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回族在我国历史上是何时出现的
回族人口在我国56个民族中居第四位。历史上的回族,以唐代和宋代为“侨民”或“先民”时期,十三世纪初又有大量西亚、中亚人随元军东迁,来到中国后,一般从事经商、工匠、官吏、学者、军匠、炮手、士兵等职,这些回回人通过和中国境内土着民族通婚,从而在元代全面形成了一个民族——回族。
㈡ 回族那年迁入中国
回族是中国土地上哺育成长起来的固有民族,在中国出现回族以前,世界上没有这样一个民族。但她不是由中国古代的某个氏族、部落的融合、发展而形成的民族,而基本上是由来自域内域外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为主,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吸收和融合了多种民族成分而逐渐形成的民族。因此,回族族源在种族、民族成分的构成上是中外土着和非土着的多元结合,而且多种来源的出现在时间上也是有先有后。同时,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入和发展,对她的形成也起了重要的纽带作用。1.唐宋时期的穆斯林“ 蕃客”回族族源,最早可追溯到唐宋时期在华侨居的穆斯林“ 蕃客”。 唐宋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高度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之一。那时,西亚的阿拉伯人以伊斯兰教为旗帜,曾建立了西濒大西洋、东至中国西部边睡的“大食国”(中国自唐朝以后对阿拉伯帝国的称谓,系波斯文Tazi或Taziks的音译,原为一部族的名称)。中阿两国一东一西,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保持着频繁往来。据《旧唐书·西域传》等接记载,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大食国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644-656年在位)首次谴使来华。中阿两国正式缔交后,大食使节和“贡使”来中国不断,有时一年一次,有时一年两次。见于我国史书记载者,唐代大食使臣来华次数达37次之多。一批批阿拉伯、波斯等地的各族穆斯林商人、传教士更是络绎不绝。他们来华后,多集中在中国东南沿海的广州、泉州、扬州、杭州,并深入内地的长安、开封等地,从事香料、象牙、珠宝药材和犀角等类物品的贩卖,并带回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和其它商品。由于以经商为主,中国人称他们为、“蕃商”和“胡商”等。大食国的各族人来华通商贸易,一般多在冬季归国。但由于商业频繁,有利可图,加上唐宋政府鼓励商业贸易,因而有不少人便留居中国不归,称之为“ 住唐”。这是当时中阿两国友好往来的显着特点,同时也是早期阿拉伯人和波斯人迁居中国的原因所在。他们到中国后,娶妻生子,学习汉语,逐渐融入中国社会。同时,为了自己宗教生活的需要,在居住区修建礼拜寺,并建有墓地,保持了独特的文化个性。应该说,这一时期的“蕃客”还是属于侨居的性质,也没有被称作“回回”,更没有构成中国境内的一个民族。只是到了元代,由于大量回回人的东迁,他们才开始有了身分上的改变,而被称为“回回蕃客”、“南蕃回回”,成为回回民族来源的组成部分。2.元时东迁的回回人在元代,回回人泛指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突厥语族各族人及西亚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回回人的东迁,是与当时中国北方蒙古汗国的兴起以及由此而引起的重大政治、军事和社会变动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南宋末年,蒙古汗国兴起,在归附葱岭东西的畏兀儿、哈刺鲁诸族和攻灭西辽的基础上,成吉思汗及其继承者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对外西征,在近半个世纪内,征服了中亚和西亚广大地区,包括葱岭以西、黑海以东和以南信仰伊斯兰教的各个国家和民族。