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国、法国和美国是如何在上海划定租界的
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南京条约》第二条里仅规定允许英国商人同眷属在五处通商口岸寄居。1843年7月广州重新开放,外商寄居在十三行街的“夷馆”中。“夷馆”或称商馆,属中国行商产业,仅由外商出资租用。在其他新开放的商端口,外商最初都是散居在县城内外的民房或寺院内,没有一定的居住范围。不久因受到当地人民的反对,不准进城居住,他们才移出城外,通过私人订立租赁契约并经地方官府认可的形式,租居、寄居或租地盖屋。后英国领事巴富尔借口不平等条约的规定向上海道宫慕久欺骗讹诈,要求一块专供英商占有的居留地,1845年11月29日,由上海道公布的《上海租地章程》明文划定洋泾浜(今延安东路)以北,李家庄(今北京路)以南之地准租与英国人为建筑房屋及居住之用。次年9月,又议定以边路(今河南路)为西界;这块面积约八百三十亩的地段后来就称做“英租界”。1848年10月间,英国领事阿礼国又借口所谓“青浦事件”;和上海道麟桂议定把地界向西伸到泥城浜(今西藏路),向北开拓到苏州河边,整个租界面积达两千八百二十亩。此后,法国于1849年,美国于1863年(同治二年)在上海正式划定了租界。1863年9月21日(八月初九)英美租界又合并为“公共租界”,即由英美领事为首的几国共同管理的区域。
② 中国近代史中最早成为外国的租借地的是哪里
1. 英国在上海设立的首个租界是在《南京条约》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签订后不久,由英国首任驻上海领事巴富尔于1843年到达上海,并在1845年与上海道台宫慕久商定《土地章程》后确立的。该租界位于黄浦江以东、洋泾浜以北、李家厂以南。
2. 紧随英国之后,法国在1848年首任法国驻上海领事敏体尼到达上海后,于1849年与上海道台麟桂商定辟设法租界。
3. 1848年,上海道台同意了美国传教士文惠廉的请求,在虹口建立美租界。
4. 到19世纪50年代中期,英美法三国领事联合通告,擅自公布《上海英美法租界土地章程》,并建立统一管理英、法、美三租界的管理机构工部局。尽管如此,法国方面为维护自身利益,坚持对法租界的独立管理权。
5. 1863年,英美租界正式合并,形成公共租界,而法租界则成为法国专管租界。
6. 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此后均经历了多次扩张。公共租界面积最终达到33506亩,法租界面积达到15750亩。
7.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十六世纪,澳门曾被葡萄牙商人占用,但由于控制权仍在中方,且葡萄牙人需向中国政府交纳地租,因此澳门并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租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