随荷拉斯·勒考克(Lecongde Boisbaudran)学画,后又随巴耶学雕塑,并当过加里埃·贝勒斯(Carrier·Belleuse)的助手,去比利时布鲁塞尔创作装饰雕塑五年。1875年游意大利,深受米开朗基罗作品的启发,从而确立了现实主义的创作手法。他的《青铜时代》、《思想者》、《雨果》、《加莱义民》和《巴尔扎克》等作品都有新的创造,曾受到法国学院派的抨击。包含着186件雕塑的《地狱之门》的设计,即因当时官方阻挠而未能按计划实现,只完成《思想者》、《吻》、《夏娃》等部分作品。他善于用丰富多样的绘画性手法塑造出神态生动富有力量的艺术形象。生平作了许多速写,别具风格,并有《艺术论》传世。罗丹在欧洲雕塑史上的地位,正如诗人但丁在欧洲上的地位。罗丹和他的两个学生马约尔和布德尔,被誉为欧洲雕刻“三大支柱”。
对于现代人来说,他是旧时期(古典主义时期)的最后一位雕刻家,又是新时期(现代主义时期)最初一位雕刻家。他的一只脚留在古典派的庭院内,另一只脚却已迈过现代派的门坎儿。可以说,罗丹用他在古典主义时期锻炼得成熟而有力的双手,用他不为传统束缚的创造精神,为新时代打开了现代雕塑的大门;当年轻的艺术家们蜂拥而入向前跑去时,他却已入衰迈之年,他走不动了。他的创作对欧洲近代雕塑的发展有较大影响。
罗丹的一生是被人攻击和嘲讽、同时亦为人理解和支持的一生。但他始终以一种伟大的人格正确地面对这一切。罗丹一生攀登,并终于登上米开朗基罗之后的又一高峰。罗丹坚信:“艺术即感情”。他的全部作品都证明了这一观念,都深刻揭示了人类的丰富情感。罗丹偏爱悲壮的主题,善于从残破中发掘出力与美,这使他的艺术具备博大精深的品格。他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创作了一种全新的艺术手法。他的作品所体现出的思想和精神魅力,永远带给人以深沉的美,启迪着人们不停地思考。
生平
罗丹进的美术工艺学校是蓬巴杜夫人所宠幸的画家巴歇利埃在1765年创建的,学生在这里学习装帧艺术和制图。在这里他遇到了终生敬仰的启蒙老师荷拉斯·勒考克。勒考克是一个普通的美术教员,但他一开始就鼓励罗丹忠实于真正的艺术感觉,而不要按照学院派的教条去循规蹈矩。也许正是这种教导影响了罗丹的一生。在此期间,他常去卢浮宫临摹大师的名画。由于买不起油画颜料,罗丹转到了雕塑班,并从此爱上了雕塑。勒考克又介绍他到当时法国着名的动物雕塑家巴耶(Barye 1796~1875)那里去学习,使他受到良好的基础训练。在渡过三年艰苦而勤奋的学习时间后,罗丹踌躇满志,准备投考巴黎美术学院。勒考克把罗丹介绍给当时着名的雕塑家曼德隆(Hippolyte Maindron 1801~1884),让他做为推荐人在罗丹的入学申请书上签字 ,但这也没用,罗丹落选了。第二年依然落选。第三年,一个老迈的主持人在罗丹的名字旁边干脆写上:“此生毫无才能,继续报考,纯系浪费。”就这样,未来的欧洲雕刻巨匠,竟被巴黎美术学院永远拒之门外。这对渴望成为雕塑家的年轻的罗丹,是一个沉重打击。
更大的打击接踵而来,罗丹心爱的姐姐玛丽因失恋而入修道院了,两年之后, 她柔弱的精神和肉体承受不了失意而又清寒枯索的生活,因病去世。罗丹的精神在这双重打击下彻底崩溃了,他毅然走上姐姐的路,当了一名修道士。但是罗丹强健的肉体供给他源源不断的欲望,其中创造欲望在一颗艺术家的心中燃起了难以遏制的火焰,使对上帝和艺术同样虔诚的罗丹陷入内心的矛盾和痛苦。善良而明达的修道院院长埃玛尔,从罗丹受压抑的表情上看出了他的心思。他创造条件让罗丹有机会去画画和雕刻。当他看到罗丹确有才气后,就劝说罗丹还俗,去继续其雕塑事业,“用艺术为上帝服务”。这样鼓励罗丹。罗丹用一颗被抚慰而充满感激的心在修道院为埃玛尔院长做了一件雕像,这件雕像显示出23岁罗丹已经具备当一个雕塑家的洞察力、技巧和手劲儿。
罗丹重新回到勒考克身边,在他的帮助和支持下,开始了边工作边自学的奋斗生涯。雇不起模特儿,他就请一个塌鼻的乞丐毕比给他当模特儿。乞丐的丑陋使罗丹看到了在其被磨损的脸上,有着人类所共有的愁苦和凄凉,同时他也想到了那位终生辛苦劳作而孤独的雕塑大师米开朗基罗。从而在罗丹的眼中生活的美丑和艺术的美丑有了不同意义。他创作时注意光在作品表面的表现,将其所要展现的思想内涵容入到作品中去,使雕塑艺术成为一种强有力的语言,人们在思想上所感受的内容要远远超过视觉感受。这一艺术思想正是大师米开朗基罗在晚年苦苦追求,而经过三百多年后第一次在罗丹的《塌鼻男人》得以成熟展现,并贯穿其一生,成为它们的灵魂和魅力的源泉。
罗丹不仅是一位雕塑大师,同时又是一位伟大的老师。他的学生或者助手,哪怕是仅仅有过交往,都在艺术上深受罗丹的影响。但罗丹作为先生从不在艺术观点上束缚学生们,因此他的学生都能成熟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而脱颍而出。他们学习的是罗丹的创造精神,所以其中出类拔萃者甚多,有些日后与老师齐名。
罗丹的一生是被人攻击和嘲讽、同时亦为人理解和支持的一生。但他始终以一种伟大的人格正确地面对这一切。罗丹一生攀登,并终于登上米开朗基罗之后的又一高峰。罗丹坚信:“艺术即感情”。他的全部作品都证明了这一观念,都深刻揭示了人类的丰富情感。以此而论,罗丹是最杰出的浪漫主义雕刻大师。然而,他的伟大,还在于他的深刻思想:他没有浪漫派中容易见到的那些弊病,如肤浅的热情,空洞的夸张,虚假的内涵。他偏爱悲壮的主题,善于从残破中发掘出力与美。这使他的艺术具备博大精深的品格,既动人之情,又启人之思,使我们得以神游于心灵的波涛,生命的奥义,宇宙的玄远,创造的神奇。由此观之,罗丹又超越了浪漫主义,超越了门户派别,超越了时代和区域,成为历史星河中一颗璀璨的巨星。他同情底层劳动人民,热爱自己的祖国,将其毕生投入到对艺术执着追求和人生种种痛苦的苦苦思索中去。他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创作了一种全新的艺术手法。他的作品所体现出的思想和精神魅力,永远带给人以深沉的美,启迪着人们不停地思考。
