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高層管理職位、中層管理職位、基層管理職位都有哪些
高層管理的結構
高層管理的工作應由一個班子而不是由一個人來擔當,不論它在組織結構圖上採用什麼職銜。因為首先,一個人不大可能同時具備該項職務所要求的各種不同氣質;其次,其工作量也不是一個人所能完成的;再者來說,由一人擔當高層管理常常形成「接班危機」 ——在企業中,除了原來的最高人物以外,沒有其他真正做過高層管理工作的人來繼承。
從1907年到20年代早期,福特汽車公司正處在發展和成功的時期。研究表明,這段時期是由亨利·福特和與之處於平等地位的詹姆士·庫曾斯(James Couzens)組成的一個真正的高層管理班子來經營的,許多領域的最後決策權在高層管理班子中有明確的分工。庫曾斯以後進入政界並在美國新政時期成為一個深受人們歡迎的來自密西根州的自由派參議員。庫曾斯離開福特汽車公司以後,亨利·福特成了一人的高層管理。從那以後,福特汽車公司開始走下坡路,這不是什麼巧合。
組建高層管理班子
在較小公司的組織結構圖上,高層管理可能看似只有一個人。但是,如果該公司是一個健全的公司,仔細考察一下就可能發現,其他人顯然在擔當著一部分高層管理的職責。
較大而較復雜的企業,則需要一個結構明確的高層管理班子。這種班子可能像一般流行的做法那樣組成為一個「總經理辦公室」 ,其中包括幾位處於平等地位的人物,每一人有一個分工負責、具有最後決定權的領域。這正是德意志銀行的喬治·西門子所設計的那種結構。20世紀20年代的杜邦公司、新澤西標准石油公司和荷蘭皇家殼牌石油公司的組織設計者所制定的基本上也是這種結構。
另外還有一種相當普遍的結構形式是,只有總經理或董事長一個人擔任主要負責人,然後有三四個高層人物,每人承擔明確分工的高層管理的職責。通用汽車公司50年來一直都是採用這種結構:一位董事長、一位副董事長、一位執行委員會主席和一位總經理,這4個人按其個性進行分工,而這4個職位則是固定的。
當然,公司高層管理的結構還有其他許多種變形。
但是,正由於組織結構圖上有一個高層管理班子不一定就的確存在著這么一個班子,所以有必要採取措施防止在高層管理班子的偽裝下實行獨裁。
最好的例證就是西門子本人的想法在德國的遭遇。1887年通過的《德國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是西門子努力的結果,該法規定,在公司中要成立一個董事會即高層管理班子。但是,許多德國公司,特別在1900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卻均是由一位專制的總裁來經營的,董事會的其他成員都擔負著全職職能工作。這些公司大都管理不善。
要防止這點的唯一有效辦法是,把每一項高層管理的任務明確地分配給每個人,作為他的直接和首要的職責。還有,在較大的公司中,凡承擔任何一項高層管理職責的人都不應該再承擔不屬於高層管理職務的任何職責。
近來,負責若幹事業部的集團負責人在一些大公司中已很普遍。他除了擔任自己那個集團作業上的負責人以外,還被要求以一部分時間,一般為30%,從事於公司的高層管理的任務。這聽起來很有道理,但實際上卻行不通。集團負責人太忙了,以致不可能從事明確指定的高層管理的任務,因而無法在這方面做出貢獻。
有一個公司認識到了這一點,那就是IBM。該公司在一些主要領域中有一些集團負責人,如研究、工程和製造,國內銷售和服務,國際業務,以及非電子計算機業務。但該公司另外有一個由董事長、總經理和兩位高級管理人員組成的4人管理委員會。這4個人都不再擔任具體的作業工作,每一個人都承擔明確分工的高層管理的職責。
有多少個高層管理
在大而復雜的企業中始終存在著幾個而不是一個高層管理,在跨國公司中則更是如此。整個公司是一個企業。但聯邦制組織的公司的自治性事業部也是一個企業,因而要求有它自己的高層管理、自己的高層管理的任務以及自己的關鍵活動。
喬治·西門子在一個世紀以前就認識到了這一點。他那設在柏林的董事會是一個高層管理集團。另一個則由柏林的董事會成員和主要分行的關鍵人員組成。但是,柏林以外的每一主要分行也有它自己的一個小的高層管理班子。柏林的班子可以說是首要的班子。但每一個省里的班子也有它自己的「首要職責」。對於這些職責來講,柏林的班子只起「支持」或「後備」的作用。
事實上,一個企業的復雜性的特點之一,正在於它要求有不止一個高層管理班子,並明確認識哪一個班子在哪個領域負主要的責任,有些什麼限制。
我們現在可以把一個能發揮作用的高層管理結構的基本規范概述如下:
第一,出發點是對高層管理的任務進行分析;
第二,必須把每一項高層管理任務明確地分配給某人,由他對其負直接的、完全的責任;
第三,按其成員的個性、條件、氣質來分配高層管理班子的各項職責;
第四,任何人,不論其職銜是什麼,只要分配擔任了高層管理的活動,就屬於高層管理;
第五,除了在小而簡單的企業中以外,凡承擔高層管理職責的人,不應該再從事其他工作;
第六,復雜的企業要求有不止一個高層管理,每一個都按上述規范來組織。
高層管理的配合
一個高層管理要有效地進行工作就必須滿足一些嚴格的條件。它不是一種簡單的結構,並不會由於其成員互相喜歡對方而順利工作。事實上,一個高層管理班子,無論其成員之間的個人關系如何都必須能發揮高層管理的作用。
第一,誰在某一領域中負主要的責任,就應擁有最後的決定權。要使一個高層管理發揮作用,就不能允許下級就高層管理班子中一個成員的決定向另一個成員去申訴。每一個成員必須以高層管理的全部權威來發言。否則,只會導致玩弄權術,破壞整個高層管理集團的威信。
