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谁能提供一下铁路集装箱运输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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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集装箱运输是铁路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是《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引伸的规则。在铁路运输集装箱,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规定的事项,应遵守《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及铁道部公布的有关规定。
本规则的修改、解释权属铁道部。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制订管内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2条 在铁路运输的集装箱,按箱型分为:1吨箱、5吨箱、10吨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20英尺以上的集装箱称为大型集装箱。
按箱主分为:铁路集装箱和自备集装箱。
按类型分为:通用集装箱和专用集装箱。
第3条 铁路集装箱是铁道部所属的集装箱,自备集装箱是托运人配置或租用的集装箱。
用于国内铁路运输的自备集装箱,应符合《自备集装箱编号和标记涂刷规定》(附件一);用于国际间进出口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应根据国际有关条约和协议的规定,经有关机构鉴定或认可,在箱体上有相应的标志。不符合规定的,不能按集装箱办理运输。
第4条 周转集装箱是托运人投资制造的铁路集装箱。运量大而稳定或占用集装箱时间长的托运人可使用周转集装箱。
周转集装箱的投资制造和使用按《周转集装箱使用规定》(附件二)办理。
第5条 集装箱办理站名和办理自备大型集装箱运输专用线名在《货物运价里程表》中公布。
专用线所有人要求在专用线办理自备集装箱、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在专用线临时到发自备集装箱,应向车站提出申请,报铁路局审批。
第6条 承运人和托运人对适箱货物应采用集装箱运输,对《集装箱适箱货物品名表》(附件三)中规定的货物,在发站有运用空箱时,必须使用集装箱运输。
第7条 集装箱运输应采用门到门运输。托运人和收货人可使用自有运力或委托运输单位进行门到门运输,承运人应提供便利条件。个人自用物品和搬家货物可在站内装箱和掏箱。
第8条 集装箱集散站是设立在车站之外,具备库场和装卸、搬运设备的货运代理企业。车站与集散站之间的关系是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关系。
集装箱集散站在库场存留铁路集装箱、使用铁路集装箱进行整箱和拼箱运输、进行公(水)铁联运的,车站应报请铁路局同意,与其签定协议,并派货运人员参与管理。
办理接取送达业务的运输企业,应与车站签定协议。
第二章 运输基本条件
第9条 集装箱在集装箱办理站间办理运输,自备集装箱还可在经铁路局批准的专用线发送或到达。
第10条 铁路集装箱和自备集装箱不能按一批办理托运。使用承运人提供的回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按铁路集装箱办理。
第11条 下列货物不能使用通用集装箱装运:
1.易于污染和腐蚀箱体的货物,如水泥、炭黑、化肥、盐、油脂、生毛皮、牲骨、没有衬垫的油漆等。
2.易于损坏箱体的货物,如生铁块、废钢铁、无包装的铸件和金属块等。
3.鲜活货物(经铁路局确定,在一定季节和一定区域内不易腐烂的货物除外)。
4.危险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2条 托运的集装箱每箱总重不得超过该集装箱的标记总重。在对集装箱总重有限制规定的办理站间运输时,不得超过限制的总重。
第13条 集装箱不办理军事运输。
第三章 托运、承运和交付
第14条 托运人托运集装箱,应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每批必须是同一箱型,至少一箱,最多不得超过铁路一辆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且集装箱总重之和不得超过货车的容许载重量。
使用自备集装箱或要求在专用线卸车的,应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记明“使用×吨自备箱”或“在××专用线卸车”。