罗丹艺术术论
在艺者眼中,一切都是美的,因为他锐利的慧眼,注视到一切众生万物之核心;如能抉发其品性,就是透入外形触及其内在的“真”。此“真”,也即是“美”。
--罗丹
生命之泉,是由心中飞涌的;生命之花,是自内而外开放的。同样,在美丽的雕刻中,常潜伏着强烈的内心的颤动。这是古代艺术的密。 --罗丹
艺者的德性只是智慧,专注,真诚,意志。 --罗丹
艺术之源,在于内在的真,你的形,你的色,都要传达情感。 --罗丹
最主要的是感受,爱憎,希冀,吟哦,生活。要做艺术家,先要从人做起。 --罗丹
恶是枯干。 ——罗丹
《罗丹艺术论》是对欧洲雕塑史的科学总结,又是个人经验的精练概括,其中贯穿着罗丹对前人的崇敬、对名作的卓见和创作的喜悦、深思的刻痕、点滴的自省。当年傅雷先生任教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翻译此书作“美学讲义”发给学生,意在未曾涉及纯粹美学之前,先对于美术名作的形式与精神有一确切认识与探讨。
重编彩图本紧扣大师谈话,将二百余幅美术名作与谈话内容融为一体,更利于名作的欣赏和名着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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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艺术论》法国·葛塞尔【着】 傅雷【译】
年谱
1900年奥古斯特·罗丹在巴黎举办作品展,确立他作为一个雕塑家的声誉。他的主要贡献在于恢复西方雕塑对人类的理解和对精神世界的表现,被认为是雕刻史上最伟大的肖像雕塑家。
1864年,罗丹随着名动物雕塑家路易·巴耶学雕塑,由于刻苦努力,进步很快。后又到有“小美术学院”之称的卢浮宫学画,画室主人是第二帝国时代很有名气的装饰雕刻大师阿尔贝欧内斯特-加里埃-贝勒斯。经过一段时间学习,罗丹己具备了成为一个优秀雕刻家的条件。35岁之前,罗丹的个人风格还没有确定,1875年,罗丹访问意大利,对伟大的米开朗基罗赞赏备至,对其日后的创作产生了巨大影响。
1878年,罗丹展出《青铜时代》引起了不少议论,许多人不承认这是艺术作品,因为它太逼真了,说它是根据真人塑造的。此事对罗丹震动不小,使他开始思考作品的表现问题,他感到极端近似意味着毫无新意,且不利于表现深层的思想感情。因此,罗丹以后的作品形象生动且富于内在的精神气息。他的代表作《地狱之门》共186个形体,历时37年,直到他逝世也没有完成,其中的“思想者”、“吻”等被放大,独立成为享誉世界的名作。
罗丹的其他主要作品有:《伤鼻的男子》(1864)、《青铜时代》(1876)、《圣约翰的说教》(1878 )、《地狱之门》(1880-1917)、《亚当》(1880)、《夏娃》(1881)、《加莱义民》(1884-1 886)、《吻》(1886)、《巴尔扎克》(1897)、《雨果》(1897)。
1917年11月17日,欧洲两千多年来传统雕塑艺术的集大成者、20世纪新雕塑艺术的创造者、法国雕刻家罗丹逝世。
2、原长沙市作家协会副主席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36/10/19
民 族: 汉族
原名罗成伟。湖南邵阳人。中共党员。1965年毕业于长沙市教师进修学院中文系。1959年参加工作,历任长沙市南区教育局长,《新创作》杂志副主编,长沙市文化局副局长、正处级调研员,长沙市作家协会副主席,文学创作一级。湖南省作家协会第三、四届理事,湖南省科普作家协会第一、二、三届常务理事及省寓言童话文学研究会首届和二届会长,中国寓言文学研究会第四届副会长。1958年开始发表作品。1985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着有故事集《鸡司令》、《不能忘记的故事》、《毛主席的好孩子》、《红色少年的故事》、《险洞探水》,诗集《龟兔第二次赛跑》、《鸵鸟小莎莎》,寓言集《哈哈飞奇趣寓言》,《伊索和“呵喂先生”》、《孙悟空挑选新猴王》,中篇童话《猪八戒外传》,长篇童话《绿鼻子“老虎”历险记》、《超级宝贝古力丁》,中篇科幻小说《神奇的海岛》,中篇传记文学《王勃》、童话集《小叽叽历险记》、低幼童话寓言集《兔子和乌龟第二次赛跑》、科幻小说集《银鲁鲁和金贝贝》、《文艺湘军百家文库·罗丹卷》、散文集《雁过留声》、自传体散文《望断南飞雁》、古诗词集《饮翠楼诗词》等二十余部。部分作品选入《中国儿童文学精品选》、《中国新文艺大系》、《世界寓言精品五百篇》,并译有日英外文版本。
长诗《兔子和乌龟第二次赛跑》获全国第二次少年儿童文艺创作奖,小说集《银鲁鲁和金贝贝》获湖南省首届儿童文学大奖,《乌鸦喝水的新故事》获第十一届陈伯吹儿童文学奖,童话寓言集《老狼柯克传奇》获1994年中国寓言文学研究会金骆驼奖,《哈哈飞奇趣寓言》获1998年第二届金骆驼创作二等奖。科幻小说《翠岛奇事》获中华少年科幻小说大赛一等奖。曲艺《中流击水显风流》获文化部第三届群星奖。
3.厦门工商联秘书长
(1904.9~1983.3.27)字稚华,号慧印居士,连城人。从小喜爱书画。1930年来厦,开办风行印刷社。其间活动在新加坡。1935年回国定居厦门,重操印刷业。刻苦书法,博采众长,终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书风“罗丹体”。1951年与杨夏林等创办鹭潮美术学校。曾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厦门市文联顾问、厦门市书家协会名誉顾问,并任厦门市政协一至五届委员、厦门工商联秘书长。有《罗丹书法艺术》等行世。