第二,任何成員不應該對不是由他主要負責的事務做出決定。如果這類事務提交到了他那裡,也應該轉到對之負主要責任的同事那裡去。
艾爾弗雷德·P·斯隆無疑地是通用汽車公司的總經理,他在公司總體管理機構中的精神權威是無與倫比的。但是,斯隆卻一再地這樣說:「我看你最好把這事同布朗先生或布雷德雷先生或威爾遜先生(這些人都是20世紀40年代後期他在高層管理集團中的同事)去商量一下。」「我對他們將如何決定很感興趣,請你把他們的決定告訴我。」當來訪者離開以後(來訪者通常是公司中的高級經理人員),斯隆有時會拿起電話,鎮靜地請布朗先生到他的辦公室來商量這件事。斯隆通常對事情有很明確的看法,但他約束自己從來不在高層管理以外發表不屬於自己直接負責的事務的看法。
第三,高層管理班子的成員不一定要互相喜歡,甚至不一定要互相尊重,但他們決不應該互相干擾。即使是「性情最急躁」(最不守紀律)的人,但作為高層管理的一個成員,也最好嚴格地貫徹執行這一條。在公眾場合,即在高層管理的會議室之外,他們互相不應該講對方的意見,互相不批評對方,互相不貶低對方;也最好互相不贊揚對方。
第四,一個高層管理班子不是一個委員會,而是一個班子。一個班子需要一個班長,在危機時刻,他必須願意而且能夠——有法定權力——接管整個事務。班長不是老闆,而是領導者。
班長發揮作用的方式有所不同。杜邦公司總經理傳統上只有一票的投票權,而主要依靠他精神上的威信來發揮領導作用。新澤西標准石油公司董事長傳統上連這點法定權力都沒有,多年來,表決必須一致通過。斯隆在通用汽車公司中從法定權力上講有超過其管理班子中同事們的權力,但他幾乎從來沒有用過這樣的權力。他們總是在肯定自己已了解高層管理班子中每一位同事的觀點,以及每一同事已充分了解董事長和總經理的觀點以後才會做出決定。在其他一些高層管理班子中,班長有最後的決定權,至少有否決權。也有一些班子,班長的主要作用是指定班子中的一位成員,在某種特殊情況下,做出最後的決定。
第五,高層管理成員在其負責的領域中,應該做出決定。但某些決策應「保留」給整個班子來做,或者至少要同班子討論後再作決策。確定「我們的企業是什麼以及應該是什麼」,放棄某些主要產品線或增加某些新的產品線,主要的資金分配,以及關鍵的人事決策等顯然屬於這種領域。
第六,高層管理的任務要求在班子的各個成員中進行系統而密切的信息交流。高層管理的每一項任務對整個組織的前途都有著決定性的影響,每一個成員應該在他分工的領域內有最大程度的自主權進行工作,而他要能做到這一點,就必須盡最大的努力把自己領域內的情況充分地告知他班子中的同事。
在20到30年代建立通用電氣公司的菲律浦·楊(Philip Young)和傑拉爾德·斯沃普(Gerald Swope)組建了一個極為有效的高層管理班子。斯沃普負責工程、生產和銷售,楊則負責財務、政府關系、國際事務和公共責任。據傳說,這兩個人互相不喜歡對方而且很少交談。但他們很注意互相通報他們所有的活動,在一個辦公室中進行的各種事務,另一個辦公室在一兩天內就知道了。通用電氣公司中有一些老人認為,這種沒有人情味但組織得很好的制度,比起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接替斯沃普和楊的經常開會和個人密切聯系的高層管理班子工作得更好。換句話說,尊重工作任務並明確了解任務是什麼以及由誰負責,是一個有效的高層管理的基礎。
為大腦提供養料
大腦幾乎吸收人體所有氧氣和能量的一半。人的五官直接為大腦工作而向它供給各種刺激。可以說,人的身體首先就是為了給大腦提供養料、各種刺激和能量而組織起來的。
同樣,企業的大腦——高層管理也需要有它自己的提供養料、刺激和信息的器官。高層管理有著特殊的任務和特殊的需要,而它所需要的資料、信息、刺激不同於作業人員所需要的。因為高層管理所需要的大都是關於未來而不只是關於現在的,是關於整個企業的而不是關於企業的某些部分的。
喬治·西門子在組織高層管理時最突出的創新是「執行秘書處」。這可能是他最重要的貢獻。盡管源於德國的「執行秘書處」並不能適用於每一個公司和每一種文化傳統,但是,除了非常小和非常簡單的公司以外,每一個公司都需要有一個特殊的機構來向高層管理提供思想、刺激、問題、知識,尤其是信息,它們是高層管理的工作所必需的工具。
西門子的「秘書處」是作為一種特殊的職業而建立的。花了很大的力量在銀行內部以及大學或政府機構中去尋找最能幹、最有才華、最聰明的年輕人。然後就把他們安排在秘書處。其中轉入銀行作業工作部門的人很少,極少數人進入了高層管理。結果,秘書處變成了與外界隔絕的一個單位。
這個顯然的缺點是可以補救的。所應遵循的規則是,凡進入秘書處的人,即進入為高層管理提供信息、刺激、問題的集團的人,應該首先在具體業務工作中做出成績來。秘書處的工作應該被看作對那些在早年就做出成績的擁有較高能力的人的一種重要訓練。而且,任何人都不應在秘書處超過一定的年限——至多不能超過5年到8年。然後,他應該回到作業職位上去。
秘書處始終應該保持較小的規模。它應該只限於關鍵活動而不是試圖包括一切事務,應該把注意力集中在企業的主要需要上。事實上,應明確規定它是一個為高層管理服務的部門,它的首位的、可能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確定並仔細考慮影響企業的業績和成果的關鍵因素,以及影響「我們的企業是什麼」和「我們的企業應該是什麼」這些問題的主要因素。它應該經常問一下:「高層管理在做出面向未來的重大決策時需要一些什麼信息?」
