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红头文件”格式
揭秘“红头文件”的深层内涵与规范
在日常生活中,"红头文件"这一术语并不局限于法律范畴,而是民间对中央政府机关下发的,以其标题醒目且带有红色印章的正式文档的昵称。这些文件,实际上是党、政机关传达非立法性指令的重要载体。
红头文件的样式繁多,分为两种经典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常用的机关名称加上文种(如通知、请示)的格式已经不再通用,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的规定,此类格式已被淘汰。
公文的结构严谨,分为版头、主体和版记三大部分。版头包括文件的名称、发文字号和印章,位于文档顶部,以红色分隔线与主体区分。主体则承载正文内容,而版记则包含文件的发送单位、日期、页码等信息,通常出现在文档的末页,且版记必须放置在正文之后的偶数页码上。
下面展示的是一个公文格式的附注和版记样本,以及一份典型的请示格式,其中版头的“文件”二字不宜添加,因为请示是上行文,需遵循特定的格式要求。

了解并掌握红头文件的正确格式,不仅能提升行政效率,还能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遵循公文格式的规则,是我们与政府机关沟通交流中的重要桥梁。
Ⅱ 什么是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狭义上,是指中国各级党政机关为实施有效管理,直接或间接地针对特定或不特定对象,以单独或联合的名义制发的,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采用红色版头、盖有红色印章的规范性文件的俗称;广义上,制发主体还包括中国其他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在最宽泛的意义上,凡是采用红色版头、盖有红色印章、带有规范性的文件均可称其为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因采用红色版头而得名,并非规范的法律术语。红头文件始于南北朝的西魏时期,当时有位出色的政治家苏绰,他博览群书,精通天文地理,尤其擅长算术。据《周书苏绰传》记载: 绰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计账户籍之法。朱出墨入,指的是朝廷发出的文书是用朱(红色)标,下面上呈的文书是用墨(黑色)标,界限严明。由此可见,我国现施行的公文程式是由他制定的,而红头文件已经有1400余年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