4.蹦床运动员
性别:女
生日:1986.3.23
籍贯:湖南
身高:1.61米
体重:52公斤
项目:蹦床
运动经历:
1999年进入湖南省队开始从事专业训练;2002年11月入选国家队。
主要成绩:
2000年5月全国蹦床锦标赛团体亚军
2001年5月全国锦标赛团体亚军、个人第八
2001年11月全运会团体亚军、个人第四
2002年5月全国蹦床锦标赛团体冠军、个人亚军
2003年5月全国蹦床锦标赛团体亚军、个人第五
2003年世锦赛团体亚军
5.四川美术学院油画系研究生
1981年生于中国重庆,2000年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附中,2004年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油画系,现四川美术学院油画系研究生。
2003年 参加重庆首届油画展。(重庆美术馆);
参加贵州双年展。(贵阳);
参加德国卡塞尔MY LAND联展(卡塞尔大学美术馆);
参加第三届油画展。(中国美术馆) ;
2004年 参加四川美院99…04创作成果展。(重庆美术馆);
参加第三届重庆市美术作品展。(重庆美术馆);
参加第十届全国美展重庆优秀作品(重庆美术馆);
参加中法艺术走廊通道展(法国梭邦大学美术馆);
2005年 参加成都国际双年展 新人特展 (成都现代美术馆);
参加中韩交流展 (重庆.汉城);
2006 年 参加自我造局 中国当代绘画展(上海证大现代艺术馆);
参加中国归来 (法国.图卢兹Les Abattoirs当代艺术博物馆);
参加重庆辣椒 (青岛美术馆);
参加来自重庆的当代的绘画 (加拿大渥太华光洲美术馆);
参加嬉戏的图像 (深圳美术馆);
参加我们之间 青与蓝 (罗中立。罗丹。联展) (山艺术。北京。林正艺术空间);
参加今日中国 当代绘画展 (北京中国美术馆);
2007年 参加从西南出发 当代绘画展 (广东美术馆);
参加贵阳双年展(贵阳美术馆);
参加798艺术节邀请展(北京798);
参加工作是一种态度(上海);
参加2007大学生年度提名展 (北京);
参加同感——当代新锐艺术家展 (成都);
参加新视觉’07——第四届全国美术院校油画专业毕业生优秀作品展(何香凝美术馆);
参加动漫双年展。(摩卡现代美术馆。上海);
参加重庆直辖10周年优秀作品金彩奖(三峡博物馆。重庆);
参加3L4D (形而上画廊。台湾)
❸ 现在的意大利罗马商会会长是谁
准确说罗马帝虽罗马发展横跨亚非欧帝罗马帝裂东罗马帝西罗马帝两帝先灭意利罗马帝裂形
❹ 周朝阳的盛树集团董事长
1973年出生于浙江温州,16岁赴意大利米兰生活、学习。1992年来到北京体育大学,苦练一年武术散打。1993年进入北京大学攻读法律本科,1997年毕业,后在意大利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1999年在意大利创业,在米兰建立了两个皮鞋厂,为意大利着名的皮鞋品牌Gucci、Prada等贴牌生产。2004年回国发展,成立盛树集团,从事鞋、家具的出口业务。同时,还致力于引进意大利顶级品牌在中国市场的运作。此外,还从事证券、房地产投资。
人们想象中的企业家联合会、商会会长总是“德高望重”之人。 看到周朝阳名片上“意大利企业家联合会会长”的头衔,再看看这个1973年出生的年轻人,我们无法把两者联系起来,甚至怀疑起这个联合会的影响力。 然而,在意大利,华人超过20万,华人企业达1万多家,意大利华人企业家联合会则是由当地1000多家有影响力的华人企业组成。2001年成立后,联合会积极地与当地政府、社团交流沟通,一次又一次地为华人企业争取了公平的竞争环境。 周朝阳很享受这个过程,“一家企业的力量毕竟有限,但我们联合会出面和政府沟通、交涉就比较有底气了,我们要让当地政府了解,意大利需要我们这些华人企业。” 周朝阳觉得自己可能比较仗义,也愿意为华人企业争取好的生存环境。他逢人便要宣扬一下自己曾是“习武之人”,是讲点义气的。 1992年,从意大利来北京的青年周朝阳,对李小龙、李连杰崇拜至极,于是进入北京体育大学拜师练散打。“一天练6小时,都是国家级教练,足足练了一年!” 现在,当年和他一起习武的师兄弟们不少已经成为亚洲冠军、全国冠军。而周朝阳则在一年之后“弃武从文”,进入北京大学攻读法律专业。四年毕业后,又“弃文从商”。 和大多数温州商人一样,这个有点仗义的年轻人浑身充满商业气息,甚至灵活得像一条鲶鱼。但和前一辈“废寝忘食”的温商不同,年轻的周朝阳们推崇“经商要轻松点,生活要品味点”。
❺ 中国意大利商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条 名称1. 中国意大利商会 (以下简称“商会”)是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由意大利及其他国家的商界人士、企业家及经济组织自愿参加、经选举产生的社团。2. 本商会各项活动须遵守本章程、意大利共和国各项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本商会得到中国政府和意大利政府的承认。
第二条 会址、辖区
1. 本商会设立在北京。2. 在北京、上海和广东三地设有联络办公室,其管辖范围与三地领事馆辖区相一致。
第三条 目的、职权