任何企業所取得成就的限度都不能超過其高層管理所容許的限度。「瓶頸」畢竟在瓶子的頂端。在企業的所有各項職務中,高層管理的職務是最難組織的,但也是最有必要予以妥善組織的。
來源:《IT經理世界》
❷ 中國本土十大管理咨詢公司有哪些
2020年中國本土十大管理咨詢公司排行榜,請參考由中國企業聯合會管理咨詢委員會選舉的「2020中國管理咨詢機構50大名單」!希望對你有幫助
❸ 中國中央有多少個部級 部門
國務院現在部委有26個,分別是: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6、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7、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8、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9、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10、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
12、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
13、中國人民銀行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15、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17、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18、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21、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2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5、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26、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3)中國高層管理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1、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經總理提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2、2018年3月22日 《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規定部門設置如下:
國務院設置辦公廳、國務院組成部門(26個);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1個);國務院直屬機構(16個);國務院辦事機構(2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9個);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16個)。
3、國務院的機構名稱,一般由三部分組成,即區域或層級關系、矢名、格級名,分別規定了機構的管理服務范圍層級、隸屬關系、工作內容以及級別規格等。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為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它的區域名,表明它的管理范圍和隸屬關系;「自然資源」是它的矢名,表明工作內容;「部」是它的格級名,表明了它的級別規格。
❹ 中國副部級及其以上單位有哪些
呵呵,oucn回答了我的問題,就是所謂享受副部級待遇校長的學校的院長或者系主任一般還是處級,副校長一般還是副廳級。
但是有些部隊院校的校長可能不是享受副部級,而是整個單位就是正爾巴經的副部級,例如國防科大,校長政委是副部長,那麼副校長是否一般都是正廳,學院院長或者系主任就是副廳級?
還有一些事業單位,如中央電視台、國家郵政局、國家統計局,是副部級單位,台長、局長是副部級,副台長、副局長是正廳,部門領導如cctv的新聞中心、體育中心等一把手都是副廳級。
另有一些中央企業單位,如原來從5大國防軍工部委改為企業集團的10大軍工,如中核集團、中航科技集團、中船集團以及中石油、中石化等都是正部級,正職為正部、副職為副部,其部門都是正廳。
還有幾十家中央企業,如中國電信、網通、聯通等都是副部級企業,一把手是副部長,副手和部門、省分老總都是正廳。
❺ 政府十大行政管理部門都有哪些
自2018年兩會開始,我國自上而下掀起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至2019年全部結束,中央、省、市、縣包括鄉鎮都發生了很大變化,成立了很多新部門,你知道有哪幾個嗎?
