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建设银行的经营理念是
中国建设银行的经营理念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
中国建设银行的使命是为客户提供更好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员工搭建广阔的发展平台,为社会承担全面的企业公民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的愿景是始终走在中国经济现代化的最前列,成为世界一流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的服务理念是客户至上注重细节。
中国建设银行的核心价值观是诚实、公正、稳健和创造。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成立的基本背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建设156项重点工程为中心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在全国陆续展开,为管理好巨额建设资金,建设银行应运而生。
中国建设银行有信贷资金贷款、居民储蓄存款、外汇业务、信用卡业务,以及政策性房改金融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等多种业务。
㈡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践行党的宗旨内容是什么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践行党的宗旨内容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㈢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坚持以什么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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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按照党章要求,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3)中国建设应坚持什么宗旨扩展阅读
总结运用和丰富发展执政党建设基本经验
1、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始终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建设,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
2、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和服务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按照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展开,
朝着党的建设总目标来加强,着力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根本保证。
3、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把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执政党建设的根本任务,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着力提高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凝聚各方面人才和力量,
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4、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贯彻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
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使党始终得到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
㈣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什么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条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拓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三条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第四条 坚持中国我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六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角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七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第八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第九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第十二条 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第二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十五条 国家坚持中国我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第十六条 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采取一切必要的防卫和管控措施,保卫领陆、内水、领海和领空安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第十八条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发展利益和世界和平。
第十九条 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预防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
第二十条 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抵御外部金融风险的冲击。
第二十一条 国家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能源,有效管控战略资源能源的开发,加强战略资源能源储备,完善资源能源运输战略通道建设和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国际资源能源合作,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资源能源持续、可靠和有效供给。
第二十二条 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
第二十三条 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第二十四条 国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第二十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十七条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1]
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八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依法开展情报、调查、防范、处置以及资金监管等工作,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和严厉惩治暴力恐怖活动。
第二十九条 国家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积极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置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定。
第三十条 国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风险的预警和防控,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坚持和平利用核能和核技术,加强国际合作,防止核扩散,完善防扩散机制,加强对核设施、核材料、核活动和核废料处置的安全管理、监管和保护,加强核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防止、控制和消除核事故对公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不断增强有效应对和防范核威胁、核攻击的能力。
第三十二条 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第三十三条 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保护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利益的需要,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三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有关行政措施,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实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第三十九条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第四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第四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㈤ 党的建设为什么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㈥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一,这是党的性质所决定的。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只有彻底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身。因此,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代表少数人利益的党,而是完全站在绝大多数的广大劳动人民立场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党。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就体现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而共产党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也就必须牢记并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二,这是党的无产阶级世界观所要求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理论基础。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党只有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现阶段,我们党担负着领导各族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重任,同样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取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辉煌成就。
第三,这是党取得革命和建设事业胜利的根本保证。历史表明,我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最终能够战胜千难万险,取得民主革命胜利,是因为我们取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在新的历史时期,党领导人民在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中,所以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也是因为我们取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从人民那里吸取了无穷无尽的力量。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指出的:“党在长期斗争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这个历史性的经验总结说明,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离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就一事无成。
㈦ 为什么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3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1是中国人民经历长期的实践郑重作出的历史性选择,最充分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才能最广泛,才能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才能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
㈧ 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如一的坚持什么宗旨
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㈨ 为什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坚持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
弄个简洁的答案:
(1)从根本上说,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①才能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②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③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㈩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核心内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兴国之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国之本、政治基石),坚持改革开放(强国之路、活力源泉)。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说,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和国家始终把经济建设作为中心工作,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要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要地位。: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2、只有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发展生产力摆在首位,才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才能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为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才能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提高国际地位,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3、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国策。30年来的实践证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我国科学技术、生产力水平大幅提高,社会文化事业大力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
(10)中国建设应坚持什么宗旨扩展阅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
1、以民为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市场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运行基础。
3、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
4、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5、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
参考资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