第15条 托运人应使用箱体状态良好的集装箱。
使用铁路集装箱时,承运人应提供箱体状态良好的集装箱。托运人在使用前必须检查箱体状态,发现箱体状态不良时,应要求更换,承运人应及时给予更换。
第16条 集装箱的装箱由托运人负责。装箱时应码放稳固,装载均匀,充分利用箱内容积,不撞砸箱体。
集装箱内单件货物的重量超过100公斤时,应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
第17条 集装箱由托运人进行施封。施封时左右箱门把锁舌和把手须入座,在右侧箱门把手锁件施封孔施封锁(环)一个。使用施封环施封时,应用10号或12号铁线将箱门把手锁件拧固并剪断燕尾。5吨以上集装箱必须使用施封锁施封。托运的空集装箱不施封。
特殊类型集装箱的施封方法另行规定。
第18条 托运人施封后,应在货物运单上逐箱填记集装箱箱号(自备集装箱应有箱主代号)和相应的施封号码。货物运单内填记不下时,填记在货物运单背面。
已填记的施封号码不得随意更改,必须更改时,托运人应在更改处盖章证明。
运托人接收集装箱时,应核对集装箱箱号和施封号码。
第19条 托运人应在集装箱门把手上拴挂一个货签(1吨集装箱在箱顶吊环上加挂一个),货签上货物名称栏免填。拴挂前应撤除集装箱上残留的旧货签。
第20条 集装箱箱体上除铁道部另有规定的外,禁止张贴或涂写任何标记和标志。
第21条 承运人对托运人确定的货物重量和货物品名应进行抽查。
发现集装箱总重超过集装箱标记总重时,应按规定核收违约金。发站发现时,在托运人对集装箱减载后运输。
需要开箱检查货物时,在发站应通知托运人到场;在到站应通知收货人到场;无法约见托运人或收货人时,应会同驻站公安检查。托运人有违约责任时,应按规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核收违约金和因检查产生的作业费用。可继续运输的,车站应会同托运人或驻站公安补封,编制货运记录。
第22条 到站应在车站货场(托运人要求在专用线卸车的在专用线)向货物运单内所记载的收货人交付集装箱。因车站货场能力限制,经铁路局批准并有当地政府的文明规定,对超过免费留置期的集装箱,承运人可委托指定单位代为保管,即移地保管。个人自用物品和搬家货物不得移地保管。
第23条 集装箱的掏箱由收货人负责。掏空后应清扫干净,撤除货签,关闭箱门。有污染的须洗刷干净。
车站对交回的空箱应进行检查,发现收货人未清扫或未洗刷的,应在收货人清扫或洗刷干净后接收,或以收货人责任委托清扫人员清扫洗刷。
第24条 收货人领取托运人自备集装箱时,自备集装箱与货物应一并领取。
10吨以下自备集装箱需要回送时,收货人应在车站交付集装箱的当时填写特价运输证明书,记明箱号,经承运人签证,30日内办理托运,向原发站回送。承运人凭特价运输证明书核收回空运费。
承运人可以利用回送的自备集装箱(国际集装箱另有规定)装运货物至回送的到站,免收回空运费。
第25条 承运人对托运的零星小件零担货物可拼箱运输,按零担货物承运,并核收集装箱使用费。
第四章 进出站和留置时间
第2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从车站搬出铁路集装箱时,须提出车站认可的证明。搬出的铁路集装箱应按时送回车站,并保证完好。
第27条 从车站搬出铁路集装箱时,承运人根据货物运单填写铁路集装箱出站单(格式一)两联。甲联留车站存查;乙联随箱同行,作为出门凭证,并在集装箱送回车站时,交还承运人。承运人收妥集装箱并结清费用后,在还箱收据上加盖车站戳记和经办人章,交给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28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使用铁路集装箱超过下列免费留置期限,自超过之日起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1.发送的集装箱:站内装箱时,应于承运人指定的进货日期当日装完;站外装箱时,应于承运人指定的日期领取空箱,按指定的进货日期进站。
2.到达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不能实行催领通知的为卸车次日)起算,2日内领取集装箱。站内掏箱时,应于领取的当日内掏完;站外掏箱时,应于领取的次日内将该空箱或装有指定当日进站货物的该重箱送回。
集装箱集散站存留的铁路集装箱免费留置时间,亦按上款规定计算。
第29条 集装箱在车站存放超过下列免费暂存期限,自超过之日起核收货物暂存费。
1.发送或回送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指定的进站日期当日进站完毕。
2.到达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不能实行催领通知的为卸车次日)起算,2日内领取集装箱,并于领取的当日内掏完或将集装箱搬出车站。
第30条 车站站长可以延长集装箱在站内免费留置期限,当铁路局按规定缩短免费暂存期限时,集装箱的免费留置期限也作相应缩短。
第五章 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的交接