9、司法局。由原司法局整合法制辦等職責組建而成,負責法制宣傳、司法管理等職責。
10、退役軍人事務局。由原軍轉辦整合民政擁軍優撫等職責組建而成。負責與退役軍人相關事項管理。
❻ 一家大型公司的高層職位有哪些
首席執行官(CEO):
公司董事會的代理人.執行董事會授予的部分經營管理權利.是公司政策執行機構的最高負責人.通常由董事長兼任.
總裁:
僅次於CEO的公司第二號行政負責人.是行政負責人,所以總是裁人.一般由CEO兼任.
總經理、首席營業官(COO):
CEO的助手,公司的第三號人物.負責公司的日常營業.不是行政,所以他不裁人.
董事長:
公司董事會主席,直接領導公司里的董事會,以及附設的執行委員會、任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等一些專門委員會.是公司的老大.
主席就是董事主席是董事會的負責人。也就是董事長.香港公司要求至少兩位股東和董事。多出兩位股東的,不一定每個股東都成為董事,但董事至少是兩位,其中有一位可以是董事主席。當然,更多時候,股東就是董事。
總經理和總裁們紛紛改稱CEO,這個縮寫詞比它的中譯版"首席執行官"更簡潔,在中國人心目中更有神聖感,於是便出現了今天CEO滿天飛的局面。剛剛從大學畢業的年輕人驕傲的在名片上印著自己是某家新公司的CEO,海爾這樣年營業額上百億的大企業總裁也要求別人稱他CEO,但大部分人並不知道這個英文縮寫詞的實質內涵。董事長,總裁,CEO,這三個公司領導者的稱謂不僅僅是文字游戲,它包涵了企業管理制度的基礎,與其說是權力的基礎,還不如說是義務的基礎。如果權力變成了一種享受,甚至連權力擁有者的稱謂都變成了一種享受,那真是糟糕透頂。
董事長的英文是Chairman(准確的說是Chairman of the Board),總裁是President,首席執行官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這是眾人皆知的。但媒體並沒有意識到這三個稱謂的微妙差異,經常把President譯成董事長或首席執行官,CEO有時候又被譯成總裁,情況十分混亂。Chairman這個職務可能是現代公司管理層最早確定的職務之一,因為它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President和CEO都由Chairman任命,董事會只能由Chairman召集,非例行的股東大會一般也只能由Chairman召集(或者由股東聯名呼籲召集,這要看公司章程)。既然President和CEO都是由Chairman任命的,理論上講Chairman也可以隨時解除他們的職務;不僅如此,Chairman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監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因此我們常常看到一位弄砸了許多事情的CEO被罷免,卻依然保留董事職務;即使他沒有多少股份,仁慈的股東往往也會允許他在董事會繼續呆下去。
怎樣設置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職位,以及如何界定他們的職責許可權,是一個在實際上和法律上都還沒有公認標準的問題。從公司治理結構比較完善的美國的情況來看,也並沒有一個公認的聯邦標准。美國絕大多數州規定上市企業至少要有三名行政官員:總裁(President),董事會秘書(Secretary)和財務主管(Treasure)。除此之外,企業的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章程(Bylaw)任命任何數量的其他行政官員,包括CEO,COO職位,但並非法定必設。
換言之,企業的行政長官的職權劃分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而是因企業不同而不同。兩位同樣具有CEO頭銜的行政長官的實際權力可能相去甚遠。這是因為企業的法定權力機構是董事會,而董事長的實際權力在不同企業之間相差很大。從美國實際來看,CEO,董事長在什麼情況之下可以或不可以代表企業,有很大差異。1973年美國American Express vs.Lopez 案例中,法院判決意見指出「董事長一職在其演化過程中在不同企業出現了不同的走向。在有的企業,董事長一職由首席執行官兼任,他可能把日常事務都交付給了一位年輕的經理,但仍然執掌大權;在其它企業,董事長由資深、退休的首席執行官擔任,但實際只起咨詢參謀作用。在另外一些企業,董事長和首席執行官則成為權力大體平等的「雙首腦制度」。還有的企業則設「CEO辦公室「,由幾個高級行政長官共同執行企業權力。
因此,美國法律中對企業行政首腦(不管頭銜是總裁,還是首席執行官或其它職稱)的「明顯權力」(Apparent authority)和「實際權力」(Actual Authority)有很詳細的討論。一般來說,在處理企業的一般業務時,企業首長被認為可以代表企業做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決定;而對於特別業務(Extraordinary Business),如出售企業的重大資產,收購兼並其它企業,重大捐贈,或為其它企業擔保債務等等,則不能代表企業,而需由董事會決議。
因此,從實踐來看,是否需要同時設CEO,總裁,COO,要根據企業的規模、業務種類、總裁更替計劃的需要來定。美國企業的通常實踐是CEO作為一把手,而把總裁和COO作為培養一把手接班人的過渡性崗位。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必須同時設這三個崗位。美國管理最好的企業,通用電氣就只設CEO,而不設COO。
董事會的職責
根據《公司法》規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經營決策機構,也是股東會的常設權力機構。董事會向股東會負責。經董事會研究,現將董事會職責及議事規則明確如下: 一、董事會職責 1、負責召集股東會;執行股東會決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聽取總經理的工作報告並作出決議; 6、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終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項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門負責人,並決定其獎懲。 