前面谈到,蒙古西征中,每克一城一地都照例要括取工匠和俘掠妇孺为奴,并签发征调青壮年充军。这样,随着每次战争的胜利,一批批中亚突厥语族的各族人和西亚的波斯人、阿拉伯人作为战俘而被迁徙到东方来,参加南下的战争。其中有被签发的军士、工匠和被俘掠的妇孺,也有一些学术人士和上层社会人士,总数大约在几十万之多。同时,由于蒙古西征,中西交通大开,自愿而来的商人盛于空前。这些来自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使用着各自不同语言文字的伊斯兰教信仰者,在“回回”这个共同名称下,以驻军屯牧和以工匠、商人、官吏、学者、掌教等不同社会身分,散处在黄河上下、长城内外以及大江南北各地。在这个时期,回回的社会活动以战争和农耕占重要地位。在元朝建立之前的近半个世纪内,入居回回的大多数被分别编入“诸道回回军”或“西域亲军”,还有以族籍见称的“哈刺鲁军”、“阿儿浑军”,等等。他们从成吉思汗西征结束时起,就不断被签发南下,参加灭西夏、金朝和南宋的战争,转战各地。这时,战争在回回的社会生活中占很重要的地位。但他们在不作战的时候,也在镇戍之地进行垦牧。这种“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的兵农合一的生活,使回回逐渐纳入当地社会生活的行程,成为当地居民。元朝建立以后,回回的社会经济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全国相对的安定局面,为他们在各个方面的发展提供了便利的社会环境。至元十年(1273年),元世祖忽必烈诏令各种戍军“随地入社,与编民等”。大约从此以后,大批回回军士在社的编制下,进行农耕,取得普通农民的身份。但同时还有一部分仍过着兵农合一的生活,一面屯田,一面参加地方的戍卫,即所谓“屯戍”人口。屯戍人口是聚居的,入社编民可以是聚居的,也可以和别的民族杂居。立社的本意在于劝农,一般是五十家为一社,并设社长专督农业生产。这是农村社会基层单位,可以说是后来回回营、回回村或聚居的某家营、某家村的开始。而“屯聚”与“牧养”的联系,也可以说是后来的回回农户多以放牧牛、羊为副业的开端。这一时期,回回除主要参加农业生产外,还有相当数量的人从事手工业生产。其原因是:蒙古统治阶级比较重视各类工匠。在西征国,对工匠多是俘而不杀,把他们挑选出来迁徙到东方,从事军需品和日用品的生产;战争停止后又采取拘括办法,把各族工匠集中起来进行手工业生产。东迁的回回工匠,在数量上当然要比签发的回回军士少,但总数也相当可观。回回工匠到中国后,许多人被编入元朝政府及诸王贵族所属的官手工业局,从事建筑、纺织、武器、皮革、制毡、金银器皿及酿造等业的劳作,也有的被分配给后妃、勋戚为奴,作为私属人口,称之为“怯恰口”,专为领主服役。《元史·哈散纳传》记载,窝阔台汗即位后,哈散纳统率阿儿浑军,并回回人匠三千户,驻于寻麻干(在令河北张家口),设局织造名曰“纳失失”(波斯文Nasij的译文)的丝织品,同时还在弘州(今河北阳原)设纳失失局,领有西域织绮纹工三百余户,教习从中原各地签括来的各族工匠织造纳失失。纳失失是西锦的一种,嵌有金线和珍珠,颜色鲜艳,样式新颖,被视为珍品,是元朝宫庭皇室缝制宴礼服“只孙服”的必需原料。元初,官手工业局工部系统,专设有撒答刺欺提举司,由回回人扎马刺丁率领工匠织造撒答刺欺。撒答刺欺同为西锦的一种,多用犬、兔之毛仿西域丝织品而成,极为精美。回回工匠也擅长织造毡制品,从大德二年(1298年)到泰定五年(1328年)的30年间,诸路诸色人匠总管府为上都皇室宫殿、斡耳朵、皇帝影堂织造的地毯有13种之多。其中“回回剪绒毡”被列为上等品。兵器业生产中,回回占有特殊地位,如“回回炮”的制造和使用就仰仗回回人。元朝政府非常重视回回军匠和炮手的训练,还专门设立官署即回回炮手总管府领其事。至元十六年(1279年),调集两淮造回回炮的新附军六百人及蒙古、回回、汉、新附人能造炮者至大都,设置回回炮手都元帅府,后来又改为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正三品。至正三年( 1321年),又追回回炮手赴汝宁(今河南汝南县)、新蔡(今河南新蔡)教习炮法。明初,大将徐达攻苏州城时仍沿用回回炮,说明这种炮在元代是大量制造的。回回工匠对漠北城市及宫庭建筑也有突出贡献。窝阔台汗时期,建造以万安阁为中心的和林城(亦称“哈刺和林”,故址在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哈尔和林),就有不少回回工匠参加其事。