第31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车站货场交接集装箱时,重箱凭箱号、封印和箱体外状,空箱凭箱号和箱体外状。
箱号、施封号码与货物运单记载一致,施封有效,箱体没有发生危及货物安全的变形或损坏时,箱内货物由托运人负责。
第32条 在专用线装车或卸车的集装箱,按下列规定办理交接。
1.托运人组织装车并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集装箱,由车站与托运人或收货人商定交接办法。
2.承运人组织装车并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集装箱,到站应派员至卸车地点会同收货人卸车,并按第31条规定办理交接。
3.托运人组织装车并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集装箱,发站应派员至装车地点按第31条规定办理交接,并会同托运人装车。
在专用铁道装车或卸车的集装箱,车站与专用铁道所有人商定交接方法。
第33条 发站在接收托运的重箱时,检查发现箱号或封印内容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未按规定关闭箱门、拧固和施封,以及箱体损坏的,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
收货人在接收集装箱时,应按货物运单核对箱号,检查施封状态,封印内容和箱体外状。发现不符或有异状时,应在接收当时向车站提出。
到站向收货人交付重箱时,对封印脱落、失效、站名或号码不符、箱体损坏危及货物安全的集装箱应向收货人出具货运记录,并按记录点交货物。
第34条 在交接中发现铁路集装箱损坏,涉及托运人或收货人责任时,由托运人或收货人在集装箱破损记录(格式二)上签认。发现自备集装箱丢失或损坏时,承运人应编制货运记录。
铁路集装箱由于托运人或收货人责任造成丢失、损坏及无法洗刷的污染时,应由托运人运或收货人负责赔偿。自备集装箱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上述后果时,应由承运人负责赔偿。赔偿额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㈡ 煤炭如何装集装箱
我先回答第二个问题:煤炭转载到集装箱的转载设备有,3吨的集装箱小铲车前面定做一个兜,就可以装箱了,集装箱到了码头就有专业的桥吊。
第一个问题:集装箱主要是转载的货物指:量小、包装规格小、不规则、包装容易损坏的物品,作方便快捷之用。
煤炭的特性:腐蚀性强、运输数量大。
用集装箱运输,海运费船公司就每只集装箱收超重费;船公司肯定每只集装箱要收污箱费,煤炭的量大,7天左右不可能整体操作完毕,船公司收集装箱的超期费;20英尺集装箱最大的限载吨位27吨,集装箱自重2.2吨,自重占运输量的8%,二边的车辆运输就多出16%的汽车运费,再加二边的装箱与拆箱费用?你说是否用集装箱装煤炭吗?
㈢ 煤炭一般运输方式及其优缺点煤炭是否可以通过集装箱运输如果可以其优点
煤炭集装箱化运输较之传统运输途径有以下几方面优势,一是集装箱运输没有环保压力,与散装运煤方式不同,集装箱采用全封闭的运煤方式,不会对环境造成扬尘污染;二是一般散装运输损耗占总量的3-5%,而集装箱不存在运输损耗的困扰;三是集装箱走班轮,基本上无滞港现象。此外,根据目前的船运价计算,集装箱运输与散装运输费用基本持平,煤价越高的煤种,越会采用集装箱运输途径。
㈣ 铁路35吨敞顶集装箱如何装卸粗粉类铁矿石
装车的话可以通过皮带线、抓料机、翻斗车进行装箱作业,
卸车的话,一般是正面吊将箱子转到自卸车上,通过自卸车来卸矿
㈤ 为什么用集装箱装煤
一、根据铁路集装箱运输资质管理规定,办理集装箱运输的车站和专用线(含专用铁路)必需符合《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货运业务资质管理规定》(广货发[2011]57号)的准入条件,才能办理集装箱运输(据贵厂现状,主要难以达到的条件:一是专用线内没有与电厂煤炭大运量相适应的集装箱堆存、装卸和修理的场地;二是必需配备集装箱专用吊具;三是具备集装箱计量称重及安全检测条件)。目前,我地铁公司黄格线及贵电厂专用线暂不符合准入条件。
二、目前有使用集装箱装运块状煤炭的先例,但是装运散状煤炭基本没有,因为散状煤炭无法从箱的侧面装车,到达专用线后卸车问题难以解决。
三、企业自备集装箱需与国铁办理年检并签订协议方可进入国铁运用。并且,空箱回送时,同样要收取企业自备空车回送费(从花坪站到下元站1010元/车)。
四、集装箱铁路运输可用专用平板车和敞车(即运煤车)装车,收取的运杂费标准区别不大,但平板车全路较少,运输比较紧张。
㈥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的基本内容
第二章 运输基本条件
第3条 本规则所称的集装箱是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运输设备:
1.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使用;
2.适于多种运输方式运送,途中无需倒装货物;
3.设有供快速装卸的设施,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4.便于箱内货物装满和卸空;
5.容积不小于1立方米。
集装箱不包括车辆和一般包装。
第4条 铁路运输的集装箱:按重量和尺寸分为1吨箱、10吨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以及经铁道部批准运输的其他重量和尺寸的集装箱。
按箱主分为铁路箱和自备箱,其中铁路箱是承运人提供的集装箱,自备箱是托运人自有或租用的集装箱。
按所装货物种类和箱体结构分为普通货物箱和特种货物箱。普通货物箱包括通用箱和专用箱,专用箱包括封闭式通风箱、敞顶箱、台架箱和平台箱等;特种货物箱包括保温箱、罐式箱、干散货箱和按货物命名的集装箱等。
按是否符合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分为:标准箱和非标箱。
第5条 集装箱箱主应保证集装箱质量符合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认可、制造、维修,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集装箱的质量满足铁路运输安全要求。
第6条 特种货物箱、专用箱和非标通用箱应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相关试验和认证,由托运人向发站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上路运输申请;铁路局(公司)对运输安全性等进行审查后,提出意见报铁道部公布上路运输。
第7条 集装箱应按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涂打相应的标记和标志。20英尺以上的集装箱应有集装箱检验单位徽记、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安全合格牌照、国际铁路联盟认证标记,其中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安全合格牌照上应标有维修检验日期或有连续检验计划标记,且箱体标明的集装箱号码应与牌照一致。
第8条 仅在国内运输的自备箱,由箱主向发站提出申请,车站逐级上报,铁道部统一公布编号后,在全路使用。自备箱箱主发生变更时,要提出集装箱证书和检修记录,由铁路局(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检验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9条 集装箱所装货物应适合集装箱运输的要求,不得腐蚀、损坏箱体。性质互抵的货物不得混装于同一箱内。易于污染箱体的货物不得使用铁路通用集装箱装运。
第10条 在一定季节和区域内不易腐烂的易腐货物,经承运人确定,可使用通用集装箱装运。
第11条 集装箱办理站(包括办理集装箱的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下同)是全国营业铁路办理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车站。集装箱办理站名在《货物运价里程表》中公布。集装箱在集装箱办理站间办理运输。
第12条 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要求办理集装箱运输时,由产权单位向接轨站提出申请,经铁道部审核后公布。
第13条 集装箱应采用门到门运输。托运人和收货人可使用自有运力或委托运输单位进行,车站应提供便利条件。特殊情况下,根据托运人、收货人要求也可在站内指定区域装、掏箱。铁路箱出站时,车站应与门到门运输单位或托运人、收货人签订运输安全协议并收取保证金。
第14条 托运的集装箱,每箱总重不得超过其标记总重和铁道部规定的限制重量。在集装箱总重有限制的办理站间运输时,不得超过限制总重。
第15条 集装箱军事运输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16条 集装箱运输危险货物要严格按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的规定,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和办理地点符合要求,箱体除符合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外还要适应所装货物的要求。
第17条 不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不能按集装箱办理运输。
第三章 托运、承运和交付