董事長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職權: 1、召集主持股東會、董事會會議; 2、簽署或授權簽署公司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簽署由董事會聘任人員的聘任書; 3、在董事會閉會期間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聽取總經理關於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的匯報; 4、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重大事件時,可對一切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種裁決和處置必須符合國家和公司利益; 5.決定和指導處理公司對外事務和公司計劃財務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及公司重大業務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應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權。 二、議事規則 董事會成員出席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應於會議召開十日前,將會議時間、會議事項、議程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經董事長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總經理建議,應召開臨時董事會。 董事長可視需要邀請公司分管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董事會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董事會會議由半數以上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做出的決議須經董事會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決通過方可作出。其中,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公司分立、合並、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總經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董事會決議反對票與贊成票相等時,由董事長裁決; 董事會討論有關董事事項時,該董事應迴避。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或指定代表人代為出席,委託書中應闡明授權范圍。 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一名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其行使職權。 董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不同意見要作在會議記錄上。
CEO的職責
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即首席執行官,是美國人在20世紀60年代進行公司治理結構改革創新時的產物,它的出現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將原來董事會手中的一些決策權過渡到經營層手中。
在我國,CEO這個概念最早出現在一些網路企業中。在那裡,CEO往往是自封的,也很少有人去研究這一稱謂對企業到底意味著什麼。但是,當「CEO」在中國叫得越來越響的時候,我們應該認識到,高層人員稱謂的改變不是一件小事,設立CEO職位不應僅僅是對時尚的追趕。
CEO與總經理有何不同?
CEO與總經理,形式上二者都是企業的「一把手」,CEO既是行政一把手,又是股東權益代言人——大多數情況下,CEO是作為董事會成員出現的,總經理則不一定是董事會成員。從這個意義上講,CEO代表著企業,並對企業經營負根本責任。
在國外,由於沒有類似的上級主管和來自四面八方的牽制,CEO的權威比國內的總經理們更絕對,但他們絕不會像總經理那樣過多介入公司的具體事務。CEO做出總體決策後,具體執行權力就會下放。所以有人說,CEO就像我國50%的董事長加上50%的總經理。
另一方面,在我國存在這樣一類企業,在其發展壯大的過程中,某一個具體的企業家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其個人威望在企業中形成了一種強大的影響力。在這種情況下,不管他的稱謂是什麼,他始終是企業事實上的「一把手」,乾的就是CEO要乾的事。從這個角度來講,CEO與這類總經理、總裁相比,在許可權上並沒有什麼變化。
CEO與董事長是分是合?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而CEO是由董事會任命的,是公司的經營執行領導。
為了解決董事會的決策、監督和CEO的決策、執行之間可能會有的脫節問題,美國一般由董事長(即董事會主席)兼任CEO。在美國,有75%的公司,其CEO和董事長就是同一人。同時,CEO一般是在董事會閉會期間代行董事會權力的執行委員會的主席。但也有例外,花旗集團的董事長和CEO是一個人,執行委員會主席則是另外一位重要人物。
在其它國家,CEO和董事長的功能是分設的。英國和日本的董事長(會長)多為退休的公司總裁或外部知名人士,是非執行人員,只是董事會的召集人和公司對外形象的代表。他們對公司決策制定過程影響有限,主要責任是對管理者的監督和維持公司與社會、政府、商界的關系。
CEO到底是干什麼的?
CEO 的設立,體現了公司經營權的進一步集中。由於CEO是作為公司董事會的代理人產生,授予他何種權力、多大的權力以及在何種情況下授予,是由各公司董事會決定的。一般來講,CEO的主要職責有三方面:
(一)對公司所有重大事務和人事任免進行決策。決策後,權力就下放給具體主管,CEO具體干預的較少。
(二)營造企業文化。CEO不僅要制定公司的大政方針,還要營造一種促使員工願意為公司服務的企業文化。
(三)把公司的整體形象推銷出去。CEO的另一個重要職責是企業形象推廣,推銷的對象可能是公司的投資者、現有和潛在的客戶、債權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要推銷的可能是產品,也包括企業文化、領導班子,等等。
表現卓越的CEO總是公司的第一號思想領袖。他們總攬全局,領頭開拓雄心勃勃的遠景設想。
誰是中國企業的CEO?