1. 本商会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意大利和中国商界人士、企业家和经济组织间的贸易、工业、文化关系的发展,为此,本商会致力于:(a) 促进两国企业和经济组织间各种形式的经济和技术合作的发展,促进与在华意资企业有联系的企业和经济组织间各种形式的经济和技术合作发展,为会员和申请人挖掘合作创意并予以协助。(b) 为会员和申请人收集并提供关于中国市场发展的经济、金融、商务、社会、税收和法律方面的信息,为其提供商业项目和机遇,包括直接投资、技术转让、产业合作。(c) 与有关机构合作组织两国商界人士的考察、技术研讨会、关于经济的会议、两国的商务交流及其他有助于合作交流的活动。(d) 协助会员和申请人解决商界人士、企业家、经济组织间发生的商业纠纷,尤其是敦促他们求助于两国或国际性仲裁组织或协调机构的解决;(e)吸引政府机构和公共行政部门对关系到会员共同利益的问题予以更多的关注。(f) 与外交机构、意大利及外国公共和私人机构合作,促进、协调、实施共同计划和活动。(g)举办并参加有利于促进两国经济和文化关系的各种会议、论坛、展览、展示会和其他各种相关活动。(h)为实现商会上述目标提出各种设想以及建议。2. 本商会为非赢利机构。理事会可决定将部分利润用于慈善事业。
第四条 会员之入会和期限
1. 商会对会员数量不做任何限制。2. 下列主体有权加入本商会:(a) 意大利或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在中国的代表机构或公司,或设立的机构,或投资人;(b)意大利或外国自然人或法人。3. 经相关法律批准后,本商会将允许中国自然人和法人实体入会,而无需修改本章程。4. 指导理事会(“理事会”)将自提交申请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决定候选会员的入会与否。如持反对,则自该决定通知日期的十[10]日内,通过秘书长向普通会员全体大会(以下简 称大会”)提交审议。大会将在下一次召开的会议上审议并作出决定。5. 各法人将负责注册登记,并有权在任何时候,预先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商会,委派商会一名代表来行使本章程赋予会员所有的权力。
第五条 会员之除名和退出
1. 商会会员,出于重大原因,可以按照理事会的决议由本商会予以开除。对于不服该措施的会员,则自该决定措施日期的十[10]日内,通过秘书长向大会提交审议。大会将在下一次召开的会议上审议并作出决定。2. 会员可在任何时候选择退会,退会立即生效。3. 会员被开除或退会,已缴纳会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 会员之分类
1. 会员可分为以下类别:(a)名誉会员,(b)支持会员,(c) 非常驻会员,(d)普通会员。2. 对中-意关系发展做出贡献的,或作出显着贡献的个人可授予名誉会员称。名誉会员的命名由会员全体大会决定。名誉会员免交会费,但不享有会员全体大会的投票权。3. 支持会员是指对本商会做出更多经济贡献的会员。4. 非常驻会员是指未在中国开设代表处的法人会员或不在中国居住的自然人会员。非常驻会员在会员全体大会上不享有投票权。5. 普通会员是指不属于上述类别的会员。6. 会员全体大会的投票权属于普通会员和支持会员(“投票会员”)。7. 各会员有权向会长提出建议,这些建议可以在会员全体大会或理事会会议的议事日程中讨论。
第七条 会员期限及会费
1. 会员资格有效期为自然年制一年,可续费延期,每年会费自上一年度的10月1日起可续缴;(a) 会员须在注册或续约时缴纳会费;(b) 下一年度会费数额,理事会根据商会预算需求提出建议,在每年第二次会员大会上确定;(c) 会费不得分发给会员,或汇往境外。第八条 资金及运转1. 本商会公共资金由会员缴纳的会费、使用会费购买的财产及其他来自意大利政府拨款、意大利或其他外国公私部门或机构提供的捐款构成。2. 经营必须的公共资金在理事会的指导下,由本商会不同辖区自主分配使用。理事会根据实际需要,并听取大会意见,可不定期决定预算中的资金分配份额。3. 资金运转周期以公历年计。
第九条 组织机构
1. 商会机构包括:- 会员全体大会(简称“大会”);- 指导理事会(简称“理事会”);- 会长;- 副会长;- 上海辖区的副会长;- 广东辖区的副会长;- 财务主管;- 秘书长。2. 除秘书长外,商会所有的职务均须经选举产生且无任何报酬。不得兼任职务。3. 在中国居住的支持会员和普通会员享有被选举权。竞选本商会地方辖区副会长及理事必须是定居于该辖区的会员。4. 意大利驻华大使是本商会名誉会长。
第十条 全体会员大会:组成与职权
1. 大会由商会所有会员组成;2. 大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以下专属权:- 具有约束力地讨论和决定本商会各部门涉及本商会活动与目的的一切事务;- 就理事会和财务年度工作报告进行讨论,作出决定并提出指导性建议- 讨论和批准决算;- 就预算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进行指导并提出修改意见;- 讨论并决定有关理事会和会员的提议;- 讨论并决定对本章程的各种修订;- 选举商会职务;- 讨论并决定本商会的解散。
第十一条 全体会员大会:召开与决议
