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问题
三次土改。
第一次改革:1950年到1953年,土地公有化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
第二次改革:19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在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中国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第三次改革:2008年,在“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中,就写明了“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