事實上,想要看清楚誰才是中國公司真正意義上的CEO,或者說,董事長和總經理誰才是真正的CEO,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有關研究表明:(1)在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的情況下,這個人就是CEO。這種情況與美國的董事長兼CEO相似,有20.9%的中國上市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該類公司的決策和執行權高度合一。(2)在董事長不任總經理並且不是每天在公司上班的情況下,總經理可以看作是CEO。這種情況與美國的董事長和CEO分任情況類似,該類公司的決策權和執行權相對分離,有34.3%的中國上市公司是這種情況。(3)在上述兩者之間,董事長不任總經理但每天在公司上班,我們認為這種情況下,董事長和總經理都具有CEO的職能,類似於國外往往在兩個公司合並後的磨合期產生的雙CEO現象。至於實際運作中董事長和總經理誰的權力更大就要看實際情況了,一般而論可能董事長強一些而總經理弱一些,有44.8%的中國上市公司是這種情況。
產生這種結果,也有我國法律的原因,《公司法》規定董事長是法定代表人,並且董事長在董事會閉會期間有代行董事會部分職責的權力——而不是董事執行委員會在董事會閉會期間代行董事會。如果天天在公司上班,董事長必然要介入到執行活動中。
因此,在CEO體制下,董事長與CEO是否由同一人兼任要根據各公司具體情況而定,建立起適合CEO體制的董事會治理機制和結構才是更為關鍵的問題。
CEO體制下的董事會是什麼樣?
董事會的治理結構最終做到明晰和完善,需要專業化的技巧,即應該分清董事職責,細化內部分工和權力制衡。治理結構需求專業化的技巧,這些技巧必須通過董事會層次的委員會得到最佳執行。因此,在歐美一些國家,董事會中通常設置一些專業委員會,分別負責協調董事會做好工作。典型的委員會如:執行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等。其中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是英、美上市公司所必須具有的。這些委員會成員主要由外部董事和獨立董事組成,對董事會負責,可以獨立地開展工作。
(1)執行委員會。通常由CEO及其他執行董事組成(也可包括非董事的高級管理人員)是公司的最高經營領導核心,作為董事會的常設機構在董事會閉會期間代行董事會的職權。CEO任該委員會主席。執行委員會可以每周開一次會議,主要任務是決定和審查公司政策,並對大量日常工作和活動作出協調性規定。
(2)審計委員會。其主要職責由公司章程規定,比如推薦公司的外部審計機構;檢查外部審計的費用、工作期限及其獨立性;檢查公司內部資深審計官員的任命和替換;審視公司年度財務報表以及管理層和外部審計在准備這些財務報表時有關的意見分歧;徵求外審及內部資深審計官員的意見,注意公司財務控制是否適當等。
(3)薪酬委員會。負責研究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報酬事項(固定薪金和持股方案等),向董事會提交薪酬方案。薪酬委員會基本上由外部董事組成。
(4)提名委員會。負責向股東大會提交每年改選的董事名單和候選人名單。並負責尋找和提出CEO的繼任人選,報請董事會考慮。提名委員會通常由外部董事組成。
CEO體制下的董事會都干什麼?
在CEO 管理體制下,董事會已經成為小董事會。董事會不再對重大的經營決策拍板,董事會的主要功能是選擇、考評管理人員和制定以CEO為中心的管理層的激勵制度。另一方面,CEO 雖然對其他主管擁有絕對的權力,但這個權力也受到很大限制。CEO要受代表投資人利益的公司董事會的監督和制約,CEO與董事會之間的關系類似西方國家的總統和議會。
(附:CEO體制下董事會的職責
1、行使監察職能:提名CEO,批准CEO及其他經理人員人選,為CEO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確保管理人員的能力,評價管理人員的業績,確定管理人員的新酬,對管理人員進行持續的審計監督,制定公司章程,設計和修訂將由經理人員實施的政策目標。
2、確保遵守法律規定:熟悉新的法律規定,確保公司遵守每一項相關的法律規定,用正當手段迴避不利於公司的法律規定,提名新董事,通過資本預算,授權發行新股、公司債券等。
3、保護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監督產品質量,致力於員工工作條件的改善,檢查勞動政策和實踐,提高公司在顧客之中的知名度,保持公司良好的公共形象,與政府機構、教育科研機構、民間團體保持密切聯系。
4、服務於股東的利益:保護股東的股權收益,促進公司資產的保值增值,制止股份稀釋,保證股東在任選代表時有平等的機會,用信件、公報等形式將公司經營信息通知股東,宣布適度的分紅,保證公司的生存。)
CEO受董事會的監督和制約的很重要體現是:當公司的CEO不能很好地履行經營職能、帶領企業發展時,董事會能有效地將之撤換。這也是一個健康的、有彈性的企業治理結構所必須具備的能力。
對於中國,CEO是個新鮮事物,發展時間還很短,所以我們應先從國際市場上學習經驗,並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選擇和聘任適合自己企業的CEO。並逐步建立起適合CEO體制的董事會治理機制和結構,以適應快速發展和國際化的需要。
獨立董事的職責概述
獨立董事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負有誠信與勤勉義務。獨立董事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要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獨立董事應當獨立履行職責,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與上市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獨立董事原則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獨立董事,並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
三、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
擔任獨立董事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二)具有《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三)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規則;(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五)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以上只是《指導意見》的原則性規定,我們一般建議應當聘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擔任,當然具有豐富企業管理經驗的權威人士也是適當的人選,獨立董事及擬擔任獨立董事的人士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參加中國證監會及其授權機構所組織的培訓,中國證監會將對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進行審核並有最終決定權。
此外,下列人士不得擔任獨立董事:(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三)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四)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五)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七)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四、獨立董事的特別職權
