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的政治制度與西方國家的政治制度有什麼區別
1. 國體差異:中國是一個由工人階級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相比之下,西方國家通常被認為是資產階級專政的資本主義國家。
2. 政體差異: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而西方國家通常採用君主立憲制、議會制或總統制等不同的政體形式。
3. 國家結構形式差異:中國是一個中央集權型的單一制國家。相比之下,西方國家大多是地方分權型的單一制國家或採用聯邦制。
4. 國家權力運行方式差異:中國採用民主集中制,而西方則普遍實行三權分立與制衡相結合的政治制度。
這些差異的根本原因在於經濟基礎的不同。中國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主體,而西方則以生產資料資本家私人所有制為特徵。
2. 中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美國、俄羅斯的政體分別是什麼
中國的政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英國的政體: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法國的政體:半總統共和制。
德國的政體:議會制共和制。
日本的政體: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美國的政體:總統制共和制。
俄羅斯的政體:半總統共和制。
(2)中國國政治制度是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立法與行政的關系,民主共和國可以分為議會共和國、總統共和國和半總統共和國。
在議會共和國,議會有權對政府(內閣)進行立法、組織和監督:政府(內閣)由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組織,政府對議會負責,議會通過對政府不信任案後,政府必須辭職或請願國家元首解散議會並重新選舉。
在一個總統制共和國,總統不僅是指揮軍隊的國家元首,而且還是接管行政權力的政府首腦,當選總統組織政府,議會有權立法和監督政府,實行總統共和制的國家包括韓國、美國、巴西、印度尼西亞等。
在半總統制共和國,總統負責外交和軍事事務,而不是議會,首相領導政府,對議會負責,總統令由總理和有關部長會簽,議會可以通過不信任決議迫使首相辭職,同時,經議會領袖同意,總統可以解散議會,總統對議會通過的法案沒有否決權。
3. 國家制度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國的國家制度主要包括人民民主專政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和基本經濟制度等。(1)人民民主專政制度人民民主專政是我國的國體;(2)人民代表大會制度;(3)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黨制度;(4)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5)基層群眾自治制度;(6)基本經濟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四條 第三款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第七條 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4. 我國的政治制度
法律分析:中國現代政治制度主要包括社會主義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