据目击者法国使臣卢布鲁克所记,当年的和林城是一个宏伟壮观的建筑群。城内除富丽的宫殿外,还建造了许多官邸、仓库;并建有两个市区,一为回回市区,一为汉人市区,是商人、手工业者聚居营造之地,有各种宗教建筑,其中有回回礼拜寺两座。①和林城的建筑役使各族工匠一千五百多人,历时十余年,其中回回工匠五百多人。另外,窝阔台还役使回回工匠又在和林以北的迦坚茶寒湖建造另一宫殿,名曰扫邻城,作为春猎行宫;在和林城南建图苏湖城(迎驾殿),是从冬营之地翁金河返回和林的驻跸之地。蒙哥汗时代,忽必烈受命漠南汉地军国遮事,在桓州东滦水北修筑城廓宫室,名曰开平(今内蒙古正蓝旗东),成为后来元朝的陪都。开平城建筑可谓荟萃了当时国内各民族建筑艺术的精华,规模宏大、雄伟。外城街市区的回回街,是从事建筑的回回工匠或商人的聚居之地,区内回回寺是他们聚礼等宗教活动的场所。对元朝大都的建设,回回人的贡献尤为突出。回回着名的建筑家也黑迭儿丁(?-1312年),是元大都宫殿和宫城的设计者和工程组织者。他在中统四年(1263年),奏请修琼华岛(今北京北海公园前身),经过三年时间,琼华岛广寒宫竣工。至元三年(1266年),也黑迭儿丁被任命为迭儿局诸色人匠总管府达鲁花赤兼领监宫殿,同张柔、段天佑同行工部事,负责修建宫城。也黑迭儿丁对大都宫殿建筑群做出了整体的规划,诸如皇帝和百官理政的宫殿、祭奠用的亲堂、嫔妃起居游赏的楼阁、园林池塘,以及宿卫、掌衣食具车马等侍臣的居住之室等,都-一筹划在内。也黑迭儿丁领导和设计的元大都宫阙的建筑工程,对明清北京故宫和整个北京的城市建筑和发展,都发挥了积极的影响。也黑迭儿丁是阿拉伯人,当时阿拉伯工匠艺人迁入中国的不少,他们以“户饶良匠”见称,是和林、上都和大都建筑的主要参加者之一。 这一时期与官手工业并存的是和个体农业经济相结合的家庭手工业。这种手工业生产应该说遍及回回人聚居区,主要是为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制作一些农业生产的工具、日常生活用品。与此同时,从事畜牧业经营者也制作简单的牧业生产工具,有的从事皮毛制品。总的来说,这一时期回回的家庭手工业,在官手工业的影响下还是有一定的发展。
㈢ 回族在中国的历史有多久
公元13世纪,蒙古军队西征,中亚的穆斯林(伊斯兰教徒的特称)大批迁入中国,以这些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移民、波斯人、阿拉伯人为主,后吸收汉、蒙古、维吾尔等民族成分,逐渐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民族——回族。也就是说,回族有8个世纪的历史了
㈣ 回族是什么时候开始散布全国的
你不应该问回族而应该问回民,因为回族指的是现代回族,是建国后确定的民族,而回民指的是回教民也就是穆斯林。
回族散布全国基本在元朝和近代两个时期,元朝时期因为只是蒙古帝国的一部分,而另外部分基本都是有穆斯林的,再加上当时的民族政策,来中国定居的穆斯林也比较多,也是后来回民的祖先。
而近代时期就是政府为了为了在国际上获得好声誉,必须保障少数族裔的地位,还要避免外国势力指责,提出了两少一宽,就是在法律上偏向少数民族,这也是近代穆斯林扩散主要的原因。
很多地方因为忌讳民族政策,根本不敢管理回民。
㈤ 回族是怎么来到中国
回族的族源可以追溯到唐代,学术界一般认为回族大致形成于明代,而元代是回族形成的准备时期,明代是回回民族最终形成的时期。回族人民具有反压迫斗争的光荣传统,各地回族还以不同的形式参加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为回族人民的彻底解放指明了方向。
不论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回回民族在历史上都涌现过不少杰出的人物,对当时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㈥ 伊斯兰教是什么时候传入中国的
公元7世纪中叶自西亚、中东传入中国。中国旧称大食法、大食教、天方教、清真教、回回教、回教、回回教门等。经宋、元、明、清1000多年的传播发展,现已成为中国五大宗教信仰之一,有信徒约3000万人。
伊斯兰教在中国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称谓。宋、元称“大食教”,明代称“天方教”或“回回教”,明末至清称“清真教”,民国时期称“回教”。1956年起统称伊斯兰教。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柯尔克孜、撒拉、塔吉克斯坦、乌孜别克、保安、塔塔尔等10个民族大部分信仰。