1、重大關聯交易(指上市公司擬與關聯人達成的總額高於300萬元或高於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關聯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後,提交董事會討論;獨立董事作出判斷前,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作為其判斷的依據。2、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3、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4、提議召開董事會;5、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6、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徵集投票權。
五、獨立董事的其他獨立意見
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3、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4、上市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企業對上市公司現有或新發生的總額高於300萬元或高於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資金往來,以及公司是否採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獨立董事認為可能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事項;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六、公司對獨立董事的承諾
(一)上市公司應當保證獨立董事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權。凡須經董事會決策的事項,上市公司必須按法定的時間提前通知獨立董事並同時提供足夠的資料,獨立董事認為資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補充。當2名或2名以上獨立董事認為資料不充分或論證不明確時,可聯名書面向董事會提出延期召開董事會會議或延期審議該事項,董事會應予以採納。
上市公司向獨立董事提供的資料,上市公司及獨立董事本人應當至少保存5年。
(二)上市公司應提供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條件。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應積極為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提供協助,如介紹情況、提供材料等。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提案及書面說明應當公告的,董事會秘書應及時到證券交易所辦理公告事宜。
(三)獨立董事行使職權時,上市公司有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礙或隱瞞,不得干預其獨立行使職權。
(四)獨立董事聘請中介機構的費用及其他行使職權時所需的費用由上市公司承擔。
(五)上市公司應當給予獨立董事適當的津貼。津貼的標准應當由董事會制訂預案,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在公司年報中進行披露。
除上述津貼外,獨立董事不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六)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獨立董事責任保險制度,以降低獨立董事正常履行職責可能引致的風險。
總裁的職責
集團公司總裁的職責
集團公司總裁的職責:對整個公司的運轉進行負責,協調各個副總裁和各個部門的工作,對各個副總裁進行績效評估.需要制定整個公司的戰略,讓公司所有的部門都能夠圍繞公司的戰略協同運轉.
制定公司的月度、季度和年度計劃和指標;監控各個部門的運營發展狀況,對公司的人力資源狀況,財務收入和支出狀況,公司資產整體狀況進行監控管理
技術研發副總裁的職責
技術研發副總裁的職責:對整個公司技術研發監督,控制,協調
技術部人力資源管理與分配,公司產品發展的可持續性的發展管理規劃;
技術部門的人員績效考核,技術培訓規劃,計劃執行的考核,技術發展步驟的整體監控,控制各個技術部的研發協調進展
人事財務副總裁的職責
檢查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查閱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並負責對公司整個人員狀況的總體監控。
監控公司預算執行和財務支出狀況,有效管理企業費用支出;制定公司人事政策,監控公司人力資源狀況,制定企業員工培訓發展計劃,對下屬的績效考核
業務副總裁的職責
負責對公司總體銷售情況的規劃,管理,監督,協調。
銷售,市場,項目,客戶服務部門的資源分配和調控,制定各個部門的指標和計劃,制定公司的銷售策略,年,季,月的銷售目標,條配企業在市場推廣中的各種資源,監控管理項目服務流程和效果,對部門的人力資源的考核和培訓,保證客戶滿意度的最大化,以及各個部門的成本費用監控
生產副總裁的職責
對公司整個生產過程的監督,調控。
負責公司生產計劃的制定和過程的監控管理;生產過程中的人力資源分配和成本控制;產品質量的監控,技術部門的人力資源績效考核管理。
董事分類:
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與內部董事,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和非執行董事,他們均是指本人目前不是公司雇員的董事。外部董事是美國的稱謂,非執行董事是英國的稱謂。與外部董事或非執行董事相對應的是那些既是董事會成員,同時又在公司內擔任管理職務的董事,這類董事被稱為內部董事或執行董事,
執行董事是小型公司里的最大股東,因為公司里的股東比較少比如只有兩個,他就不能設立董事會,所以只設執行董事來管理公司的全面工作。
總裁這個稱謂不是很貼切,一般是董事長(董事局主席兼任),他只出現在設立有董事會的大型公司里
按管理的許可權講是一樣的。在少數情況下(執行董事),董事長、總裁和CEO都是同一個人,我們稱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或「董事長兼總裁」,這種兼職大部分由公司創始人擁有。
所謂非執行董事是不在公司里拿工資,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董事分執行董事和非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又分為獨立董事和非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是和公司大股東、領導層沒有任何個人關系。
而獨立董事就是國內跟公司沒有任何關系的,可以獨立發表自己的觀點,對公司的董事會決策包括一些重大的問題獨立發表意見。證監會要求,他的意見必須是獨立的,不會受到某一個集團利益的指示。執行董事它本身是在公司裡面有其它的工作或者業務相對的獨立董事。
總裁負責公司經營全面工作,是最高行政長官;執行總裁,負責公司日常行政工作,位置低於總裁.
