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韩国"世越"号沉船是中国人打捞出水的吗
是的
是上海打捞局完成的
上海打捞局在竞标中击败了其他对手,获得了合同
“世越号”打捞历时一年半,上海打捞局在工程中投入作业船舶3000余艘次,施工作业人员2170人次。其中,作业所占比重较大的潜水作业已累计完成潜水作业逾6000人次,水下作业总时间近13000小时。上海打捞职工先后完成对沉船打捞首阶段的沉船预调查、防流失安全网安装、油舱抽油、船艏抬吊、托底钢梁穿引等作业内容,工程时间之长、任务之艰巨,创造了世界之最。
㈡ 想打捞近海废弃的沉船 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法的第一条旨在确保航行安全,并加强沉船的打捞与管理。
2. 第二条指出,除了军事舰艇和木帆船,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和内河沉没的船只,包括其船体、器物和货物,都适用于该管理法。
3. 第三条规定了应当进行打捞的沉船类型,包括:
- 妨碍船舶航行、航道整治或工程建筑的沉船;
- 有修复使用价值的沉船;
- 虽无修复使用价值但有拆卸利用价值的沉船。
4. 第四条规定,若沉船严重危害船舶安全航行,港(航)务主管机关有权立即进行打捞或解体清除,并将措施通知沉船所有人。如果沉船所有人不明或无法通知,应在当地和中央报纸上公告。
5. 第五条规定,对于妨碍船舶航行、航道整治或工程建筑的沉船,港(航)务主管机关应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申请和打捞期限,并通知或公告沉船所有人。沉船所有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并完成打捞,否则港(航)务主管机关可代为打捞或清除。
6. 第六条规定,对于不属于第五条范围的沉船,沉船所有人应在船舶沉没后一年内提出打捞计划和完工期限,经港(航)务主管机关批准后进行打捞。
7. 第七条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沉船所有人会丧失其沉船所有权,包括:
- 妨碍船舶航行、航道整治或工程建筑的沉船,在申请期限内未申请或声明放弃,或打捞期限届满未完成打捞;
- 其他沉船自沉没后一年内未申请打捞,或完工期限已满未打捞。
8. 第八条规定,港(航)务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对捞起的船体、器物、货物或解体所得的材料进行作价处理。沉船所有人一年内可申请领回原物或处理所得价款,逾期将丧失所有权。领回时,所有人应偿还有关费用。
9. 第九条规定了打捞和解体清除沉船的批准权限:
- 500总吨以上或300匹指示马力以上的沉船由交通部批准;
- 其他沉船由港(航)务主管机关批准,并报交通部或省人民委员会备案。
10. 第十条规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打捞或拆除沉船。偶然捞获的沉没物资应交给当地港(航)务主管机关处理,可能会获得奖励。
11. 第十一条规定,有修复价值且不严重妨碍航行安全的沉船不得解体。申请解体沉船时,必须提供沉船无修复价值的可靠勘测资料。解体时应尽量完整捞起,并经港(航)务主管机关鉴定后处理。
12. 第十二条规定,全国沉船勘测工作由交通部打捞专业机构负责,但港(航)务主管机关因业务需要也可自行勘测。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沉船勘测需获得港(航)务主管机关批准,并抄送结果。
13. 第十三条规定,该管理法经国务院批准后由交通部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