第18条 集装箱运输,以货物运单(以下简称运单)作为运输合同。托运人托运集装箱应按批提出运单。每批必须是标记总重相同的同一箱型,最多不得超过一辆铁路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铁路箱和自备箱不得按一批办理。
集装箱装运多种品名的货物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时,托运人应按箱提出物品清单一式三份。加盖车站日期戳后,一份由发站存查;一份随同运送票据递交到站;一份退还托运人。
集装箱内单件货物的重量超过100 千克时,应在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分别注明实际重量。
在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卸车的集装箱,应在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记明“在×××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卸车”。
第19条 托运的集装箱不得匿报货物品名,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货物、易腐货物、货币、有价证券以及其他政令限制运输的物品。
第20条 托运人应使用箱体状态良好的集装箱。
使用铁路箱时,承运人应提供状态良好的集装箱。托运人在使用前必须检查箱体状态;发现箱体状态不良时,承运人应予以更换。
第21条 集装箱的装箱由托运人负责。装箱时应充分利用箱内容积,码放稳固,装载均匀,不超载、不集重、不偏重、不偏载、不撞砸箱体。要采取防止货物移动、滚动或开门时倒塌的措施,确保箱内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安全。
第22条 集装箱施封由托运人负责。通用集装箱重箱必须施封,施封时左右箱门锁舌和把手须入座,在右侧箱门把手锁件施封孔施封一枚,用10号镀锌铁线将箱门把手锁件拧固并剪断余尾。其他类型集装箱的施封方法另行规定。
托运的空集装箱可不施封,托运人须关紧箱门并用10号镀锌铁线拧固。
第23条 托运1吨集装箱时,托运人应在门把手和箱顶吊环上各拴挂一个货签。货签上“货物名称”栏免填。拴挂前应撤除集装箱上残留的旧货签。
第24条 托运人施封后,应在运单上逐箱填记集装箱箱号和相应的施封号码。运单内填记不下时,可另附清单。已填记的箱号和施封号码不得随意更改;必须更改时,托运人须在更改处盖章证明。
托运人应如实填记运单。箱内所装货物的品名、件数、重量及使用的箱型、箱号、封印号等应与运单(物品清单)记载的内容相符。
第25条 发送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指定的进站日期当日进站完毕。到达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起算,2日内领取集装箱货物,并于领取的当日内将箱内货物掏完或将集装箱搬出。集装箱货物(含空自备箱)在车站存放超过上述免费暂存期限,应按规定核收货物暂存费。
第2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使用铁路箱超过下列期限,自超过之日起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1.站内装箱时,应于承运人指定的进货日期当日装完。站内掏箱时,应于领取的当日内掏完。
2.到达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起算,2日内领取集装箱。
3.集装箱门到门运输重去空回或空去重回时,应于领取的次日送回;重去重回时应于领取的3日内送回。
第27条 集装箱的掏箱由收货人负责。铁路箱掏空后,收货人应清扫干净,将箱门关闭良好,撤除货签及无关标记,有污染的须除污洗刷。车站对交回的铁路箱空箱应进行检查,发现未清扫或未洗刷的,应在收货人清扫或洗刷干净后接收,或以收货人责任委托清扫人员清扫洗刷。
第28条 收货人领取自备箱时,自备箱与货物应一并领取。
第四章 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的交接
第29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交接集装箱时,施封的凭箱号、封印和箱体外状,不施封的凭箱号和箱体外状交接。
第30条 从车站搬出铁路箱时,车站根据运单填写“铁路箱出站单”(附件1)作为出站和箱体状况交接的凭证。集装箱送回车站时,车站收妥集装箱并结清费用后,在乙联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和经办人章,将收据交还箱人。
第31条 承运人有权对集装箱货物品名、重量、数量、装载状况等进行检查。需要开箱检查货物时,在发站应通知托运人到场;在到站应通知收货人到场;无法约见托运人或收货人时,应会同驻站公安检查,并做好记录。