1. 每年至少召开两[2]次大会,会议通知应由会长书面发给全体会员。大会一般应在北京召开。每年第一次大会宜在2-3月间召开,第二次大会宜在9-10月间召开。2. 大会也可在有十分之一[1/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会员或多数理事会成员提出书面要求的情况下召开。在此情况下,会长应尽快召开大会。如在上述要求提出四十八[48]小时内仍未能召开大会,则要求开会的会员可直接通知其他会员开会。在任何情况下,均应由会长 决定会期并主持召开大会。3. 大会召开通知必须在会议召开日前至少十五[15]日书面发给会员。会议通知应包括召开地点、日期、时间和议程。如有十分之一[1/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会员在会议通知发出后七[7]日内,书面要求会长在大会议程中增加内容,应就此进行讨论并向会员发出通知。4. 大会正常召开,并有四分之一[1/4]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会员出席或派出代表出席,或通过电子方式投票的会员时,方为有效。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出席的会员可以立即重新发出召集,三十[30]分钟后召开的会员大会同样合法有效。5. 大会应由会长主持,如会长缺席,应由副会长主持。6. 每一位具有投票权的会员在投票中拥有一[1]张有效票,亦可按照在召开的通知中指定的方式,通过电子投票方式行使该表决权。7. 大会按照出席的表决会员,或委派的代表,或通过电子方式投票的会员的大多数来决定。对商会章程修订的建议,必须至少有所有投票会员的四分之一[1/4]的批准通过(经会员大会,或经电子投票表决)。对本商会解散的建议,必须经全体会员投票,并以绝对多数(经会员大会或经电子投票表决)的批准通过。8. 在投票表决相等的情况下,会长投票的一方将作为投票决定的多数方。9. 大会作出的决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发布,并由会长和秘书长签署。纪要应由秘书长在大会召开后的五[5]日内起草,并分发给理事会的各成员,由理事会成员在七[7]日内传阅、提出意见并退回秘书长。纪要的最终稿应在大会召开十四[14]日内,通过本商会的网站公布,传送给每一位会员。10. 各会员可派其他会员作为代表出席大会。每个会员不得接受三[3]个以上的代理委任。并不得再转派该委任。11. 大会邀请意大利外交高层代表,使馆商务处负责人,意大利对外贸易促进会代表处负责人,以及不同领区的相应代表与会,他们不具有投票权。根据大会涉及的内容,可邀请非会员以观察员或发言人身份与会。
第十二条 选举大会:商会职务选举
1. 商会职务选举须在全体会员大会(“选举大会”的简称)上进行。有关选举大会的召开,生效和其他条件将按照会员大会的规定,但召开的期限为三十[30]日。选举大会每两[2]年召开一次,宜在2月和3月之间举行。2. 竞选事务应在会前十五[15]日之内通知其他会员。不得同时竞选多项职务。3. 所有具有投票权的会员均可竞选会长、副会长、财务主管和其他八[8]名理事职务。4. 来自地方辖区的具有投票权的会员另可竞选如下职务:- 二[2]位理事,在居住在北京地区的会员中选出;- 一[1]位副会长和一[1]位理事,在居住在上海地区的会员中选出;- 一[1]位副会长和一[1]位理事,在居住在广东地区的会员中选出。5. 选举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每一位参加竞选者须指明所属辖区。6. 理事会须在选举大会召开前三[3]个月,确定选举的标准和程序,在商会网站上发布信息。电子投票只要它能够保证投票的保密性则可以被允许。在召开选举会员大会的通告中,会长将发出有关投票规则的通知。7. 当选者在选举结束后即开始履行商会职务,为期两[2]年,直到下次选举大会召开前为止。在新一届选举大会选出商会各项职务以前,担任原职务者继续留任会员的职务。8. 商会职务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时,应由具有第12条第3款和第4款规定的被选举资格的未当选者中排名第一者担任。如不存在符合上述条件的人选,则须根据本条规定重新举行空缺职务的选举。
第十三条 理事会:组成与职权
1. 理事会包括十三[13]名成员,均由本章程规定之程序选举产生。2. 理事会成员包括:- 一[1]位理事长;- 一[1]位副理事长;- 二[2]位辖区副理事长;- 一[1]位财务主管;- 八[8]位理事。3. 理事中包括二[2]位北京辖区。上海、广东辖区理事一[1]位。4. 理事会邀请意大利外交高层代表,使馆商务处负责人,意大利对外贸易促进会代表处负责人,以及不同领区的相应代表与会,他们不具有投票权。根据大会涉及的内容,可邀请非会员以观察员或发言人身份与会。5. 理事会成员任期二[2]年,可连选连任,最多连续三 [3]次连任。6. 理事会成员任理事会是本商会行政机构,专门处理如下事务:- 决定与商会活动有关的路线和指导方针,并安排各项活动的年度计划;- 决定本商会同其他机构、组织和团体的合作协调事宜;- 决定本商会有关的计划项目和执行措施;- 建立办事处和工作人员的组织机构,决定与本商会的正常运作有关的所有事宜;- 任命秘书长;- 制定年度预、决算交由大会审查;- 决定各辖区资金使用额度,并预先授权将这些资金用于各种项目和具体的计划;-就接受捐助、赠款和遗赠以及决定动产的采购和出售;- 向大会建议年度会费数额;- 向大会建议修改本章程;- 行使其他的、除只属于大会以外的所有权利。7. 理事会可向理事长及诸理事交办特别的委任。
第十四条 理事会:召开与决议