经长期传播、发展和演变,已形成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伊斯兰信仰体系。唐、宋、元三代是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主要时期。
据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大陆穆斯林人口约3000万人。遍布全国各省(区)的大多数城乡,主要聚居于新疆、宁夏,甘肃、青海、陕西、河南、河北、云南、山东、山西、安徽、北京、天津等地区。台湾、港澳地区亦有穆斯林分布,以大分散小集中为特征。穆斯林聚居区均建有规模不等的清真寺,形成以清真寺为中心的穆斯林社区。
(6)回族什么时候来到中国扩展阅读
中国的伊斯兰教一般认为是在公历651年(唐朝永徽二年)从阿拉伯传入中国的泉州、广州等地。那时伊斯兰光明的时期,距离穆圣很近的光阴传过来的正教。当时主要是一些阿拉伯商人,士兵和阿訇。据《闽书》记载,“(穆罕默德)有门徒大贤四人,唐武德中来朝,遂传教中国。一贤传教广州,二贤传教扬州,三贤、四贤传教泉州。”
伊斯兰教分逊尼派和什叶派两大教派,中国主要是逊尼派。在回族、维吾尔族、塔塔尔、柯尔克孜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斯坦、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少数民族2000多万人口(2006年)中,大多数信仰伊斯兰教。
在其他的汉、满、蒙古、藏、傣等民族中也有信仰者。中国穆斯林大多数聚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青海、河南、云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省和自治区,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有分布。
1953年5月11日,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在北京成立。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是中国穆斯林全国性的宗教团体。其宗旨和任务是: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发扬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和优良传统,代表全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合法权益,推动各民族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并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最高机构为全国代表会议。
1958年宗教改革以及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爆发,我国许多部分地区的清真寺受到破坏,许多阿訇被赶出清真寺,《古兰经》等典籍被焚毁,伊斯兰教受到极其严重的破坏。
截至2019年4月,中国有2000多万穆斯林,3万5千多座清真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伊斯兰教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伊斯兰教