托运人有违约责任时,承运人应按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核收违约金和因检查产生的作业费用。可继续运输的,车站应会同托运人或驻站公安补封,编制货运记录。
第32条 发站在接收集装箱时,检查发现箱号或封印内容与运单记载不符或未按规定关闭箱门、拧固、施封的,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箱体损坏危及货物和运输安全的不得接收。
第33条 到站应向运单记载的收货人交付集装箱。
在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装卸车的集装箱,交接办法由车站与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商定。
第34条 收货人在接收集装箱时,应按运单核对箱号,检查施封状态、封印内容和箱体外状。发现不符或有异状时,应在接收当时向车站提出。到站检查发现施封锁脱落、失效、站名或号码不符、箱体损坏危及货物安全的集装箱,应向收货人出具货运记录,并按记录点交货物。
第35条 交接责任的划分:交接前由交方承担,交接后由接方承担。但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托运人负责;因集装箱质量发生的问题,责任由箱主或集装箱承租人负责。
集装箱在承运人的运输责任期内,箱体没有发生危及货物安全的变形或损坏,箱号、施封号码与运单记载一致,施封有效时,箱内货物由托运人负责。
第36条 铁路箱由于托运人或收货人责任造成丢失、损坏及无法洗刷的污染时,应由托运人或收货人负责赔偿,责任人在“铁路箱出站单”上签认,车站凭“铁路箱出站单”编制“集装箱破损记录”(附件2),作为向责任人索赔的依据。自备箱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上述后果时,车站应编制货运记录,由承运人负责赔偿。赔偿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㈦ 集装箱是用什么工具如何装到货车上的
集装箱装卸有专业的设备
场站通常用正面吊或者重箱叉
港口多用轮胎吊轨道吊 跨运车 码头岸边用桥吊 也有临时或者小规模用门机挂钢丝绳吊装的
这就是集装箱专用吊具 无论用什么机械 换装这个吊具 就ok了 四个角有一个可以旋转的锁头 插入集装箱四个角的角结构里 旋转锁住 提升起吊
还有什么不懂的尽管问昂·····
㈧ 运煤的集装箱为什么都不盖盖不怕倾洒吗
我们经常在铁路上见到,运煤的集装箱都不会有盖子存在;之所以不会有盖子存在,都是为了让煤在装卸时候更加方便。
铁路运输是煤炭运输一个最为主要的方法,如果有居住在铁路边上的小伙伴,就能够发现运送煤炭的车辆集装箱,大多不会有盖子存在,而且也不会出现煤炭倾洒的情况,只因为下面这两个原因。
正是在这两个方面原因下,使得煤炭在铁路运输的过程中,集装箱都不需要加装盖子。
㈨ 集装箱怎么装卸货
集装箱的装卸货方法:
1、垂直装卸法(吊装方式)
(1) 垂直装卸法是专用集装箱码头常用的方法,在配备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械,进行船舶的集装箱装卸作业。目前以跨运车应用为最广,但龙门起重机方式最有发展前途。
(2) 集装箱吊装方式按货场上使用的机械类型可分为跨车方式、轮胎式龙门起重机方式、轨道式龙门起重机方式和底盘车方式。
(3) 垂直装卸法在车站以轨行式龙门起重机方式为主,配以叉车较为经济合理,轮胎龙门起重机、跨运车方式、动臂起重机方式、侧面装卸机方式也较多采用。
2、水平装卸法(滚装方式)
滚装方式是将集装箱放置在底盘车(挂车)上,由牵引车拖带挂车通过与船艏门、艉门或舷门铰接的跳板,进入船舱,牵引车与挂车脱钩卸货实现装船。或者将集装箱直接码放在船舱内,船舶到港后,采用叉车和牵引列车驶入船舱,用叉车把集装箱放在挂车上,牵引列车拖带到码头货场,或者仅用叉车通过跳板装卸集装箱。水平装卸法在港口是以挂车和叉车为主要装卸设备;在车站主要采用叉车或平移装卸机的方式,在车辆与挂车间或车辆与平移装卸机间进行换装。
集装箱装卸货的配套设施有:维修、清洗、动力、照明、监控、计量、信息和管理设施等。
㈩ 铁路集装箱的装车流程是什么
铁路集装箱装车前应进行票、箱、车三检,检查货票是否齐全,箱票是否相符,箱体状态是否完好,施封是否有效,车辆装载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做妥善处理。
装车时,装车货运员应在现场指导装车,不偏载、不错载、不漏载,不磕碰箱体和车体。
装车后,还要进行“三检”,即对箱区残存箱、车辆装载状态和施封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填写货车装载清单、票据封套和有关台账,并报告作业完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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