1. 理事会每年须至少召开四[4]次会议,会前应由理事长向各位理事发出书面通知。理事会每年在每一辖区至少召开一[1]次会议。可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建议将主会场设在北京。2. 理事会也可在有至少五[5] 位理事提出书面要求的情况下召开。在此情况下,理事长应尽快召开理事会。如在上述要求提出四十八[48]小时内仍未能召开理事会,则要求开会的理事可直接通知其他理事开会。3. 理事会召开的通知必须在会议召开日前七[7]日内以书面发给各位理事。会议通知应包括召开地点、日期、时间和议程。任何一位理事在会议通知发出后二[2]日内以任何形式要求理事长在理事会议程中增加内容,均应就此进行讨论。4. 理事会有效的条件包括:(a) 理事会正常召开;(b) 当在确定的时间内,出席了至少半数以上成员。如不具备上述条件,该理事会会议则不成立,并不能作出决议。5. 理事会应由理事长主持,如理事长缺席,应由理事会召开地的辖区事务副理事长代为主持。6. 每一位理事在投票中拥有一[1]票权利。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7. 理事会的表决,将按照出席成员简单多数的公开投票决定,在投票表决相等的情况下,主席投票的一方,或作为替代主席人的一方将作为投票决定的多数方,根据出席理事会议的多数理事会成员的要求,投票将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8. 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应以会议纪要形式发布,并由理事长和秘书长签署。纪要应由秘书长在理事会召开后五[5]日内起草,由理事会成员传阅、提出意见并退回秘书长。纪要的最终稿应在理事会召开后十五[15]日内完成。并下一个首次会议上批准通过。会议纪要是与理事会的内部文件;如果认为合适,会议主席可以安排摘录该纪要的某些部分,或某些决议,通过本商会的网站公布。9. 连续三[3]次缺席理事会的理事,按照第12条第8款的程序予以序撤销和更换。10. 秘书长以书记员身份参加理事会会议。11. 对于需要理事会通过的日常行政事务,可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电子投票,实行默许原则的投票除外。
第十五条 商会会长及副会长
1. 会长负责协调和主管商会各项事务;接收大会和理事会的各项决定和指令并交由秘书长执行;代表本商会与第三方打交道。会长代表全体会员管理和执行商会日常执行既定目标的情况。2. 在会长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下,由副会长代行会长职责,但时间不得超过两[2]个月。如果会长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超过两[2]个月,副会长应提请选举大会选举新的会长。3. 会长可向有关机构、组织或项目中派出个人代表,这些代表宜为理事会成员。
第十六条 财务主管 审计
1. 财务主管监督本商会资金的使用,并对全体会员负责。2. 本商会资金,除由理事会决定的支付日常开支的必要部分外,均应存入由理事会指定的银行帐户内。划拨到地方辖区的资金亦应遵守此规定。3. 辖区秘书长和副会长,根据理事会规定,自主掌握供本商会日常支出的资金。辖区秘书长和副会长将按照商会一般经济状况,应制作一份关于本商会及各辖区机构财务的季度报表报告。4. 理事会负责指定一家地方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审核。
第十七条 秘书长
1. 秘书长人选由经济发展部征得外交部同意后作出任命。2. 秘书长负责领导商会日常行政事务,执行大会和理事会各项决定,起草各项活动计划,起草预决算草案,起草大会、理事会、商会会长、副会长交办的各类纪要。定期向理事会提出最新问题。参加商会内部各组织、机构召开的会议。3. 秘书长是所有接受薪酬人员的负责人,负责接受会长和各位副会长在主管领域内事务的指令。4. 秘书长应是意大利籍公民。秘书长不得为商会会员,不得在商会内外从事任何商业或职业活动。5. 秘书长的报酬由理事会决定。
第十八条 内部规定及语言
1. 内部规定根据本章程,为商会内部各机构和部门限定和协调了权利与职责。2. 理事会根据本章程的原则,有权协调各项具体的业务与行政措施。3. 意大利语和汉语是本商会的正式语言。本章程由意大利语汉语构成,在存在差异的情况下以意大利版本为准。第十九条 与政府机构的沟通1. 理事会在下列文件形成之后三十[30]日内应通过外交机构向经济发展部发回报告:(a) 理事会和全体会员大会根据法律通过的决定的副本;(b) 预算、决算报告副本,并附审计报告;(c) 会员名单,注明与前一年的变化;(d) 关于前一年举办的活动和取得的成果的报告;(e) 有关新计划中活动安排的报告;(f) 商会的机构成员名单。
第二十条 章程的变更
1. 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和补充,须由理事会提交大会依照第11条第7款之规定的方法实行审议并通过。
第二十一条 商会期限及解散
1. 对本商会存在期限不作任何限制。2. 大会可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决定解散本商会。大会在作出解散本商会的决定后,应以简单多数选出清算人。如大会未选出清算人,应由商会会长和三[3]位副会长负责商会的清算事务。3. 商会在任何理由解散的情况下,商会的资金、动产、设备及档案和任何其他活动等应交托给意大利驻华使馆外交代表负责人或其委托代表。会员无权对商会财产提出任何要求。4. 如本商会解散三[3]年内后未能建立新的、受到意大利政府承认的商会,本商会经过清算的一切财产将根据前述外交代表作出的、不受工会组织影响的决定,上述物资将捐献给慈善机构。
第22条 有效期及过渡条款
1. 本章程自大会批准之日生效。2. 会员机构自批准之日起至2014年会员大会选举继续留任。
❻ 陈田忠的介绍