Chairman, President and CEO,這三個詞的關系雖然錯綜復雜,但我們仍然可以把握它的精神實質。簡單的說,Chairman是股東利益在公司的最高代表,它不屬於公司雇員的范疇,President和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一位Chairman如果不兼任President或CEO,就僅僅是一個禮儀職務,一個德高望重的仲裁者,一般來說是某位大股東的代表 President掌握著公司的日常行政權,既可以譯成總裁,又可以譯成總經理;President這個稱謂包含的榮耀和地位比CEO要高,因此經常用於禮儀場合。許多時候,President和CEO是同一個人,隨便你怎麼稱呼他;但在許多大公司里,President和CEO是兩個人,這時「總裁」和「首席執行官」才有嚴格的差異,有時候兩者地位平等,有時候CEO是總裁的上級(實際情況很復雜,必須一一分析)。有時候President和Chairman一樣,也淪落為一種無足輕重的禮儀職位,但至今從沒有聽說過CEO變成一種禮儀職位——除了在中國。在中國,無數的經理人瘋狂地給自己加上CEO的冠冕,以為這就是跟世界接軌,就是擁有了最高的榮譽與地位;他們不知道,CEO這個詞在西方沒有任何榮譽與地位的暗示。
❼ 中國正部級企業有哪些
正部級企業即為國企。國企有: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神華等。
正部級企業分兩種,央企和地方國企。判斷一個單位對應的行政級別,最簡單的方法是看一把手的任命權。一把手由中組部、國務院國資委或其他部委任命的,就是央企;由地方黨委、國資委任命的,就是地方國企。
(7)中國高層管理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特點:
1、兼具私法人的特點:
它全部或主要由國家投資設立,由國家有關主管機關或其授權部門進行管理,在國有並國營情況下,國家還委派國家工作人員進駐企業主持生產經營活動;它分擔一定的國有管理職能。
但不同於國家機關以專司某種國家管理為本職,它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國家及其有關政府部門對它進行較為嚴格的管理。
2、兼具社團財團法人特點:
它是一個組織體,具有"人的團體"的特徵,但其並不必備"兩個以上出資人"的條件,而全部或主要由國家出資,體現出以國家撥付(投資)的"特定財產為中心"這一財團法人的性質。
此外,社團法人的設立須有兩人以上的合同行為,國有企業不具備這一要求;財團法人限於公益法人,不具有營利性,但國有企業兼具有二者特點。
❽ 國內知名 物業管理公司有哪些
國內知名物業管理公司有萬科物業、綠城物業、碧桂園物業、長城物業、保利物業、彩生活物業、恆大物業、金地物業、龍湖物業、金科物業。
1、萬科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萬科物業是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成立於1990年。
作為中國物業管理行業的領跑者,萬科物業致力於讓更多用戶體驗物業服務之美好,圍繞業主不動產保值增值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業務布局涵蓋住宅物業、商寫物業、開發商前介服務、社區資產服務、智能科技服務和社區生活服務六大業務板塊。
5、保利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保利物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於1996年在廣州成立,並於2017年8月29日在新三板掛牌上市。旗下分、子公司26家,業務遍及北京、上海、廣州、成都、長春等全國60個大中城市,承接的物業管理項目400餘個,管理面積超過1億平方米,員工總數兩萬餘人。
管理的項目涵蓋普通住宅、高端住宅、寫字樓、政府辦公樓、商業綜合體、旅遊綜合體、購物中心、酒店公寓、學校等多種。
❾ 我國都有哪些部級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
國家體育總局
國家統計局
國家林業局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旅遊局
國家宗教事務局
國務院參事室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國務院研究室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新華通訊社
中國科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國工程院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國家行政學院
中國地震局
中國氣象局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國家信訪局
國家糧食局
國家煙草專賣局
國家外國專家局
國家海洋局
國家測繪局
國家郵政局
國家文物局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
國家檔案局
國家保密局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另外還有191個副部級以上的國企單位。
❿ 中國一共有幾個部級單位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屬於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屬於國務院直屬機構;
它們都不屬於國務院組成部門,但都是正部級。(只要名稱是「總局」的,都是正部級。)
國務院的組成機構如下:
國務院組成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務院直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
國家體育總局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統計局
國家林業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旅遊局
國家宗教事務局
國務院參事室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 國家預防腐敗局
(* 國家預防腐敗局列入國務院直屬機構序列,在監察部加掛牌子。)
國務院辦事機構: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國務院研究室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新華通訊社
中國科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國工程院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國家行政學院
中國地震局
中國氣象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