㈦ 回族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这个问题要从历史上回族的起源和血统谈起。最初回族的前身被史书称为“胡人”“ 色目人”。 中国回族起源于自唐朝初期已来,就到华经商访问的阿拉伯地区和波斯地区的穆斯林,特别在元朝早期蒙古人西征时,从阿拉伯-波斯-中亚地区,征发了大量青壮年学者军士工匠来华,并通过和当时以汉族为主的其他民族的通婚,在历史上正式形成了中国的回回民族,在中华大地上和其他兄弟民族共同繁衍生息。因此,在史书上曾有“元代回回遍天下”的这种说法。 因此,回族最初的民族语言是阿拉伯语和波斯语。同时也把汉语作为自己的第二母语来使用。 在朱元璋建立明王朝的过程中,许多回族将领立下了汗马功劳。如常遇春-胡大海-沐英等人,都是其中的佼佼者。但是在明王朝正式建立后,朱皇帝为了巩固自己的王朝的统治,限制其他民族的发展壮大(被推翻的元朝是由蒙古人建立的;之前的如西夏和金朝是由契丹和女真人建立)。在洪武年间屡次发布禁令,禁止回族人(胡人 色目人),姓胡姓(阿拉伯语和波斯语姓氏),穿胡服,讲胡语。强行命令回族人以汉姓汉服汉语为本民族的标本。因此,在朱皇帝的高压政策下(此人一贯如此,如在开国后短短十几年间,就把几乎所有的开国功臣消灭干净),回族人被迫放弃阿拉伯语和波斯语,以第二母语 汉语为本民族的基本交际用语。仅仅在宗教用语方面还保留使用一些阿拉伯语和波斯语词汇;只有少数学者阿訇才懂得阿拉伯语或波斯语。 这就是回族在族属和语言方面的变迁史。希望我的回答对楼主的问题有所帮助。
㈧ 伊斯兰教什么时候进入中国中国的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初始年代,众说不一,目前史学界多数学者的看法是在唐朝永徽二年(651年)。但由于此前伊斯兰教势力已遍及阿拉伯半岛和波斯,到中国经商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和大食人大多为穆斯林,他们在中国停留、居住和过宗教生活,因此伊斯兰教实际上在651年以前就已传入中国。
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六 五一年,回历二十九年),当时正值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当政时期;他派了第一个阿拉伯(唐时称大食)使节团到达中国的长安,为中阿两国正式缔交开始。他们见了唐高宗,并介绍了大食国的情况和伊斯兰教义。因此史学界一般以这一年作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开始。从此,中阿友好往来日趋频繁。据史书记载,唐代从公元六五一年至七八九牛,在这一百四十年间,大食国遣使者到中国通好达三十九次;波斯派来中国的使节达二十余次。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主要在唐、宋、元三个时期。《先贤古兰译文考》写道:“伊斯兰自唐传入中国,至宋朝而渐盛,至元朝而极盛。”
唐宋时期,随着中国和阿拉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密切往来,大批大食国的穆斯林商人东来侨居中国东南沿海商端口及西北部份城市,过着集体的宗教生活,建立清真寺,有不少人在中国娶妻生子,置业任官,永久定居。这样就把伊斯兰教传播到中国,成为中国伊斯兰教的源流,为公元十三世纪以后伊斯兰教的进一步广泛传播奠定基础。
在元代(公元一二一九年至一二五九年),由于蒙古人的西征,大批波斯、阿拉伯及中亚各族人,离开已被踏平的家乡,随着蒙古军队,带着相同的宗教信仰——伊斯兰教,走遍中国各地。后来定居下来,建立家园,渐渐形成了新的民族共同体,便构成了中国回族的的基础。也是伊斯兰教传入的另一种形式。
㈨ 中国的回族是怎么样来历
历史上的回族,以唐代和宋代为“侨民”或“先民”时期,十三世纪初又有大量西亚、中亚人随元军东迁,来到中国后,一般从事经商、工匠、官吏、学者、军匠、炮手、士兵等职,这些外来者通过和中国境内土着民族通婚,从而于元末明初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回族。实际上,以宋代回族已发展为几个大的聚居区和一般民族形成的条件来衡量,则东南、西北和华北一些地区的回族便已形成。 历史上,回族曾称做胡商、大食人、色目人、蕃客、速鲁蛮、回回、回民等,是不同时期对来华回族先民或回族的称谓,其中“回回”一词使用的年代较长,“回回”最早见于宋代沈括的《梦溪笔谈》中,学者们多认为是该词本身应当是派生于“回纥”、“回鹘”的又一中文异写,是当时的汉人用来形容西北域外方向上,包括“畏吾儿”在内的人群。但这种情况在元代发生变化,“回回”不再包括畏吾儿,汉人用“回回”来对译蒙古语Sarta’ul(撒儿塔兀勒),大意为商人,指的是帕米尔高原以西,黑海以东来华者,这些来华多数是穆斯林,但也有小部分为非穆斯林,如——术忽回回(犹太人)、绿睛回回(信仰基督教的阿速部人)、罗哩回回(吉普赛人)等。