陈田忠,祖籍福建,科恩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EEC国际欧国际教育集团董事局主席;EEC上海欧文经济学院董事长;上海金田企业集团董事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海外列席代表;上海浦东新区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意大利华人华侨教育基金会主席;上海市华夏文化经济促进会副会长;上海市侨商会副会长。
❼ 意大利商会的介绍
中国意大利商会(CICC)是于1991注册成立,是一家民间的、自发的、非盈利性组织,由意大利的法人和个人组成。其会员包括意大利主要的工业集团、银行、法律事务所、运输公司以及一些中小型企业。中国意大利商会定期向其会员提供关于中国经济和中国商业环境的信息,并根据要求,随时为它们提供建议和支持。中国意大利商会还组织其会员同来自意大利的知名人士和中国的主要政府官员及经济学家进行会见。中国意大利商会与意大利使馆和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驻中国办事处保持联系,以协调并实施具有共同利益的项目。中国意大利商会作为中国欧盟商会的一员,积极支持中国欧盟商会于中国政府机构及其它机构的交往中发挥其欧洲商业利益代表的作用。同时,许多中国意大利商会的会员参加了中国欧盟商会工作组的活动,这些活动构成了中国欧盟商会的核心。1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要在意大利、特别是在私营部门推动工业产权文化的发展,以便提高有关专利和专利信息对发展意大利企业的重要性的认识。 理念:向企业部门更多提供有关工业产权的信息将会增加对专利和商标的需求和使用。 活动:在商会内建立信息中心;使各中心与该网络建立在线连接;开展推广和提高认识的活动,以便使各企业更敏锐地意识到工业产权制度提供的种种机遇以及信息中心提供的各种服务。
❽ 姚海涛是谁
姚海涛 1968年10月出生于吉林省德惠市
现任职务: 环球商协会联盟执行主席兼秘书长
联合国(NGO)世界和平基金会副秘书长
中国制造走出去课题组秘书长
商协会运营与管理研修学院院长
个人简历 曾任大学团委副书记、省政府副处长、自2003年至2010年任中国制造厂商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荣誉称号: “ 中印经贸传播大使”、“上海世博会杰出贡献奖”
学术着作: 《造富风暴—谁来共享印度抛饼》、《商协会运营与管理》、《商通天下》
主要社会活动:
☆ 六次组织和率领中国中小企业代表团赴印度和斯里兰卡进行经贸对接。与印度工商部长MR.MOHANAN、印度贸促会(ITP)主席苏泊哈什、斯里兰卡投资局局长瓦塔瓦拉、斯里兰卡环境与旅游部部长潘吐·班达拉奈克等政要会谈。
☆ 组织和率领中国中小企业代表团赴德国、意大利、俄罗斯、土耳其、阿联酋、塞浦路斯等十几个国家进行经贸与投资对接,与各国华人华侨组织、各国商会、协会会长及工商界领袖会谈。
☆ 推荐五百余位企业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经贸代表团随访国家领导人,与国外工商界领袖进行经贸与投资对接。
☆ 多次组织中国中小企业与来访的各国经贸代表团对接,并出席国外领导人来访举办的论坛及会议、酒会。
☆ 在上海世博会DEVNET馆,联合部分国际组织、中外商协会发起主办首届“国际制造创新节”,推出以造纸术发明者命名的国际性创新大奖—蔡伦金奖。每年一届
❾ 董仁威的个人简介
董仁威,男,1942年5月生,重庆市人,是个“杂家”,他既是中国知名科普作家,又是传记文学、报告文学、科幻文学及主流文学作家,科幻评论家,科普科幻活动家,还是中国知名食品发酵专家、医药专家、营养专家、兰花专家、收藏专家等。历任成都市科普作家协会副理事长;四川省科普作家协会四届委员会主席(2000年12月19日-2006)、五届理事会会长(2006-2011年5月21日)。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科学文艺委员会副主任委会,六届理事会荣誉理事。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主要创始人之一、首届理事会理事长。世界华人科幻协会主要创始人之一,首届监事会监事长。
董仁威现任全球华语科幻科普产业发展中心主任、时光幻象成都科普创作中心主任、时光幻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世界华人科幻协会监事长。成都市科普作家协会顾问、成都市收藏家协会顾问;四川省科普作家协会六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六届理事会荣誉理事。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二届理事会名誉会长。
人生经历
董仁威初高中毕业于重庆南开中学(1957、1960),四川大学植物学本科(1965)、细胞学研究生毕业(1969)。1969年参加工作,历任成都制药四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成都制药四厂车间主任、研究所所长、副厂长;成都健康食品研究所所长兼总工程师;中国意大利政府合作建设成都儿童营养中心主任;成都兰博园艺场董事长。