关于“回回”称谓的来历,回族民间流传的说法是早期的来华通商贸易的蕃客,一般多在冬季回去,春季再回来,以及唐安史之乱期间大食国援兵助唐王平叛后想念家乡之意。不过那是回族尚未在中国形成时的事了,自从回族初步形成后,各代回族人民就把中国当作自己的祖国,坚定的站在建设中国和反抗外敌入侵的前沿。此外,不同民族对回族人也有不同的称呼,如蒙古族曾称回族为Sarta’ul(撒儿塔兀勒),藏族称回族为kace。新疆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把回族称作 Tung'gan-Tung'gen(东干)。四川凉山的彝族多称回族为Maja(马家)。 云南佤、 傣等少数民族称回族为 Basi, Basi,意为来自parsi、Farsi(波斯)。 十三世纪初,因成吉思汗西征,又有大批中西亚一带的各族人迁徙到中国内地或边疆,有的守边屯田、有的经商、有的为官等,他们和原来就定居在我国内地的回回以及当地原住民族通婚,在中国境内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公元1235年回回人正式被当时的政府编入户籍,从“蕃客”转变为“回回户”就等于有了中国国籍,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 如1265年(元至元二年),忽必烈在一份诏谕中就说:“今拟黄河以南,自潼关以东,直至蕲县地面内百姓、僧、道、秀才、也里可温、答失蛮、畏吾儿、回回……应据官中无身役人等,并不得骑坐马匹。”(见《大元马政记》) 元代《祥符图经》对民族描述是:蒙古、畏兀儿、回回、也里可温、河西、契丹、女真、汉人八类。 又如元《至顺镇江志》在载述其地侨居户时说:“蒙古二十九(户),畏兀儿十四(户),回回五十九户,汉人三千六百七十一(户)。” 到了清代后期,回回中间已有人明确地把自己的这个群体称为回族。回族明确的作为一种他称,目前已知有记载的最早出现在干隆时代——干隆《重修肃州新志》卷三十“西陲纪略”叙述哈密人口向肃州地方的迁徙时写道:“哈密夷人于故明时徙居肃州卫东关乡居住者三族。曰维吾儿族,其人与汉俗微同;曰哈喇布族,其人与夷同;曰白面回回,则回族也。今皆男耕女织,为边氓矣。士商营伍,咸有其人”。干隆五十年(1785),福康安在关于镇压西北回民起义的奏折里,也不止一次使用“回族”的提法。光绪十六年(1890)刊印的杨昌睿《甘肃忠义传》,在传文中亦多次出现“回族”、“回籍”的字样。光绪后期的樊清心在《甘肃回匪肃清善后议》里,更将“回族”一名当作明确的分类范畴来使用。 民国时期,国民党统治者奉行的大汉主义,一方面宣布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另一方面又不愿承认少数民族的存在。虽然提出了: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的口号,但当时的“回”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有些时候指得是国内各穆斯林民族的统称。 1941年,通过回汉等各学者的参与,中国共产党出版了《回回民族问题》一书,书中指出:由于大汉族主义者长期宣传、教育的影响,不但致使有的汉人怀疑回回是一个民族,对于回族和伊斯兰教的来源及其相互关系,不能了解,甚至回族人中也存在着同样的怀疑和不了解……,国民政府将回回民族问题简化成是一个宗教问题的做法是错误的。以较长篇幅驳斥了大汉族主义者的“回回汉化”、“回族问题是宗教问题”等错误观点,主张回回是一个民族。这一宣称得到回族人民的极大拥护。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开始对国内各少数民族给予正式承认,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中,有九族系属公认:朝鲜族、回族、满族、蒙古族、苗族、维吾尔族、瑶族、彝族、藏族,不待查验,自然成立。回族人有了本民族的自治区,自治县、自治乡等,当家做主的权利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得到真正体现。此后又分三个阶段对其他各兄弟民族,根据民族特征理论、历史发展、现状和本民族意愿分别进行了认定,使各民族结束了封建皇帝与封建军阀的剥削和统治,得到了尊重和获得平等的地位。