董仁威曾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三次、成都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一次。着有技术类着作:《淀粉深加工技术》《兰花鉴别手册》《食品加工新技术》《畜禽产品加工技术》《花卉园艺小网络》《兰花经营手册》《藏珍寻宝揽胜》等,曾任四川省保健康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营养学会常务理事、成都市生化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成都市收藏家协会副会长、成都市标准化协会常务理事、成都市保健品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卡那霉素协作组副组长等职,创办世界首届国际兰花拍卖会、世界首届科幻收藏品拍卖会。
董仁威毕身主要精力用于科普科幻创作和科普科幻作家组织工作,在担任成都市副理事长和十年四川省科普作家协会主席、会长期间,提出“以科普创作为中心,出作品,出人才”的宗旨,创建了“成都科普创作中心”,作为科普创作和科普创作人才培育的基地。在1999-2011年的12年中共组织800人次参与科普图书编撰工作,已出版《新世纪少年儿童网络全书》《新世纪青年网络全书》《新世纪老年网络全书》《金色年华21世纪科普丛书》《现代农民科学素质教育丛书》《小科学家丛书》《科普趣谈图书》《少年科学院书库》等24套丛书,计152部,共2500余万字,发行突破200万册。这些科普着作中,《新世纪少年儿童网络全书》获四川省2002年度最佳图书奖和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提名奖、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小学生自我素质教育丛书》获四川省2002年度优秀图书奖,《小科学家丛书》《星潮》等被团中央等单位评为《全国青少年最喜爱的百部图书》《全国青少年喜爱的优秀读物》,《科普趣谈丛书》《流浪地球》分获首届和二届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图书提名奖,《中外着名科学家的故事丛书》(20本套)获2010年冰心儿童图书奖,《现代农民科学素质教育丛书》获国家科技部首届优秀科普图书奖。
董仁威通过组织科普创作,培养了以50余名骨干科普科幻作家组成的,老、中、青结合,遍布全球的科普科幻作家团队,能承接各类大型科普科幻丛书的创作任务。
董仁威从1979年开始业余从事科普创作,独着及与人合着78部科普作品,1000余万字,由于他是杂家,代表作分几类,科学家传记文学的代表作是《达尔文》《李时珍》,辑入《中外着名科学家故事丛书》(丛书第一获奖作者),分获第十届中国图书奖、两届冰心儿童图书奖,并被中国科协评为中国50年来“最受公众喜爱的10部科普作品”之一;科普图书代表作为《生物工程趣谈》,获第四届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被《科普创作通论》(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列为l00部中外经典科普图书,纳入湖北科技出版社与中国科普作家协会联合出版《中国l0O部优秀获奖科普图书》计划;评传类的代表作是《穿越2Ol2-中国科幻名家评传》;网络类的代表作是由他主编,并撰写其中四分之一稿件的《新世纪少年儿童网络全书》,获四川省2006年度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提名奖及“第二届四川出版.图书奖”一等奖;科学游记类代表作是《美丽三部曲》(《四川依然美丽》《成都依然美丽》《美丽西部》);科幻小说代表作《分子手术刀》(《科学文艺》)《基因武器大战智能疫苗》(《世界科幻博览》);实用科普读物的代表作是《淀粉深加工技术》《畜禽产品加工技术》(作为《中国农村文库》之一,获第二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97年全国农村青年最喜爱的科普读物)《兰花鉴别手册》(两届全国兰花博览会礼品书)。
董仁威还是科普科幻活动家,他在担任四川省科普作家协会两届主席、会长职务期间,创建了中国最大的科普创作团队-成都科普创作中心。2006年,他与松鹰、何定镛一起,在澳门注册创建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2010年,他又与吴岩、姚海军一起,创建“世界华人科幻协会”,并同姚海军、吴岩、程婧波、董晶、韩松、杨枫、杨波、郑军、石以、雷斌禄及其他世界华人科幻协会同仁一起,创办“全球华语星云奖”,成功地举办了1一3届“全球华语星云奖”评奖活动。
董仁威还从事文学创作,着有长篇小说《狂人情书》《花朝门》(获2009年度中国优秀长篇小说一等奖),中篇小说《好女孩坏女孩》,短篇小说《红辣椒》,微型小说《敲门》,科幻小说《分子手术刀》《基因武器大战智能疫苗》《智力放大器》《神秘的药店》,报告文学和传记文学《他在灯海中闪光》《绿海探宝》《两栖人》《沈括》《少年达尔文》(获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儿童文学》优秀作品奖)等,是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曾任成都市作家协会理事,现为成都市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
至2012年底,董仁威独着或与人合着各种文体图书80部。
董仁威曾获成都市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成都市科普之星、成都市科普明星,四川省先进科技工作者、四川省十大杰出科普作家、科普创作终身成就奖,中国有突出贡献的科普作家,第三届全球华语最佳科幻传播金奖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